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着破烂过日子

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泪下。

输入这首古词之后,终究还是沉浸了很久,那种奇妙的感觉,再次涌入到了心头。初次从课文当中看到这首词的时候,就被莫名地击中了,是因为历史?还是人文关怀?我至今也不明白,但是我能确定的是,这种情愫,可能就是一种物伤其类,人感其时最直接的表现。

不管是什么人,都容易陷入守旧而顽固的时候,也就是所谓的“右倾”,戊戌变法中的康有为是革新,新文化运动中也变成了顽固派,而新文化运动的陈独秀,后面也是右倾的主要人物,包括很多立下千秋大业的伟人,但凡是生命正常结束的,都会有这么一段时间——守着破烂过日子。

正如人都会拉屎一样,我也不会用明星也拉屎来证明拉屎这件事不是肮脏的事,而是事物的发展规律一直客观存在,我们没必要否定,也大可不必美化。甚至,我们还可以从那些不好的事情中得到别样的快感。

我有一堆破烂。

去公园里抄近路穿过树林时捡到的满是虫眼的朽木,一块好不起眼的石头,普通到我都不知道如何去夸奖,朋友做冲床送的一块铁,朋友坏掉的发簪,废弃的测量仪,买手表送的包装袋,读卡器的USB套子……别人是收藏一些有纪念意义的东西,或者是一些有价值和可能会有用的物件,而我,好像真的只是收破烂,或者说,他们在我眼里真的就是破烂。而我与破烂唯一的联系,仅仅是把他们收起来的那一份记忆,那些记忆有意义吗?当然有,不过只是对我自己而言。

人的记忆能留存多久呢?如果没有外力干扰的前提下,我非常确定,即使是那块朽木,也比我活得久。那这些破烂在那么长的时间面前,甚至那么多人的记忆交错之下,意义基本上是微乎其微了。

断舍离,去掉的那部分,不是物件,而是那些关于物件的记忆,一两个月的时间,那些记忆就会消失。如果有条件,我也不想搬家,我甚至想住在一个非常大的房子里面,那房子啥也不用弄,纯粹用来安放我的那些破烂,我老了,啥也不干,光是一个个回忆,估计都能回忆个一两年那种。然而,城市的特性就是——忘记。

我忘掉了很多东西。

刚来成都的时候,我想的是什么?我真的不记得了,为什么混到如今这么差,我依旧能够浑浑噩噩,颠颠倒倒。

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占有还是获取,生存还是毁灭。

家庭与我而言是什么,一生羁绊?还是一段并不重要的时间。

我,之所以是我,是因为什么。

我的破烂很多,多到至今没有一个好的空间可以存储,我真的很想就那么守着他们,让那些破烂能在我余生有一点微不足道的意义,让这本就迷茫的我,能看清我来时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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