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作法》:议论文论证的基本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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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绎法、归纳法和类推法是议论文论证的三大基本方法。其实这些论证的基本方法来源于伦理学,如果想要详细地理解这些方法,可以借助于伦理学的相关书籍。但是如果我们只是用这些方法来写作议论文,简单地了解一下就可以了。

1、演绎法  用含义比较广阔的命题做基础,来论证含义比较狭窄的命题,这就是演绎法。例如:

学校里设置的功课都应该注意学习,——大前提

美术是学校设置的一门功课,——小前提

因此应当注意学习美术,——论断

上述例子就是演绎法最基本的形式,通常被称为三段论式;是用含义较大的“学校里设置的功课都应该注意学习”、“美术是学校设置的一门功课”两个命题来证明“美术应当被注意学习”的命题。

在使用演绎法论证的过程中,只要文章的意义能够明白,它们在文字上排列变更、要素省略都无所谓。为了文章主题的关系将命题的形式进行适当的变换也是必要的,但是如果要检查论证的正确与否,仍然必须依照常规的方式排列。也就是说,要对这些论证进行检查,必须将文中省略的部分补足,使之成为完整的“三段论式”才行。

使用演绎法论证观点,完全是以大前提和小前提作为基础的。所以如果两个前提中有一个不稳固,则整个议论文就很难避免产生谬误。例如:

不用功的学生考试成绩都会很差,——大前提

小明是不用功的学生,——小前提

所以说小明的考试成绩一定会很差。——结论

这个轮式中,大前提有时候是不成立的,因为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学生不用功也是可以考出很好的成绩的。

我们知道,世界上本来就很难找到绝对的真理,所以即使我们的论证的各段都没有错误,也不可能就没有辩驳的余地。不过论证各段的真确,是论证结果的必要条件,如果没有这样的条件,论证的资格就没有了。

演绎法的两个前提是立论的根据,如果对于某一前提很难得到确认,就需要其它的三段论法,把这个不确定的前提来证明。也就是说,需要另外的三段论法去证明主论点的某一个或者全部的前提。繁复的议论文就是由许多这样的三段论法共同组成的。

2、归纳法

归纳法和演绎法正好相反,是集合部分而论证整体的论证方法。归纳法中有两个应当遵守的条件:

(1)部分事件的集合必须有普遍的代表性而且没有反例;

(2)有明确的因果关系

这两个条件如果能够满足一个,大概可以认为没有错误。但是最有力的归纳法,是第一、第二两个条件都能满足的,因为所举事例既有普遍性,又没有相反的事例可举,因果关系又是极为明了,自然不易动摇了。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论证过程中有无反例可举和人的经验有关系。就现有经验的范围而言,虽无反例可举,但范围以扩大也许就会出现反例,所以归纳法所得的断案常常是或然的。但是因果关系既已经被确立,就是发现有反例出现,也不能被认为是谬论。

3、类推法

根据已知的事例来推断类似事例的方法,就是类推法。应用类推法进行论证时必须遵守下面的两个条件:

(1)所举的类似点,必须是事物的固有属性而不是事物的或有属性;

(2)被类推的事物必须不含有与断案矛盾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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