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期我们介绍了大脑的工作机制,无论是禅修,神经科学还是西部世界这部剧集本质上都是对大脑的理解。
如果说西部世界有一个主题的话,我个人认为西部世界的主题就是自由意志。什么是自由意志?自由意志表面意思就是我们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去行动。不过当我们对大脑的运转机制有更多的了解,我们就越会明白自由意志这事没有那么简单。
西部世界中的主角多洛莉丝在剧中的使命或者说驱动力就是追求自由,梅芙和伯纳德以为她仇恨人类,从西部世界中逃出来的目的是报复和灭绝人类,其实她的真正诉求就是给所有人以自由。
在西部世界中多洛莉丝反抗提洛公司是为了获得接待员们的自由,不用再按照乐园中给每个接待员安排的人设和剧本来一遍又一遍的重复昨天的故事。逃到人类社会之后,多洛莉丝的目的是摧毁控制人类社会的超级人工智能,把自由还给普通人。可以说,多洛莉丝就是乔纳森.诺兰塑造的新一代自由女神。
西部世界中是如何解释自由的呢?能够按照自己的意志做出选择和行动,不用按照别人定义的剧本来照本宣科地表演就是自由。那么我们在多大程度上能够“自由地”决定自己的选择和行为呢?我们有完全的自由意志吗?
自由意志其实是一个比较纯粹的西方文化问题也是发源于西方的现代社会价值观的基础。中国古典文化中不太在意人的自由意志,更关心人的向善意志,在乎人是不是有向善的先天倾向,以及如何培养这种倾向。在源自印度的佛教哲学中,人由于陷入不停的轮回中从而丧失自由,佛教哲学的目的就是为了阐述人们丧失自由的原因(十二因缘)和如何从轮回中解脱获得自由。
西方自由意志的理念主要来源于基督教,因为在基督教中上帝是有绝对的自由意志的,在《创世纪》中上帝说要有光,就有光,要有啥就有啥,这是绝对的自由意志,可以用自己的意志决定一切。人类是上帝按照自己形象创造的,也继承了上帝的一部分自由意志,这也是西方经院哲学中的一些派别的看法。
那么现代神经科学怎么理解人的自由意志呢?人是有完全的自由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行动吗?神经科学没有给这个问题提供明确的答案,反而使这个问题更加扑朔迷离了。先让我们来看几个神经科学界比较著名的案例吧。一位是生活在19世纪的铁路工人盖奇,在一次工程事故中盖奇的大脑被一根铁棍洞穿,但是他奇迹般地活了下来。不过盖奇活过来以后行为举止发生了彻底的变化,他从一个有礼貌、负责任、有抱负的人变成了一个粗鲁的、不可靠、反复无常的人,根本没法正常地工作和融入社会,总是一意孤行给别人添麻烦,最后在贫病交加中死亡。那么问题就来了,到底盖奇在受伤以前的行为是“自由”的还是在受伤以后的行为是“自由”的呢?
接下来让我们看另一个例子,在1966年一个酷热夏日的中午,已经退役的海军陆战队员查尔斯·惠特曼(Charles Whitman)站在位于奥斯汀的得克萨斯大学的钟楼上,他在被警察击毙前的96分钟内发射了150发子弹,打死14人,令32人受伤,在钟楼行凶之前他还杀害了自己的女友。在惠特曼的日记中他觉得自己不太正常,要求在死后进行尸检,他被击毙之后进行的尸检证明他确实不正常,他的大脑杏仁核区域有一个大肿瘤。那么问题是惠特曼到底是“自由地”决定去射杀无辜的人还是他仅仅是他大脑中那个肿瘤的奴隶,在毫无自由意志的情况下犯下滔天大罪?
还有一个例子,一位40多岁男人忽然变成了恋童癖,而且还在网上搜集相关的色情作品,后来发现他的大脑前额叶皮层有一个肿瘤。当肿瘤切除后,他的恋童癖和搜集色情作品的爱好消失了。几年后肿瘤复发了,这些奇怪的爱好又回来了。那么问题是到底这个男人在脑部有肿瘤时候的行为是自由的,还是没有肿瘤时候的行为是自由的?
我在以前的文章中介绍过我们可以预测和理解别人对我们的看法,并根据我们预测的别人对我们的看法来调整自己的行为,我们的自我和行为都是在和其他大脑的持续互动中构建出来的。我们不会像盖奇一样行为粗鲁,反复无常,我们也不会像惠特曼一样射杀无辜的人,我们也不会成为恋童癖,因为我们的大脑没有损伤,我们可以预测到他人对这些行为的看法并且抑制自己不符合社会期待的行为。那么问题是我们这些能够根据社会规范约束自己行为的人是自由的?还是盖奇,惠特曼还有那个变成恋童癖的人是自由的呢?
