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男子,反被勒索60万:不要让“强奸犯”嘲笑英雄


人心是怎么一点点冷漠掉的?

是在正义行为无法得到伸张的时候冷漠掉的。


01


2019年2月19日,在福建福州发生了这样一起案件,我们称之为“见义勇为事件”。

事情是这样的:

一位在福州工作的哈尔滨人赵宇在网上替自己“伸冤”,声称自己见义勇为反被拘留14天。

有意思的是,以前的鸣鼓伸冤在衙门,如今想要找回公道,得靠网友们的舆论。

根据赵宇的说法,在2018年的12月26日深夜,自己在家里陪老婆时,听到了楼下猛烈的踹门声,以及女子“救命、强奸”的呼喊声。

他没多想,去楼下查看情况。

然后就看到一男子将一女子顶在墙上,用拳头砸向女生,此时女生的脸部已经发紫,并且喘不过气。

赵宇见状立即出面阻止,反而被李某打了他右颈动脉一拳右胸一拳。

在李某还要打人的情况下,赵宇撂倒了他。

撂倒后,李某反扳赵宇三根手指,在抽不出来的情况下,赵宇踩了李某肚子脱身。

就在赵宇想继续殴打李某时,被女子拽住了。

然后赵宇就被老婆叫回家了。

3天后,他被公安局以故意伤害罪拘押进了派出所14天。

就在关押的第二天他的孩子出生,而孩子的英雄爸爸,没有见到孩子第一面。

后来还是靠他老婆、父母,帮自己请了律师,保释了出来。

李某在出院后,被检查为重伤二级。

赵宇觉得自己很冤枉,但在咨询律师后得知,如果检察院判定为故意伤害罪,他将在监狱度过3-7年,还将赔偿20万到60万元。


见义勇为吗?坐牢还得赔钱的那种。


02


那么问题来了,事情真的如赵宇所说吗?李某是否真的对女子欲意强奸呢?

通过各方人士的口述,事情是可以串联起来的。

因此事情的发生,应该确实如此。


1. 当记者来到事发现场,发现铁门确实已经被踢变形,门锁也被踢坏。


2. 女生因为害怕报复,躲回了老家。但是因为担心维权问题,在离开前拍摄了视频叙述了经过,和赵宇一致。


3.邻居包括室友都通过口述证明了李某确实是想要和女子过夜。并且经过和赵宇一致。



女生离开时,拍摄的视频里说:

“自己当时打车,李某非得跟上来,这一跟就到了女生楼下,还想要进房间。她当然不会允许,就将门锁上了。于是李某就在门外用力踢门,踹开后,对她说,自己要留下来过夜。

和自己同住的闺蜜看情况不对,趁机跑到外面报警。

在只有李某和自己两人在房间的情况下,李某拿凳子打晕自己,并试图脱衣服。

在拉扯间,当时不知道是谁将我们拉开了。”

(这就对上了赵宇描述的事情经过)


而李某对此事是怎么说的呢?

“自己刚和女子认识不久,那天想请她吃饭,然后又去了酒吧喝酒。结束后再打车时,女子主动要求自己送她回家。

自己当时只是站在女子的家门口,站在那里玩,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被踢。”



李先生说,当时女子家中还有一个舍友,她也看到了事情经过。

于是记者打了电话过去,也就是贺女士,女子口中的闺蜜。

贺女士的说法也和赵宇以及受害女子一致:

“不让李某进来,他硬要把门踢开。打了她。

李某本是想过夜的,没想到家里还多了一个我,就想把她出去过夜。她不同意,让那个男的走。

李某后面拿水壶砸她的脸,还有额头。后来他动手的时候我才出去报警的。”


03


这件事情过后,李某又因为被诊断为二级重伤报了警,有了赵宇被刑拘的那一幕。

但受了重伤的李某,在记者打电话了解情况时,居然不是在医院,而是在打麻将?


白鹿我就搞不清楚了,如果真是的强奸未遂,为什么李某没有被拘留,他还可以快活地打麻将?

是不是要到只有强奸成功,并且留下精液作为证据,才可以?

李某若无其事的接受着媒体的采访,似乎一点也不担忧自己会被怎么样,反而给赵宇的父亲打电话说:

“愿意调解,赵家赔医药费等损失后,其可帮减轻赵宇刑期。”


04


其实关于这件事情的关键,就在于赵宇属不属于正当防卫。


根据我国法律,侵害行为一旦停止,如果继续对侵害者实施殴打,危及生命,那么施救者的行为就由“正当防卫”变成了“防卫过当”、“故意伤害”。


但谁也没有办法保证,自己在受到危险的情况下,仍旧小心的提醒对方:

你注意一下哦,我要踩你了哦。

当然今天,事情的结果也已经出来。


“虽然赵某是正当防卫,但是超过必要限度。为了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对赵某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李某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被监视居住。”

所以见义勇为的赵宇,14天的刑事拘留就此留下了案底。

公安也对此事没有道歉。

试问下一次,再发生类似的事件,谁还敢见义勇为?

莫不是真要变成网友所言:

“路见不平一声吼,吼完掉头我就走”吗?

如果不能保护见义勇为,就不要再鼓励见义勇为了吧。

以后,侠会越来越少,英雄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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