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奇案:清苑令缘驴雪冤,案中案扑朔迷离!

选自《新齐谐-卷四》……——

清乾隆四十三年春天,保定清苑县县民李氏的女儿,嫁给西乡张家庄张氏的儿子为妻,两家相距一百多里。李氏回娘家探望父母一个多月后,新郎骑着驴子前来迎接,回家途中新郎让妻子骑驴,自己在后面步行。途中经过某村,这时离自己家只有二十里,因为此村居民平常和新郎都熟悉,必然要开开玩笑,况且妻子也熟悉回家的路,新郎就让妻子先走。李氏到了大约六七里的地方,有个三叉路口,向西走是张家庄大路,向东走是任邱县县界。有一个青年驾着车,从西面大路上辘辘地来,此人是任邱县富豪刘某,他把张妻骑的驴子冲到向任邱县去的路上,在后面逼着她走。

天渐渐晚了,张妻心中惊慌,问青年说:“此地离张家庄还有多少路?”青年答道:“娘子错了,张家庄须向西而行,这是通往任邱县的大路,两处相距数十里,天黑难走,我替娘子选择一个村庄借宿一夜,明天天亮就派人送你回家,你看怎样?"张妻没有办法,只得勉强听从。到了前面的村庄,是刘某的佃户孔某之家,刘某即叫孔某备房安歇。这时正碰上孔某的女儿,也新婚后回娘家来探望父母,孔某对女儿说:“今晚主人要在我家借宿,不能不从命,你还是暂时回到夫家去,等主人走后,我再来接你。”孔某的女儿听从了父亲的话就回到夫家去了。她的房间就作为刘某、张妻一起住宿的地方。刘某的车夫,睡在房外,张妻所骑的驴子,系[=ji4]在屋檐底下。

第二天,快要到中午了,还不见刘、张开门。孔某从窗缝里偷看,只见两具尸体躺在炕上,两颗头都在地下。系[=ji4]在屋檐底下的驴子也不见了。孔某和车夫看到这情景混身颤抖不停,孔某就小声地对车夫说:“你家在河南,离这儿很远,何不装上他们的衣物赶快逃回家去?如果我们一被抓到官府,那么你我的身家性命都难保了。”车夫听从了他的话。这天晚上他就在野外埋葬了那两具尸体,驾着车装着他们的衣物走了。

刘某的母亲见儿子出去很长时间还没回家,并且一点音讯也没有,就在任邱县告状追查车夫。张郎追妻不见,怀疑一定有别的缘故,重新赶回清苑县,控告他的岳父岳母。县官怀疑其中有冤,就命令捕役暗中访查。当时有一个赌徒无赖郭三,在集市上出卖驴子,恰与张郎所说的驴子的毛色相符。县令传讯郭三,向郭三仔细追问,才知道郭三与孔某的女儿有私情。孔某女儿回娘家探亲,郭三丛后面的窗子潜入屋内,看见有两个人一起睡觉,一时气愤,就把这二人杀了,并且偷了这头驴。

县念又叫来了孔某,彻底追问尸首埋在什么地方,又亲自带人前往起尸。挖地三尺,突然出现一具死尸,死者是一个秃头老和尚。又进一步往下深挖,又发现两具死尸,正是张妻和刘某二人。张家的冤已经得到昭雪,刘某之死也有了着落,但和尚的尸体,又属于一件疑案。正在怀疑的时候,天忽然变阴下起雨来,县令就到附近古庙中避雨。古庙中寂静无人,县令就问邻里地保,地保介绍说:“此庙中向来有师徒两个和尚,后来因为师父外出游历,徒弟也就到其他地方去了。”雨停后,县令就和邻里地保一起前往尸坑察看和尚的死尸,地保都说:“这就是外出游历的和尚。”县令就下令捉拿他的徒弟。查访的人访至河南归德地区,查到徒弟已经留起了头发娶了妻子,开了一个豆腐店。

追究他师父被杀的原因,是因为徒弟所娶的老婆,向来和他的师父私通,后来徒弟渐渐长大,又和此妇私通,他的师父每次看见此事心中非常气愤,所以他就和此妇合谋杀死了他的师父。然后弃庙远逃,和妇人结成夫妇。县令就依法惩处了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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