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之后男方要求女方偿还在恋爱期间的花费

我跟男朋友在谈了3年的恋爱,恋爱期间,花费甚少,吃过最贵的的东西是99元的自助餐,还不是单独请我一个人吃的,还请了他妹,从来没有去过电影院,只收到过一束9.9元的花,每年生日他都忘,在属于情侣的节日都不曾约会过,没有出去旅游,每次节假日他总说去他家,他就是一个家乡宝,所以导致去多之后,他家里面人开始瞧不起我,觉得我是一个不要脸的女生,没有得到尊重。

分手之后,他家里面人说我很丑很矮,一无是处,分了重新找一个漂亮的。

分手之后他妹说他当牛做马接送我,他爸说在我身上花了很多钱。

对此,我只想呵呵,我跟他在一起,他不曾送过我一份礼物,口红不可能,礼物更是我的妄想。我们在一起的时候除了接送我 ,吃一些路边摊,花费都没有多少,更何况我也是花了钱的,有些花费也是我付的。

分手了转了8000给男方,想一想觉得不划算,拿着我的钱去请别的女生吃东西,给别的女生买东西,想一想就心塞,于是给他要,他就不给了。

算了,就当瞎眼了,看上一个人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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