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拐卖孩子找到了,抚养权归生父母还是养父母?

1997年,山东聊城一名两岁男孩被人贩子偷走。男孩父母的生活从此堕入地狱。但父亲是个顶天立地的男人,绝不轻言放弃,他在安顿好妻子之后,孤身一人踏上寻子之路,这条路,一走就是24年。

24年间,全国跋涉31个省,50万公里,骑坏摩托车10辆,花掉全部积蓄,倒欠10万外债,这位父亲就是郭刚堂。2015年刘德华主演的电影《失孤》在全国引起巨大反响,电影主人公的原型就是郭刚堂。在电影热播的时候,郭刚堂仍然在万水千山的寻子之路上苦苦跋涉。知道他事情的人都为他感到遗憾,同时心里也悄悄的认为,都快二十年了还没找到,这辈子还能找到吗?

时间很快过去了六年,2021年1月,查找被拐失踪儿童的专项行动,由公安部部署的“团圆行动”在全国公安系统展开。半年过去之后,战绩赫赫,全国各省已经找到被拐儿童1737名。而在这个月,令人欣慰的事情再度发生,在打拐DNA系统的DNA比对下,郭刚堂的孩子也被查到了。

此时的郭刚堂已经是白发苍苍,而他的孩子也已经26岁,参加工作了。

二十四年的寻子之路,最终功德圆满。

很多人现在关心一件事。孩子已经找到了,是否应该带走,回到自己的家乡,回到生他养他的父母身边?

但是孩子已明确表示,养父母年纪比较大,对他有养育之恩,他要留在养父母那边,照顾养父母。

而孩子的生父母,郭刚堂夫妻回应说,一切按孩子的意愿,孩子愿在哪边就在哪边,他们不愿让孩子受到第二次伤害。

在众多网友的失望中,也顺便衍生出一个法律问题,那就是被拐儿童找到之后,孩子的抚养权应该给谁?

在我国,只要子女身心健全,一旦年满十八周岁,子女抚养权不复存在,父母再争夺子女抚养权,自然就没有任何的法律意义。

本案中的孩子是在26岁找到的,但如果二十年前就已经找到了,抚养权应该归谁?还有现在那么多被拐孩子也已经找到了,尚未成年,他们的抚养权到底是归生父母,还是归养父母?

这个问题没有任何争议,我国在任何时候都是严厉打击拐卖儿童的行为,所有从人贩子手里购买孩子的养父母,其买卖行为不但不受法律保护,反而是妥妥的违法。

涉嫌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

根据刑法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那为什么那么多被拐孩子找到之后,他们的养父母却没有被抓?

这是因为刑法还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

所以对很多养父母来说,公检法不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已经是网开一面,更不用得寸进尺的奢求什么抚养权。

而且养父母从一开始花钱购买孩子,本身就属非法,从根本上,养父母从来没有过抚养权。

最终,被拐孩子找到之后,从法律上说,孩子肯定要归还给生父母。

但是现实中,因为大批孩子从幼年就被拐离家,长年跟随养父母生活,生父母考虑孩子的感受,不想让孩子忍受生活被割裂的痛苦,很多都会主动放弃抚养权,在这样的前提下,养父母自然也就获得了孩子抚养权。

最后,赵律师提醒大家两件事。

第一件事,查找被拐失踪儿童的专项行动——团圆行动,已经被全国公安系统广泛开展,并且建立了科学的打拐DNA系统,一旦采用DNA对比相认,当年那些被拐卖的孩子,会越来越多的被找到。孩子丢失但没做过DNA样本采集的生父母,应该赶紧去做。贩卖孩子的和收买孩子的人,应该考虑积极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第二件事,在中国,涉及人口贩卖,买卖同属犯罪,也就是卖家有罪,买家也有罪。因此考虑收养孩子的家庭,一定要走正规合法的收养程序,千万不能从非法渠道收养孩子,否则会有各种后患,最大的后患,就是涉嫌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

请注意,针对我国拐卖妇女、儿童的案件,卖家最高可判死刑,买家最高可判三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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