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林悟道《韩非子-八经之立道》第三十三章 约法

红林悟道《韩非子-八经之立道》第三十三章 约法

红林悟道《韩非子-八经之立道》上一章韩非子讲了立道方法七、八。立法七是讲如何处理政务与社会事物,立法八是如何处事朋党之祸。天下事物成千上万,君主如何处理,韩非子的策略是归纳总结,分门别类,建立制度规则,规范行为,统一处理。“似类则合其参”相似同类的事物要聚合起来综合分析考虑,做出统一处理办法,统一部署,统一行动,类似的问题才能解决的相对彻底一些,这也是现在执行某某行动集中解决某某突出问题的策略根源。

对于臣子犯错,韩非子的策略是“陈过则明其固”,不仅要让犯错的臣子知道自己所犯的错误,还要让其明白为什么会犯错,是思想与信仰出了问题,要从灵魂深处追根溯源,达到净化思想,巩固信仰的目的,不能一罚了之。这是我们思想政治工作的起源,韩非子在上一章也为我们说明了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与方式,还有目的。

韩非子将处理朋党放在最后,说明这个问题的严重性。自古朋党之祸是朝廷首患,解决朋党之祸是君主的核心职责。韩非子当然知道朋党之祸的严重性与危害性,所以他给出了一套系统的解决办法。首先严惩奸臣,消取私威,其次巡查地吏,知其网络,最后渐进式收网,逐一处罚。看似只有三步,但工作量极大,需要周密的计划,与紧密的协调,要统筹规划,分步执行,既不能动作过大引起社会问题,也不能动作过小成效甚微。当然,韩非子在上一章也给出了瓦解内部,朋党内讧的策略,让朋党不攻自破。

韩非子讲完立道八法后,今天讲立约,就是君主与臣子的约定,这是契约精神,也是制度安排。韩非子认为“下约以侵其上:相室,约其廷臣;廷臣,约其官属;”意思是君主和臣下约定,要他们告发上级:针对相国,就和廷臣约定;针对廷臣,就和他属下的官吏约定。这里的“侵”不能解释为侵犯或是侵权,而是君主赋予臣子“举报”的权力,这一制度安排与权力赋予与“设谏”是一个道理。对于不法臣子,人人可以举报,更不要说是下属,这是社会公平正义精神的体现,是公民的义务与责任,是对社会乱象的抗争。

举报权力的赋予,是对权臣最大的思想与行为约束。能够成为行政体系内的一员,必然通晓体系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我们说制度正确,程序正义,上级的行为如有不法,必会破坏制度,突破程序,那么作为下属与程序中的一员,如有君主赋予的“举报”权力,就可以“侵上”,很可惜,中国人“县管不如现管”的思想,再加之上级权力过大过重,这一“侵上”的制度并没有发挥其真正的作用。

继续约定“兵士,约其军吏;遣使,约其行介;县令,约其辟吏;郎中,约其左右;�后姬,约其宫媛。”意思是:针对军吏,就和兵士约定;针对派遣的使者,就和他的随从人员约定;针对县令,就和他任命的属吏约定;针对郎中,就和他的侍从约定;针对后姬,就和宫女约定。逐级约定,统一授权,这有点现在的“举报”制度。民主的价值在于人民拥有真正的监督权,对于一切不法行为都能实行举报,政府对于举报能切实调查落实。一把火,一滴水可能浇不灭,但落入群众的汪洋大海中,就一定能灭,这就是民主的力量。

最后韩非子说“此之谓条达之道。言通事泄,则术不行。”意思是:这就叫做条达之道。假如把臣下的“举报”和要办的事情泄露了出去,君主考察臣下的政治手段也就无法施行了。“条达之道”就是各级官吏直接向君主“呈言”举报的渠道,这条渠道畅通,举报信息会源源不断地送达君主手中,君主就能知道相关臣子的情况,再进行相应的处理。这不同于“秘密警察”式的管理,而是正大光明地“侵上”制度与君臣约定,我就是要告诉你们有“侵上”条规,你们最好自重。

为了能让条达之道畅通和安全,韩非子再次强调君主不要泄露臣子的举报信息。就是怕一旦泄露了举报人会受到迫害,毕竟臣子举报的是自己的上级。这和现在的举报制度中对举报信息与举报人保密规定是一个道理。

【下约以侵其上:相室,约其廷臣;廷臣,约其官属;兵士,约其军吏;遣使,约其行介;县令,约其辟吏;郎中,约其左右;�后姬,约其宫媛。此之谓条达之道。言通事泄,则术不行。】

我们常说不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一切制度只防小人,不防君子。我们要有这样的胸怀对待“侵上”的约定条规,从自身做起,要有“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的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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