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写的故事就没有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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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写真实故事,但是我发现看的人好像不多,比吐槽文少多了,我不由得深思这是为什么。


阅读量只有一两百,点赞数更是少的可怜


吐槽文都是上千上万的阅读量



说出来可能你会不相信。我第一次写故事,是在5岁时候。

我看了一部动画片,具体是什么不记得了。反正大概是类似圣斗士星矢或高达那样,很燃的机甲少年系动画,那大结局看得我热血沸腾,但隐隐又总觉得对哪里不是太满意。要怎么办呢?肯定不可能打电话到电视台去叫他们改结局。5岁的我思前想后,很认真地盘算一番,最终决定问外公要来一叠稿纸,认认真真地,把自己觉得最好的结局写在上面。

最好的结局是什么?当然已经忘光光。只记得男主角名字是三个字,中间那个字我不会写,遂去请教外公。他给我写在稿纸最上方,我遂一笔一划,对着抄下去。

人的生命是很奇怪的。有时可能真有天赋一说。我小时候,被认为是在写作方面有点天赋的神童(90年代最流行这个),虽不确定这说法是否可靠,但不理这些,我自己倒是一直写得很带劲。从市里到全国,作文大奖也拿过不少,然而每每校内宣布作文比赛,我总是铩羽而归。是要快毕业时,在校外拿了一个颇有点分量的奖项,传到老师耳朵里,校内的比赛才终于有我的一席之地;班主任偷偷跟我爸妈说,之前写得太好,以至于评委老师们一致认为是我抄的——如此含冤数年,我自己并不觉得难过,反而因为这种变相的肯定感到有趣。

上中学后,我认识同样喜欢写故事的朋友。如晚晚同学,她堪称带我认识武侠世界的第一人,我后来发少女春梦时会幻想自己是侠女而非公主,很大程度上要拜她所赐。此人不仅看,自己还写 ,并把我安排为她笔下的武侠小说第一女主角。起了个名字叫「叶萧芸」,是武林中最神秘莫测的「月光派」留下的唯二传人(另一个是我的师姐,因为种种误解时时刻刻想害死我),然后果不其然爱上了灭我全门的大仇家武当派的有为青年(别问我男主角对应到现实中是谁,因为当时与我传绯闻的实在不少,这个人选遂一直在各相关男生之间轮坐)。对这一段,印象最深的是她每每下课了跟我讨论情节,一大串的眉飞色舞之后,我便忍不住要站在主演的角度开启各种吐槽。然而比起情节安排上的不满,更叫我无力的是她老人家连篇累牍的错别字——她写在一个极迷你的黑皮笔记本上,然后拿给我看;一页不过两三百字,错别字几乎每行都有,巅峰时期可以抓出几十个。最糟心的是有时她对某字有点印象,但不记得怎么写,于是会活生生「造」出一个字……对于在写字方面有洁癖的我来说,这阅读体验实在是差劲到极点。

然而我在别的方面打击晚晚已经很多,这一条不得不忍下来。且我也确实有对她不起的地方——其一便是这故事开始前,她问我讨要小说名字。因她当时最喜欢任盈盈,我有心逗她,便说:叫「哭傲江湖」好啦!——结果课间喧哗,她听成「孤傲江湖」,于是也不计较,就这么很愉快地定了下来。这个梗我后来一直没敢告诉她。

《孤傲江湖》并没有写完。这简直是必然的。晚晚从日更八百字变为日更八十字,最终连八字都懒得写,时况逆转为下课后我们催着她以评书的方式继续。她向我们口头交代了一下结局,大概就是叶萧芸和男主相爱相杀数番之后,终于会心一笑仗剑武林归隐江湖深处。可歌可泣之处在于,她换了一个新的迷你黑皮本,迅速又开始了第二部的写作——约莫十八年后江湖上出现一名美女杀手「紫风铃」,这就是我,不,叶萧芸那叛逆的女儿……我的后半生于是不得不沦为配角,如射雕里的黄蓉那般。这一点虽让我很不爽,但看在「紫风铃」的角色已被安排给我班另一美少女的份上,我也就半推半就地接受了。

