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经济”为什么大行其道?

故事是人类亘古以来极为推崇的一种文学和艺术表现形式,唐诗宋词元曲明清小说,从高山流水到下里巴人,从高尚优雅到通俗易懂,从诗词歌赋到戏剧小说,在我看来,都是故事内容越来越充斥文学和艺术作品的一种渐进的过程,文学和艺术作品能够完成从殿堂到市井的转变,故事的运用愈加熟练无疑是一种重要原因。今天,电视剧、小说、电影、动漫和戏剧等大受欢迎,有的摇身一变成为国内乃至国际著名IP,其中人物比如中国孙悟空、白娘子和林黛玉、外国的火影忍者、柯南和钢铁侠等成为老少皆知的“网红”,除去网络本身具有的传播优势之外,IP的建立还离不开绞尽脑汁创作故事的编剧。

抛开所有华丽的衣服,IP的裸体就是一个足够吸引人的故事。与其说我们正在经历知识产权或者说知识经济时代,不如说我们正在进行一场以迷人故事为食材的饕鬄盛宴,只不过填满的是头脑,而不再是肠胃,换一句话说,我们正在为“故事经济”高声喝彩。

那么,我们又是怎样陷入故事的狂欢中难以自拔的呢?

第一我们早已经习惯听故事,习惯于为优秀的故事买单。从古至今,故事都从来没有销声匿迹,故事发源于神话传说、历史记载、名人传记,发展到现在多种多样的故事花样,我们愿意花费时间、精力和金钱买故事带给我们的一种虚幻的满足。以前,我们给说书人赏钱,请戏班唱戏,买小说来看,现在,我们订阅视频平台的会员,给创作者打赏,因为段子快乐,我们心甘情愿为优质的故事买单,因为故事可以带给我们愉悦的感受,我们乐在其中。

第二我们越来越懒于思考,而听故事很少需要思考。由于信息爆炸,网络时代给予我们很多真假难辨的信息,我们思考的时间越来越宝贵,思考的机会也越来越珍贵。然而故事是一种单线的叙事方式,它可以没有因果,也可以创作因果,他可以不切实际,没有道理,就像我们明明知道不可能有飞天遁地、搬山填海的道友,但是依旧在书中“修仙”;就像我们一定明白钢铁侠、美国队长和雷神就是一个泡沫,但是依然去影院看《复联4》;就像我们相当清楚没有哪一个侦探会像柯南一样每天都会遇到凶杀案,凶手的手法或许也不靠谱,但是仍旧孜孜不倦的追着柯南系列。

第三故事本身的魅力在于它的无穷发展空间以及满足我们情感、欲望和需要的快速性。故事比现实生活更加多姿多彩,因为故事情节是脱胎于现实的一种更精巧的变化,因为这种变化它反而更加具有想象空间和发展潜力。故事情节为什么会有这种变化?因为故事创作者明白,相对于平平淡淡的现实生活,我们其实更加喜欢故事的大起大伏。再者,我们大多数人都很难做到自律,在及时满足和延时满足两个选择同时摆在我们眼前时,我们会选择前者。故事恰恰能快速的满足我们的情感、欲望和需要,当看见故事主人公与自己有某一方面的相似性,我们会想象与他发生关联,代入主人公的角色,获得一种全新的内心体验;当看到故事情节或突兀、或惊奇、或悲伤、或喜悦的时候,我们的心在共情的作用下仿佛也保持着同样的节奏;当周围的人都在谈论某一个故事的时候,如果我们也知情,我们就不会被孤立并很快与周围人产生共鸣;当我们不能够讲清楚一个逻辑或者道理时,也可以借用故事把真意讲给别人听。

我喜欢故事,我是故事大胃王,你今天听故事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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