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18

20181018修心日记第48天

每天早上在学校门口都看到很多学生在校门外聚集等待校门开放。想起自己小时候,校门都是6点就开放,同学们可以很早到学校自习或者玩耍。现在不能提前到校,主要是社会发展后,把学校的监护责任不适当放大,学校不得已控制学生在校时间。一些法律和制度设置的初衷看似为了保护学生和家长的利益,其实,孩子们长时间在校门外聚集既不安全,又由于马路边存在大量汽车尾气而于健康不利。

这种过度转移责任的现象在中国许多地方都有体现。比如行人与机动车的关系,如果判定行人在交通事故中负全责的话,机动车也要承担道义上的赔偿义务。这才滋生了一个新的行业——碰瓷。

再比如发生在我们医院的例子。一个行人路过医院,突然内急,在医院如厕时不慎跌倒。虽然医院提供的是标准化的卫生设施,在厕所内外张贴有足够多的防跌倒标识。但是,事情发生在医院,医院就必须赔付。

当我们无限制得转移了自己应当承担的注意义务、陪护义务、监管义务,当社会放弃了用良知和道义来规范行为,划分责任。其实,我们离自己希望得到的安全和幸福,也越来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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