现想来,我们真是一群前卫的少女,晚晚更是挖坑一派的鼻祖达人。《孤傲江湖》《紫风铃》之外,她还时不时会跳出一些别的脑洞,但没有一个得以善终。如某次她梦见我们是一群间谍要去外星人那里截取情报,明明已经成功了结果我圣母病发作要救那里的一群奴隶,导致在一片混乱中我班另一位男同学壮烈牺牲(她把这一篇命名为《间谍一号》,然而只写了两行就没有然后了);或某个类似《幻城》的平行世界,我是血统并不高贵但卓越非凡的二公主,在层层魔幻宫斗中步步走向血染的皇座(这一部叫《毁灭》,当时本来约好和我合写,然而我实在太懒也太不够上心,以至于拖了N年仍然迟迟没有启动)……假戏做多了,终归容易乱真,我自己也忍不住开始相信自己身上有主角光环。而她若见到我在走廊上抠鼻孔,会直接丢来一个大大的白眼:「叶萧芸怎可以做这种举动?!」叫我挖也不是,不挖也不是,一只手到底还是讪讪缩了回去。

大学后我们联系渐少。我苦陷于抑郁不能自拔,断了所有人的联系,渐渐疏远失散。后几年重逢,她已是牛叉闪闪的互联网女强人,言笑晏晏间很想问她后来有没有再写下去,但终究问不出口。时光荏苒,年少旧事多提亦是感伤。何况我跑路多年,这个女主角,并不算很尽责。

我不同于晚晚。虽然也许写的还不错,但十三四岁之后,我便发现自己再写不出一个像样的故事来。这项能力似乎在生命中大幅度退化,昔日那些绘声绘色的情节、活灵活现的角色,突然都开始让我觉得没有意思,甚至厌弃。那几年我读最多的是《红楼梦》和《圣经》——极喜欢两句话:「白茫茫大地真干净」和「日光之下,并无新事」。心里总有种落寞:觉得人世间再怎么变化,来去无非都是那些事情。纵使做到鲁迅那个级别,以为写作比行医更能救济世人,百年后那些丑陋阴暗之处仍无改进。该写的前人都已写尽,我再怎么班门弄斧,也不过是在一个限定死了的小小花园内自得其乐罢了。

何况我并不觉得这有什么可乐。对最喜欢的事情渐次丧失兴趣……现在想来,那已是抑郁初期的重要表现之一了。

这个BUG困住我多年,个中种种,不足为道。虽然后来死里逃生,但我对写故事的激情终究是不可同日而语了。我毕业后做文案,才写了三两个月,便有人很曲折地打电话过来,说要请我写广告;又过了不到半年,出版合作之类的也渐渐找上门。这才让我重新相信自己是可以写的,但关于最本质、最渴望的那部分,始终不敢再度触及。后来认识一些网友,也会问我:为什么不写小说呢?我相信你可以。那言语间的鼓励温柔,真是叫人感动。我虽然也想,但每每打开一篇新文档,纠结再三,最后发现还是不能够。来去只写点花花草草,顾左右而言他,倒不是真的不想理睬更多事,只是整个人尚未从疲倦中恢复。故事总要有头有尾,而我甚至连自己的人生都还做不到自圆其说。

也是会不想打扰到别人。毕竟所有的故事都脱胎于现实,如晚晚笔下那快意恩仇的侠女,程心附体的间谍,大义凛然的公主……虽皆是天马行空,但要说和我一点关系也无,那是骗人的。我也被别人写过,他们笔下的我从「自己不想要也不让别人得到」的绿茶渣女到「眼睛始终清澈明亮」的女神,都有。老实说我不至于耿耿于怀,但事后读来,芥蒂多少还是有那么一点:呵,原来在你心里,我竟是这样的人。幸好那些故事并未广为流传,不然我这原型肯定也要被钉在一个标本架内,由后人大肆评头品足。那感觉并不好——我相信大部分人,应该都会这么觉得吧。

有句话说:「Every story has three sides:his,hers,and the truth。」又有另一句话说:「写文章的人,很难赢得厚道的名声。他们成天不是忙着出卖自己,就是忙着出卖别人。」一点不假。所以,如果你和我一样,把这里面各个环节都多少扮演了一遍——从事不关己的读者,到置身其中的主角,到机关算尽的作者——你或许也会认同:(1)任何一个故事,折射的往往是作者的心。(2)至于喜不喜欢,都是读者私人的想法,跟故事好不好,并没有必然联系。(3)这背后的真相,反而往往是最不重要的。在我看来,这三条往往能解答一切在「写故事」和「看故事」中有争议的问题。

千年之后,读者换了无数,主角早已死去。却仍有人将这一个故事铭记于心。某种程度上有如长生不老。所以写故事的人,最容易变得贪心。

「每个人都有一段故事。啊,每个人都有一段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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