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瑜伽——6

《加德奥义书》中这样描述瑜伽:“当感官静止,大脑休息,心智不再摇摆不定时,圣贤认为这就达到了最高境界。这种对感官和大脑的持久控制被称作’瑜伽’。那些达到这一境界的人就从幻觉和假想中获得了解脱。”

在《瑜伽经》第一章的第二条箴言中,帕坦伽利把瑜伽描述为chitta vrtti nirodhah"。这可以译为精神(chitta)的变化万千(vrtti)受到了克制(Nirodhah),或者意识(chitta)的飘忽不定(vrtti)得到了控制(Nirodhah)。

"契塔”(chitta)这个词表示精神的整体,包含了三大部分。第一,精神(manas,即个人的精神所拥有专注、选择或拒绝的能力),这是精神摇摆不定、优柔寡断的一面;第二,智力或者说理智(buddi,即分辨事物的决定性状态);第三,自我(ahamkara,字面意思为“我”这一概念的制造者,即“我知“的状态。

重点:

当感官静止,大脑休息,心智不再摇摆不定时,圣贤认为这就达到了最高境界。这种对感官和大脑的持久控制被称作’瑜伽’。那些达到这一境界的人就从幻觉和假想中获得了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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