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快乐,不必正常》,为什么?谁要你管!

快乐和正常是相互矛盾的吗?为什么选择其一,就是放弃了另一个?快乐和正常不能够同时存在吗?这个作者到底经历了什么才会有这样的观点?带着对这本书标题的种种疑问,开始在书中寻找答案。

这是珍妮特·温特森在52岁时回首写的自传。本书又是一本碎片化非线性记录人生经历和思考的自传。原生家庭给她造成了深深的心里阴影,一生都在被遗弃的自我感知中寻找爱,寻找幸福,并坚持爱的信仰。爱需要能力,被爱也需要能力。为了寻找到爱和幸福,她做着各式各样的坚持,与养母斗智斗勇,把书一层一层藏在床垫下,偷偷阅读,寻找向上的力量,抗衡现实与理想的撕裂,毅然决然选择去牛津大学上学,摆脱养母控制,摆脱女性只可为附属地位的环境,“你当像鸟飞往你的山”。后来,她下定决心用自己的笔来拯救、救赎自己。写作是有力量的,作者可以建构一个故事,主宰着故事里所有人的命运,故事脉络线索,可以选择给读者带去怎样的喜悦和收获,但是也是有危险的,作者也会不经意间透漏出浑然不知的自己的真实的想法和小心思,赤裸裸地暴露在读者面前。故事既是作者写的,也是写作者的。

读着读着,渐渐明白,正常所指的是目前社会上主流的异性恋性取向,不正常是温特森养母眼中的同性恋取向。既然温特森是同性取向,为什么她自己也把这件事看成是不正常,为什么连自己都不认同自己,认为同性取向是不正常的,用在了书的标题中?不过换一个角度来想,对于温特森来说,人们的性取向不是单一的,是可变化的、多样的。性取向并不重要,社会上主流认知的正常与否也不重要,快乐幸福才是重要的,“我要快乐,不必正常”。有时候,走在英国的街道上,可以看到同性之间十指相扣,街角调情,雨中拥吻,两个人享受其中。“我要快乐,不必正常”。况且“生命不只是一支从子宫飞往坟墓的时间之箭;照自己的意愿活得头破血流,也好过听从别人的安排,虚张声势地过浅薄生活”。

按照自己意愿活着的人都是让人敬佩的人,生活的勇者。我的朋友Maggy在四十多岁的时候,辞掉英国的稳定工作,卖掉车子房子,远离发达国家的喧嚣城市生活,去南非感受纯粹的大自然和野生动物的原始、质朴,与自然相处。那天的离别下午茶,喝得格外地畅快,聊得也格外地通透。人生生活短短就这么几十年,不要活在人们设定的言语里,尽可能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多经历,人生维度是要宽阔的,视野是要广阔的,态度是要勇敢的。

不管原生家庭是怎样的,都会给人们留下一生的印痕,或好或坏,但是每个人不管经历过什么,都有对人生一定的选择权。温特森说,“如果不能生活,我会选择死亡”。正常重要吗?快乐重要吗?追求快乐与幸福也好,追求意义也罢,包容性的态度看待身边事事物物,练习爱与被爱,有些追求,知道自己的追求,感受着身为弄潮儿的韧性,纯粹地生活,勇敢自洽活着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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