聪敏的人,绝不会“看不起”农民

说实话,我没看见过这样的手。

九月初三 |

换上黑色双肩包,顿时觉得整个人都变轻盈了。

这是一页札记的第80篇日历


我有一件绿色的长袖迷彩上衣,每次穿它都会被同学开玩笑,“呀,你知道吗,咱们学校的农民工和你有同款衣服欸!”

“嗷。”我轻轻附和一下。

每当我们提及农民或者农民工,总会不自觉的带上自己的“眼镜”,文化知识水平不高、素质低下、穿的无品似乎成为了他们的代名词。然而,真正聪明的人是不会这样“看不起”农民的。

路遥在《平凡的世界》里这样说:“我们出身于贫困的农民家庭——永远不要鄙薄我们的出身,它给我们带来的好处将一生受用不尽;但我们一定又要从我们出身的局限中解脱出来,从意识上彻底背叛农民的狭隘性,追求更高的生活意义。”

我国传统观念里的“士农工商”是将农民的位置摆在“士”这个阶层之下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国家对经济发展的扶植,更加使得农民常常有一种社会地位低下的错觉。这种错觉不只是社会各界人士的,也是源于农民自身对自我社会定位的模糊。他们似乎也不能真正地确定自己的社会价值所在,只觉得自己的身份也只能种地。

而我认为,农民地位的重要性是每个时代都不该忽略的东西。所谓的城市人口和农村人口的划分,似乎就像王母娘娘的发簪一样,轻轻一划,中国人从此分离在“银河”的两岸。一部分人好像是女娲捏出来的,天生高贵;而另一部分人则似乎是树枝抽出来的,生来低劣。两类人的身份就此诞生,如影随行。他们后天的社会价值,不取决于先天的禀赋,也不在于后天的努力,而全在于王母老人家信手一划的“楚河汉界”。

这样的划分,对于辛苦劳作的农民来讲是不是略带残酷了?我们现在所依赖的吃、穿、住、行有哪一个能离得了农民的辛勤劳动?早在两千多年前,孟子曾说过:“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其本意强调了以农民为主体的社会民众的重要性,但事实却是:“今法律贱商人,商人已富贵也;尊农夫,农夫已贫贱矣。故俗之所责,主之所贱也;吏之所卑,法之所尊也。”对农民来说,这是历史的无奈。可以说,历史上农民的地位非常重要,但其作用却时常被忽略,直至今天,我们也需要重新强调农民在社会发展中不可替代的作用。

说到城市管理,就有人说,农民工太多,没办法管理,一盘散沙。过去说到计划生育太难,有人说,农民素质太差,搞超生游击队,防不胜防。甚至有人粗暴执法,打砸农民,很多人就会辩解说,农民素质太差,不得不给他来点硬的……

是,我必须承认,农民是有狭隘之处的。那些藏在城市角落里的灰色人群。他们背井离乡,远离妻子儿女。拿着微薄的工资,还常常遭受欠薪、压迫和凌辱,他们是被社会遗忘的一角。但是在简单的农业传统的农业生产中农民一直都是用体力来进行耕作,在这样简单高强度的农业生产中耗费大量体力和精力的农民,是很难有时间去学习提升自己的修养的。我们应该努力看到并值得引起重视的是,如何发掘农民的潜力,让农民朋友自我体现、自我意识到自己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记得有位同学在随笔中写道:她的心为大街上的一个乞丐颤抖。天那么冷,他就坐在那里,拉着不知名的曲子。人们一个个怀揣着自己的心事冷漠走过。而她不管那个乞丐是真的还是假的,她都要帮助他……她说,不为别的,就为了自己心灵的宁静。

纯洁的内心,悲悯的高贵,从来不是遥不可及,而是你愿不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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