闲扯之三:《我不是药神》

《我不是药神》是去年一部很火的国产电影,据说直击观众软肋,引起强烈共鸣。我没有去看,因为感觉这种电影不必到电影院去抽热闹,而更适合一个人在家里躺在舒适的沙发上看,唏嘘由你,纸巾拭泪也由你,看后静静的发呆也由着你。趁着端午假期,我终于认认真真的看了一遍,看完又终于静静地发了一回呆。

《我不是药神》里徐峥演主角,一个程姓中年油腻颓废男,被老婆抛弃,靠卖印度神油等江湖职业谋生,时不时被房东催债。一个偶然的机会,一个白血病人前来求助,请求其从印度走私一些格列宁。对于这种赚钱的行当,程充分体现了一个底层油腻男的本色——虽然我艰难,但我绝不犯法。但是房东为催债把店门一把大锁锁了,把程逼上绝路,只好去印度走一趟,结果爆发了。因为国内正版格列宁4W一瓶,印度格列宁进价500一瓶,其价差无法不让人不暴富。后来,由于江湖骗子张某的坑蒙拐骗,程经过正邪思考,把印度格列宁的代理权及渠道转给了张某。张某一下大幅度提高药价,结果逼得病人举报投诉,警察到处查,低价药彻底没了,病人们只有等死,因为正版药没有多少人家可以消耗得起。而陈转手印度格列宁代理权后,做起正当生意,本是脱离这一漩涡的人,看着白血病人毫无希望的等死,一个个家庭支离破碎,这个曾经混迹于底层的油腻男,又表现出了底层人善良的一面,以一己之力从印度走私格列宁,并以500元一瓶的低价卖给病人,纯粹不赚钱还倒贴,还冒着坐牢的风险,当了一回民间英雄。在庭审完后,病人们夹道送别关着他的囚车,算是对一个草根英雄的最高奖赏。

《我不是药神》循着一条很简单的讲故事的路线,像好多好莱坞经典大片一样,以人性中最平常也最动人的善扣起整部电影的各个环节,用这种简单的套路,引起了观众的共鸣,俘获众多粉丝。个人觉得,徐峥也终于借此片让自己的演技登了一个更高的境界,而不是单纯靠泰囧港囧来搞笑,至少在我看来,他是一个值得尊敬的演员。

引发人静静思考的,当然是此片中两种格列宁价格鲜明对比,还有正版厂家、办案警察与病人对待仿制药态度上的鲜明对比。从骨子里的道德感来说,正版格列宁那厂家代表简直太可恶了,为了巨额利润,宁可看着一堆的病人等死。而此时的程某却以身试法,以违法的手段去救治这些病人。一种是社会秩序的价值守护,一种以人为本的人文关怀,两种价值衡量取舍太难了。如果从病人急需救治的角度,正版格列宁无疑会成为众矢之的,会被放置在道德低下的一端。但是,想一想研究一种新药需要花费的时间、人力和巨额的成本,及失败的风险,就能理解药价高企的市场行为。这几天网络大热的循证医药即是,德国一药企花费10多年研制的新药,居然在最后的药效测试中,医疗效果与安慰组同,即使用该药与没使用该药的医疗效果一样。测试结果一出,股票市场立马反应,当天下跌91%,新药研制风险可像而知。所以研制最后成功的药,一定要把整个行业社会成本摊销上去,不然不足维持或激励新药的研制,专利保护的意义也在于此。否则,还会有谁去研制新药?长此以往,更多的病人将更多的在等死。所以,个人并不赞成印度厂家的仿制行为,因为这跟偷盗并无实质区别。

但是,如果仅止于两种价值衡量取舍时不赞成仿制,那不是将置买不起正版药的病人处于等死状态吗?这其实是另一个问题,即是政府对穷困人口的救助问题,社会管理的中的救助问题不可与市场问题混为一谈。这让我想起多年前跟一位大哥路过广州大佛寺的情景,那时大佛寺大门两边排满了乞丐,眼巴巴指望着路人施舍钱财。我习惯性掏出些零钱准备给人,这位大哥说,“傻,用得着你给吗,第一他们可能比你还有钱;第二即使要救助,也该是政府来救助。”咋一听,十分冷血,但细想,确实是这个道理。文明社会的政府,确实应承担起社会救助的责任,让每个人都能有起码的做人的尊严。所以,影片最后字幕说明,政府将这一药品列入医保范围。

你可能感兴趣的:(闲扯之三:《我不是药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