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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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人》这部小说不足七千字,前后却写了大半年。我于去年十月份写出了第一章和第二章的大部分内容,但是感到脑力枯竭,无以为继,旋即搁笔。这种经常性的半途而废和我现在的状态心境有很大的关系,目前我还不敢去写这种太过追求文学性的东西,一方面是觉得自己的文笔不成熟,写出来不好看,白白浪费了素材,其二是写这种东西不如我平日在空间里发的日志可以无所顾忌,信口开河,必须绞尽脑汁,竭力构思,一字一句都要认真推敲,期间头痛脑裂,不亚于害了一场大病。说了这么多,其实就是我不够自信,也太喜欢偷懒。我的好多文章高潮在开头就出现了,结尾则是敷衍塞责,原因也在这里。

今年我在红安实习,每天枯坐办公室,不免胡思乱想,于是就记起了这部未竟之作。我首先将小说的第二章补充完整,但是第三章,也就是捕猎野猪的那一章,我依旧犹疑不敢下笔,因为我在补充第二章的过程中发现我的叙述风格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害怕前后不能衔接。更重要的,在我的构思里,第三章是全文的高潮,我害怕像不久前写的《我》这部小说一样,最后以偏题收场。如果我不说,可能不会有人想到,《猎人》和《我》这两部小说的主题是一致的,都是我为了揭示命运的偶然性所做的努力,我用了大量的篇章来写山里人家生活的静谧甜美,正是为了烘托命运的残酷无情。同样一致的是这两部小说都没有摆脱失败的命运,我只能解释为我的人生还不够丰满,既不曾感受过新生婴儿临世的欢喜,也没有经历亲人逝世的悲痛,实在不能明白我现有的处境绝不是最糟糕。

我常感到现有的文学形式不足以表达我的内心,但也恰可能是因为我我还没有真正掌握现有的文学表达形式。我在同龄人里看的书绝不算少,甚至看过鲁迅韩寒金庸钱钟书王小波易中天袁腾飞等人的全部作品,也看过姚雪垠230万字的长篇小说《李自成》,但是非常遗憾,我竟没有看过普鲁斯特的《追忆逝水流年》、卡夫卡的《城堡》、马尔克斯的《霍乱时期的爱情》、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我写了150篇几十万字的文章,但是其中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没有任何文学上的价值,惨不忍睹。想到这些我会感到长久的不安和恐惧:我可以算的上一个好的阅读者吗?或者我可以算得上一个好的写作人吗?这些年我的阅读与写作全部是在垃圾堆里进行的,我吃进了垃圾,然后排出垃圾,自己却洋洋自得,浑然不觉。现在回想起来,我写不出稍微过得去的作品,不是活该吗?

作家杰克·伦敦在给一个文学爱好者写信的时候有这么一句话:“ 你宁可去读拜伦的一行诗,也不要去读现在的一百多种文学杂志。”我很早也就明白了这个道理,却依然贪恋那些通俗易懂故事性很强文笔粗糙的作品,喜欢写一些无需脑力信笔直书的文章,白白浪费了自己的时间。

我总以为我以后会有时间去读这些作品的,我总以为自己会写出很好的作品的,一切只是时间问题。可是等我到了22岁,胡茬已经很粗大却还未写出让自己满意的作品时我才明白过来:我被自己的懒惰害了。 我总是把希望放在明天,当明天变成又一个今天的时候我才开始懊丧,开始失望,但依然希望着另一个明天。怀着这种心态,我的《猎人》从开始到结束已经浪费了220多个明天。今天我已经不想继续浪费下去了,我知道这还不算太迟。

今天的《猎人》或许不如明天的完美,但是今天的《猎人》和明天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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