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周随笔

两人各怀心事,又继续对饮了片刻,丁宁忽然感觉到有几股陌生的气息正在接近,“想必这就是精神力的作用之一,极大增强了我的感知。”丁宁放下酒杯对公孙静微笑道:“看来公孙堂主的客人已经到了。”说完,丁宁向着院子里一株榕树的方向致意:“朋友既然已经到了,为何不下来共饮一杯?”榕树后立刻响起了阵阵怪笑,只见一条人影像一支箭一样射了出来,但当他双脚着地时,却仿佛是一片落叶飘落在地,竟然没有发出声音!这代表这人的轻功已经高到一定程度。这人一头火红色的长发,耳朵上挂着三个碗大的金环,其人尚未走近,金环碰撞的“叮当”声已经传了过来,丁宁认出这人来,正是之前在长街遇到那九名赤发大汉的领头人,也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赤发帮的总把子——人称“火焰神”的苗烧天。丁宁在打量苗烧天时,公孙静也在仔细打量他,公孙静原以为自己已经很重视丁宁,但现在他发现自己还是小觑了丁宁,刚才丁宁在很早就察觉到苗烧天的来到,而直到苗烧天来到榕树附近公孙静才感受到他的气息,这一对比,高下立判。就在公孙静还在思索要如何丁宁交好时,耳边又响起了苗烧天嘎嘎的怪笑:“果然不愧是快刀丁宁,隔这么远也能听到我的动静。”突听一阵急促的马蹄声,马蹄声由远及近,好似冰雹落在地上。丁宁已经猜到是谁要来了,马蹄声突然消失,一个虬髯汉子从墙外一跃而起,稳稳落在院子内,只见他身着雪白劲装,刻意的将自己的上衣敞开些,露出自己结实的胸膛,却比衣裳更白。果真是白马张三,之前他在风云客栈前讲自己的白马举到客栈的屋顶上,给丁宁留下了极深的印象。旁边苗烧天竖起大拇指,哈哈大笑道:“好一个白马张三,几年不见,你怎么反倒越长越年轻,越长越漂亮了!”白马张三摇头道:“若论漂亮,我怎比得上丁宁丁先生呢?”丁宁摇头举杯:“要说喝酒我自然是当仁不让,至于长相我实在是上不了台面,让我先敬三位一杯。”白马张三皱了皱眉,道:“三位,来的除了我们俩,还有谁?” 话音未落,一个人已经出现在院中。但是院子里的几个人第一眼看到的却不是这个人,而是一柄刀,一柄雪白的的刀,这柄刀没有刀鞘,别在来人腰间,青布做的箭衣,青帕包头,也无法使人的目光从他的刀上移开,这刀彷佛有种慑人的魔力,夺人魂魄的魔力。白马张三在一旁说道:“快刀丁宁,太行赵一刀,却不知道是谁的刀更快?”江湖中人,最看重的便是名利,其中名甚至在利之前,百晓生评兵器谱,无数人为了兵器谱排名拼的你死我活,就连“银戟温侯”吕凤先和“铁剑”郭嵩阳这样的绝世高手也不能幸免。所以赵一刀在听到白马张三的话以后,立刻朝着丁宁看去,准确来说,他看的是丁宁腰间插着的那柄钢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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