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会走,心不会

从22到27岁,可谓是一个人的黄金时光,如今已所剩无几。回想起来,这几年经历的事儿也不算少了。被好运气砸中过,急转直下的失意也经历过不少;辜负过别人,也被人辜负过。若是以结果论英雄,充其量只是功过相抵,说难听点是功败垂成。然而,人生没有白走的路,过往种种,博观约取,或许有一天将厚积薄发,也未可知。

小时候看童话,有个幸运(倒霉)的家伙,天生一副金脑子。他老兄发现自己天赋异禀后,肆意挥霍这笔宝贵财富,很快就消耗完了。最后,他用仅剩的一点金液买了一双华丽的高跟鞋,想送给他爱的女子;当然没来得及送出去,他就OVER了。

其实金脑子是最华而不实的东西,像青春一样,你以为它用之不尽,其实流失极快,且是不可再生资源。但,它的光彩有极大的迷惑性,极易令你忽略它的短暂。所以,人对于自己的长处,固然要物尽其用,但千万别杀鸡取卵、竭泽而渔。

这就是我特想离开岭南的最大原因吧。

说来好笑,曾经的我,把自己定义为寻找故土的流浪者,跋涉南北,辗转多城,最终却找不见心灵的皈依。

好在,人会走,心不会。它像一棵忠心耿耿的树,始终伫立在地平线的东边。除了父母,它也许是唯一愿意在原地等候的存在——“我为你千里走遍,你为我散尽青春”。

长期远离故地,我需要重建一种生活秩序:一种宁静的、规律的、欣欣向荣的生活规律,伴随着寒冷欲冻的北风,稍显陌生的乡音,密不透风的人际关系网。推倒重建是个困难的事儿,主要是心理上的,人最大的敌人终究是自己。很难,至今仍然不习惯这里的生活。

幸运的是,我感到内在的节奏与频率,在长久的挣扎、波动后终于平复,与故乡达到了某种程度上的共鸣。

我和故乡,或者说和内心深处的自己,终于握手言和。

快要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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