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个真正知足的人

      突然划拉下这样一个题目,肯定不是一时兴起的冲动。好长时间以来,对那些耳闻目睹的贪官污吏不只恨之入骨,而且在内心深处充满了鄙视感。甚至无法理解他们的贪得无厌,难道真如一个贪官忏悔时所言,是“为了埋葬自己”吗?

      那些掌握巨大公权力的人,他们即使一分钱的贿赂也不收,一分钱的不义之财也不拿,仅凭国家和纳税人给他们的工资待遇,就完全可以生活的比普通百姓好过十倍百倍。可是他们却一点也不满足,很不满足,恨不得把天下所有的财富掠归自己所有,那怕子孙百代都花不完。他们是不是变态了?他们是不是一点也不担心什么呢?应该不会,因为他们在那个位子上,在大庭广众跟前讲话的时候,说的比唱的还好听。不仅声情并茂,逻辑严密,还有自己的特色和独创。最让人大跌眼镜的是,他们在东窗事发之前,往往是反腐工作的积极推动者,义正而辞严。既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又有实干精神,甚至是收拾、惩罚另外一些贪官污吏的清官好官审判官。及至自身丑行败露,足以让普天下百姓笑掉大牙,惊掉下巴。他们的后半生或者晚年将在牢狱中度过,会有什么快乐?而那些巨额的不义之财也随之收归国有,于其而言自然是灰飞烟灭,至多是担惊受怕的保管了一些时日而已。

      当然社会上还有许多人,不依赖公权力,完全靠自己的智慧、本事、辛苦和运气,通过诚实劳动给人类社会以相应的服务和贡献,获得大量的个人财富。就他们而言,只要依法纳税,合法经营和使用,就理直而气壮,受到全社会的敬重和国法的保护这是自然的。但这些人是不是在一定的阶段、一定的程度上、一定的年龄段有个知足知止的心态呢?因为这世界上的钱是挣不完的,所谓知足者常乐怎样才能适用于他们呢?如果将那些千万亿万富翁排除在外,仅就所谓的小康家庭、中产阶级而言,要不要知足,在咋样的情况下才算知足,怎样才能算享受知足后的常乐呢?也许值得讨论和告诫自己。那天看到一个朋友在六旬过五之后给自己取了个笔名叫知止,而且在书房的显要位置悬挂了一幅书法作品,内容便是“知足者常乐”。倒是引起了我的注意,打心眼里佩服。但不能完全确认他是知道了满足,还是一种自我提醒和安慰。

      在即将步入七旬的时候,自己突然对这个话题感兴趣,既与想撂挑子图轻松有关,也与彻底看淡功名利禄有关。许多关爱自己的亲友已经多次劝告,“案子你永远办不完,世上的钱你也挣完,还是早点歇着吧!”可是我自己知道,好像并不是在乎钱,而是想多为有需要的人做点事情,让生活始终是充实有意义的。但这里面是不是含有不知足的成份呢?知足知止,是不是应该包含工作和劳作在内呢?似乎应该包括。那么就要尽快地做出决择,做一个真正知足的人,尽管已经有点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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