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的柔软

      朋友的朋友介绍一个案件,说是诈骗案,接着安排律师和当事人家属见面,涉案金额139万,能够任定诈骗金额39万。

    委托人是嫌疑人的妻子,乳腺癌中期,刚做过手术。嫌疑人的母亲癌症后期,目前还在重症监护室,出事了,受苦受累的是最亲的人。看到委托特人的家属是个法盲,律所决定让主办律师赵主任前往公安局和检察院沟通了解案情。

    经过了解,发现这是一起所谓办事引起的诈骗案件,案情看似简单,其实很复杂。事实,这个案件涉嫌诈骗和行贿。但是,侦查和检察院机关只是注重诈骗,对行贿和受贿不加追究。就这个案件来说,诈骗案件是3000元够罪,5万一下是三年一下,五万到五十万一下是三年以上十年一下有期徒刑。如果嫌疑人有退赃,认罪认罚,投案自首和被害人谅解书,有可能从轻和减轻处罚。这个嫌疑人有可能被判四年几个月的徒刑。花费

      据委托人说,受害人要30万才肯给嫌疑人写谅解书。主办律师一直告知当事人,拿到谅解书嫌疑人有可能被取保几个月,也有可能取保不了,但是,委托人一直说无论如何都要把他丈夫取保出来。实在没有办法,刚好委托人远在西安,他们的小区又被查封,只能说洛阳律师暂时不能到看守所会见嫌疑人,等开禁了再说谅解书的事。

      一直到刚才,主办律师一直和我沟通这个事,觉得取保两个月,花费三十万,确实有点不值得。但是,对刑期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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