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于学校宣传栏上的《二十四孝图》

                                    ———泰安高新区一中党总支书记:水引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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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闲暇之余,喜欢在校园中四处走走。一来检视工作,二来放松心情。近日,在学校的大幅宣传栏上偶然发现了彩绘的《二十四孝图》。略略一读,稍感诧异。回来仔细品味,越觉里面大有文章!遂翻阅相关资料,并结合自己的感悟,尝试谈谈些微的看法。

 在蒙元统治时期,犹太人郭居敬为蒙古人奴役汉族人的需要,编造了《二十四孝》。从中不难发现发现,蒙元包括后来的满清异族统治,都会把孝道发挥到极致!究其缘由:异族统治,极度变态的提倡孝道,就可以稳固其统治。

  蒙元满清用《二十四孝》也培养出了世界上最残毒的父母,最会折腾自己儿女的父母,这些父母一边残毒的折腾自己的孩子,一边还委屈的说“可怜天下父母心”,甚至面对不计其数的残杀自己孩子的案例,还说,“天下只有不孝的儿女,没有不疼孩子的父母”,而这种残毒的折腾,却是在爱的名义下进行的,让人根本无法防御,甚至根本无法拒绝。这也造成了生活在中国的孩子最大的痛苦之一,可以说,中国大部分父母都是这种残毒的父母。

    由此可得出结论:《二十四孝》根本不是传统文化,而是蛮夷腥膻垃圾,里面充满了欺骗、谎言与血腥,是对华夏传统文化的彻底颠覆。而蒙元满清把它深深的灌注在了汉族人的脑子里,形成了一种根深蒂固的东西,让汉族人都以为那是自己的传统。特别在农村,那些愚昧野蛮的风俗,都是蛮夷风俗的遗留,非我华夏宗风。

  《二十四孝》很多故事本身充满了残忍与血腥的气息,都是最刁钻的父母啊,什么“卧冰求鲤”,“恣蚊饱血”,“埋儿奉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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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叫埋儿奉母呢?这是一个非常可怕的事情,鲁迅当年听到了,就非常害怕他奶奶。

    故事是这样,说有个叫郭巨的家境贫穷,他的老母常将自己的那一份饭分给三岁的孙子吃,郭巨看了心中不安,认为这样会影响母亲的健康,不合“孝道”,于是就挖坑要把它儿子活埋了,他妻子抗议也不行。

    有人说这是愚忠愚孝,我说啊,没别的,就两个字,“杀人”!它就是杀人!而且虎毒不食子啊,这东西禽兽不如,竟要杀了自己的亲生儿子!朱元璋对此的评价是“灭伦害理!”

 鲁迅在《朝花夕拾》的“二十四孝”中说: 至于玩着“摇咕咚”的郭巨的儿子,却实在值得同情。他被抱在他母亲的臂膊上,高高兴兴地笑着;他的父亲却正在掘窟窿,要将他埋掉了。说明云,“汉郭巨家贫,有子三岁,母尝减食与之。巨谓妻曰,贫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但是刘向《孝子传》所说,却又有些不同:巨家是富的,他都给了两弟;孩子是才生的,并没有到三岁。结末又大略相象了,“及掘坑二尺,得黄金一釜,上云:天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

  我最初实在替这孩子捏一把汗,待到掘出黄金一釜,这才觉得轻松。然而我已经不但自己不敢再想做孝子,并且怕我父亲去做孝子了。家境正在坏下去,常听到父母愁柴米;祖母又老了,倘使我的父亲竟学了郭巨,那么,该埋的不正是我么?如果一丝不走样,也掘出一釜黄金来,那自然是如天之福,但是,那时我虽然年纪小,似乎也明白天下未必有这样的巧事。

  现在想起来,实在很觉得傻气。这是因为现在已经知道了这些老玩意,本来谁也不实行。整饬伦纪的文电是常有的,却很少见绅士赤条条地躺在冰上面,将军跳下汽车去负米。何况现在早长大了,看过几部古书,买过几本新书,什么《太平御览》咧,《古孝子传》咧,《人口问题》咧,《节制生育》咧,《二十世纪是儿童的世界》咧,可以抵抗被埋的理由多得很。不过彼一时,此一时,彼时我委实有点害怕:掘好深坑,不见黄金,连“摇咕咚”一同埋下去,盖上土,踏得实实的,又有什么法子可想呢。我想,事情虽然未必实现,但我从此总怕听到我的父母愁穷,怕看见我的白发的祖母,总觉得她是和我不两立,至少,也是一个和我的生命有些妨碍的人。后来这印象日见其淡了,但总有一些留遗,一直到她去世——这大概是送给《二十四孝图》的儒者所万料不到的罢。

  看啊,鲁迅竟被这《二十四孝图》吓的怕见他奶奶,一直到他奶奶去世都隐隐还有这种感觉。我们可以想见满清蒙元给汉人灌输的这种“高尚道德”是多么血腥!而这样血腥的东西,一直到今天还在宣传。这根本不是孝!

      华夏神州,道德沉沦至此啊!

