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问题没那么简单

提到遗嘱,多数人觉得不吉利,认为那是快不行的时候才需要做的事,而我现在很好,没必要做。

清朝的康熙皇帝大家都不陌生,一代明君必然有他的过人之处,他在年富力强时就已经写好了传位诏书,藏置于太和殿正大光明匾额后,驾崩后由众大臣与皇子一同开启,保证雍正皇帝顺利接班,也为康乾盛世打下坚实基础。而纵观历代君主,在即将驾崩时做遗嘱的,基本都没有达到目的,况且那个时候有没有能力做遗嘱都是个问题,拿到当今法制社会来说,我们在快不行的时候做的遗嘱,是否有效?能否找到?要打一个巨大的问号!

我们身边因为遗产的继承权纠纷层出不穷,多少亲人因此反目成仇?国人的特点是从来不做身后事的安排,这也为法制社会的进程增加很大难度。既然能提前做好的规划,为何要让后人去面对人性的贪婪和法律的冰冷呢?

遗嘱是每个人都不喜欢提及而又不得不面对的问题,也是绝大部分人不了解的传承工具。目前通用的遗嘱形式分五种:口头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音像遗嘱和公正遗嘱。来自最高法的统计数据:在民事案件中超过60%的遗嘱被判定无效,所以我们就算做好的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又是个问题。遗嘱的要素、形式、格式、法律用语等是否恰当?

还有最大一个问题,康熙皇帝都没有合适的地方存放遗嘱,不得不放在匾额后,而我们普通人放哪里才能保证生前既不让人知道、身后还能安全找到?

作为中华遗嘱库全国70名传承讲师之一,我想这方面的问题我能通过文章给到准确的答案,为了责任持续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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