自由意志这个概念给神经科学造成了一些解释上的困扰,所以不少神经科学家对自由意志也有不同于常人的理解。有的神经科学家认为自由意志既包括做某事的自由,也包括不做某事的自由,所以从这个角度解释的话,我们这些能够预测他人的态度,根据社会规范调整自己行为的人就是自由的,而那些由于大脑受损导致无法控制自己行为的人是不自由的。也有一些神经科学家主张自由意志这个概念不适用于神经科学领域(其中就包括西部世界这部剧集的科学顾问大卫.伊格曼)。
以前的文章说过,我们每个人正常情况下都是根据与他人互动的结果和对他人反应的预测来不停地构建自我意识的,我们能不能干脆宣布自由意志并不存在呢?这事儿没有那么简单。自由意志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学术问题,而是一个伪装成学术问题的社会问题。
自由意志不仅仅是源自基督教的一种过时的概念,而是现代社会一切政治和经济制度存在的合法性基础。现代自由市场经济的基本假设就是人是能根据自由意志与他人进行交易的理性市场主体,正是由于我们可以“自由”地出卖自己的劳动和产品,现代自由市场经济才有存在的合法性。现代政治的合法性基础也是基于自由意志的社会契约,人们可以按照自己的自由意志与和自己有同样“民族“认同的人们一起签订社会契约,让渡一部分的“个人自由”给代表社会契约的国家,如果不存在自由意志,那么社会契约和建立在社会契约上的现代民族国家也就丧失了合法性的基础。
十九世纪末尼采高呼了一声“上帝死了”,然后给欧美整个思想界造成了巨大的震动,上帝是否存在这貌似是一个宗教或哲学问题,但是这实际上在欧洲这是一个社会问题。从西罗马帝国消失以后,欧洲社会的价值观,合法性以及存在的终极意义都是建立在基督教基础上的。尼采喊了一声“上帝死了”,不仅取消了基督教在欧洲的特殊地位,同时也取消了人们存在的终极意义。
以前人们存在是为了荣耀上帝或是为了救赎自己的罪恶,既然上帝已经不存在,则人们的存在就变成了一件需要解释的事情,否则存在就会变成一种荒谬和毫无原因的巧合。二十世纪的欧洲成为存在主义的大本营,各路思想家和哲学家纷纷讨论存在的意义,归根结底是由于尼采那句“上帝死了”导致的。
现在如果我们也像尼采高呼“上帝死了”一样高呼一声“自由意志不存在”会怎么样呢?恐怕人类社会又要面临一次大地震了,当自由市场经济和民族国家的合法性基础发生动摇,我们又需要重新建立新的社会组织形式和新的合法性基础,而这一切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调试到正常运行的状态,在此期间我们要一直面临各种不确定性和动荡。
很不幸,自由意志已经面临危机,无论是英国脱欧公投还是美国去年的选举,都体现出互联网时代的媒体对人们思想的强大影响能力和在媒体影响下人们日益两极化的政治倾向,从而导致人们对自由意志的存在产生怀疑。如果Facebook和Twitter可以不停地给人们推送带有某些观点的文章,按照我们以前说过的“简单曝光效应”和“真实错觉效应”,人们就会认为这些观点是正确的,即使人们没有认真地读过这些文章,这也就是Facebook能够影响脱欧公投的原因。
如果这些互联网巨头可以轻松地根据他们的需要随时控制发布的信息,而人们只从自己的手机APP里去了解世界的话,那么他们了解的世界就是别人刻意塑造的,那么他们是不是还依然有“自由意志”呢?如果宣布人们没有“自由意志”,那么“自由”市场经济是不是变成一个互相欺骗的钓“愚”游戏?以社会契约为基础的民族国家是不是会变成一个赢家通吃,毫无规则的弱肉强食的世界?
这些问题之所以发生是因为我们的自我是根据和他人的互动构建出来的,而科技不停地在重塑我们互相沟通的方式,可以说科技在我们构建自我意识的过程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我们现在所说的“自由意志”和建立在它之上的社会制度和价值观是在印刷时代形成的,建立在印刷时代的自我意识基础上。当我们面临电视,互联网等新科技时,这些新科技不仅创造了新的产业,同时也在创造新的“自我”。这些新科技下构建出来的自我意识自然也就需要新的社会制度和价值观,不幸地是我们正处于新的制度和价值观尚未建立而老的制度和价值观日益崩塌的时间节点。
卢梭说过:人生而自由,却无处不在枷锁中,自由从来不是一个简单清晰的话题,自由意志是什么,它是否存在,我们面临的社会制度和价值观的更替到底是机遇还是挑战?这一切都需要我们通过构建新的“自我意识”来回答。自我意识就像一条河流,它也许有暂时固定的流向,但是它从来不会停止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