      山河奄有中华地,日月重开大宋天。朱元璋大军北伐,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建立明朝,当时发现北方民风经过金、蒙古统治后,胡化非常严重,曾感慨:“今北地民风胡化”!当时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情:

    明代余继登所辑《皇明典故纪闻》一书中有这样一段记载:“洪武间,日照县民江伯儿以母病割胁食之。不愈,乃祷于神:如愈,请杀子以祀。母果愈,遂杀其三岁儿以祀神。有司以闻,太祖大怒曰:‘父子天伦,百姓无知,乃杀其子,灭绝伦理。’遂捕伯儿,杖之百,谪海南。仍令‘自今割股、卧冰者,不在旌表之例’。”

  《明史孝义传》中亦有记载:“沈德四,直隶华亭人。祖母疾,刲股疗之愈。已而祖父疾,又刲肝作汤进之,亦愈。洪武二十六年,被旌,寻授太常赞礼郎。上元姚金玉、昌平王德儿,亦以刲肝愈母疾,与德四同旌。至二十七年九月,山东守臣言:日照民江伯儿母疾,割胁肉以疗。不愈,祷岱狱神:母疾瘳,愿杀子以祀。已果瘳,竟杀其三岁儿。帝大怒曰:‘父子天伦……今小民无知,灭伦害理,亟宜治罪!’遂逮伯儿,杖之百,遣戌海南……‘至于卧冰、割股,上古未闻。倘父母止有一子,或割肝而丧生,或卧水而致死,使父母无依,宗祀永绝,反为不孝之大。皆由愚昧之徒,尚诡异,骇愚俗,希旌表,规避里徭,割股不已。至于……杀子,违道伤生,莫此为甚。自今父母有疾,……而卧冰、割股,亦听其所为,不在旌表例’。

  前者是野史笔记,后者是正史传记,所记事实完全相同。就是明代洪武二十七年,山东日照县民江伯儿因为母亲病了,自割胁肉疗疾无效,便求神许愿:如果母亲病好了,便杀自己的儿子以祀。不想母病果然好了,他便果然杀了自己才三岁的儿子去祀岱狱神。山东守臣把这件杀子祀神事上奏大明皇帝后,皇帝大怒,认为灭伦害理,必须严惩。将江伯儿杖一百,发配海南岛做苦役。有人还狡辩说什么“郭巨的精神是好的,只是方式不当”,其实最最可怕最最恶心的恰恰是这种精神毒害精神变异!朱元璋说那些所谓为了尽孝伤害自己或杀害子女,“灭伦害理”,将使“父母无依,宗祀永绝,反为不孝之大。”

    明太祖还下令,修改蒙古人给定的孝子表彰条例。条例修订版开篇就说:“为人子者,事奉父母,日常要孝顺,让父母快乐,父母有病,则医药祷告,这是为人子的责任义务。至于卧冰割股,上古未闻,皆因愚昧之徒,崇尚诡异,希图表彰,以逃避徭役。割股不说,还要割肝,割肝不说,还要杀子。违道伤生,以此为最。从今以后,父母有病,治疗无效,不得已而卧冰割股,听其自便,不在表彰之列。”明太祖要求立即执行。

    我们汉家孩子对父母的疼爱,本来是一件出自自然的事情,而不是蒙元满清弄的那么腥膻龌龊。以至于鲁迅慨叹道:“我请人讲完了二十四个故事之后,才知道“孝”有如此之难,对于先前痴心妄想,想做孝子的计划,完全绝望了。 ”

  我们还必须察觉到,蒙古人向汉族人宣扬的《二十四孝》,其实充满了篡改与欺骗。

          还是鲁迅的笔锋:

  那时的《二十四孝图》,早已不知去向了,目下所有的只是一本日本小田海儇所画的本子,叙老莱子事云:“行年七十,言不称老,常著五色斑斓之衣,为婴儿戏于亲侧。又常取水上堂,诈跌仆地,作婴儿啼,以娱亲意。”大约旧本也差不多,而招我反感的便是“诈跌”。无论忤逆,无论孝顺,小孩子多不愿意“诈”作,听故事也不喜欢是谣言,这是凡有稍稍留心儿童心理的都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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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在较古的书上一查,却还不至于如此虚伪。师觉授《孝子传》云,“老莱子……常衣斑斓之衣,为亲取饮,上堂脚跌,恐伤父母之心,僵仆为婴儿啼。”(《太平御览》四百十三引)较之今说,似稍近于人情。不知怎地,后之君子却一定要改得他 “诈”起来,心里才能舒服。邓伯道弃子救侄,想来也不过“弃”而已矣,昏妄人也必须说他将儿子捆在树上,使他追不上来才肯歇手。正如将“肉麻当作有趣”一般,以不情为伦纪,诬蔑了古人,教坏了后人。老莱子即是一例,道学先生以为他白璧无瑕时,他却已在孩子的心中死掉了。

  还有上面明史中载———“至于卧冰、割股,上古未闻!”大家知道这是在说什么吗?这说明那些事迹都是那个犹太人郭居敬为蒙古人奴役汉人而编造的,其实根本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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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宣扬这样的孝道为的是什么呢?为了奴役!宣扬孝道,是最好的奴役方式。

  我们看满清大魔头多尔衮对我们汉族强行剃发易服时是怎么说的,“君父臣子,自古一体,岂有君父剃辫发、着旗服,而臣子不从之理?不从即为不忠,即为不孝,不忠不孝,人人可得而诛之!所以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

   本来我们汉家,对父母的疼爱是出自天性的,比如唐朝这一个崇道的朝代,根本就没怎么宣扬过孝,民间也是一样疼爱父母。把孝道变态到极致的,一定是异族统治!谁反抗,谁就是不孝。这种思维方式一直被深深烙印在汉族人的脑海里,一直到今天。

  五四时期曾经批倒这种变态的孝道,可是现在又开始宣扬了。

  泰安高新区一中墙壁上就有二十四孝图,真的是“今北地民风胡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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