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爱《草房子》里的桑桑 赵书怡

桑桑在小说里是一个可爱活泼的孩子。

首先他非常聪明调皮。他把家里的蚊帐做成渔网去打鱼打虾,他砸锅卖铁买鸽子,并把家里的碗柜做成鸽子窝,他热爱科学,穿上棉衣在炎热的操场上晃来晃去。

第二他非常勇敢。在纸月被刘一水欺负经常迟到并且旷课时,会勇敢地保护她,即使头破血流也绝不退缩。

第三非常讲义气。一到三年级时和杜小康是对手,因为骑自行车和杜小康成了好朋友。丢了红门儿的杜小康。居然收到了桑桑用父亲的荣誉本儿抄写的语文算术自然课文,卖鸽子的20元送给小康进货,虽然受到父亲的狠揍,但是也绝不后悔。如果不是他与白雀找到李桐壶出庭作证,推倒戚小罐的蒋一轮丢掉的可能不是三月工资,甚至是锒铛入狱。

第四,非常善良。大家都认为秦大奶奶的地可以充公时,只有桑桑很有礼貌地喊奶奶,远比桑乔更能换位思考,以致于后来他的头发被选送去秦大奶奶的棺材。

第五,特别坚强。他患鼠疮以来饱受身体和精神的折磨,也体会到了死亡的威胁。因为有温幼菊老师和其他家人朋友的陪伴,不仅战胜了疾病,而且考上了中学。

第六,热情贪玩儿。人们常说玩商高智商高,情商也高。桑桑就是那个三高的男孩儿。他与秃鹤玩儿帽子,与杜小康玩儿双手撒把,与刘一水打架,偷听纸月和柳柳、父母、蒋一轮老师和白雀的对话,见到纸月穿新褂子并美美的洗澡、和蒋一轮确认眼神、给桑乔斗嘴"谁让我是校长的儿子净吃亏?"、和朱小鼓斗成泥猴、用嘴唇弄湿信封、急于见到杜小康差点撞翻路人的水桶、抄课文忘记下课、病危前带妹妹柳柳去县城看城墙,喜爱篮球笛子胡琴作文皆拜老师所赐,玩“贼回家″钻空棺关丢掉了自己的骨气等,都给我们展现了一个丰富多彩的男孩儿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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