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系列(18)爱没那么纯粹,但也不那么冰冷——张爱玲《留情》

米晶尧和敦凤,再婚结合在一起,两人领了结婚证书,挂在新家显眼的位置。结婚时,米晶尧五十九岁,他的原配尚在。敦凤三十六岁。她十六岁出嫁,二十三岁死了丈夫,守寡十多年,才嫁给米先生。

他们结婚不到一年,便发生了婚姻危机。米先生的原配病重了,最近他常去探望。临出门,他讪讪地对敦凤说:“我出去一会儿。”半晌,她抬起头来,“唔?”米先生说:“我去一会儿就来。”又补充说:“病得不轻呢,我得看看去。”敦凤应了一声:“你去呀。”他不便走了,自言自语:“不知下雨不下?”又解释道:“这些年了……病得很厉害的,又没人管事,好像我总不能不——”敦凤急了:“跟我说这些个!让人听见了算什么呢?”

爱要专注——说起来容易。在传统道义上,敦凤也晓得让别人以为她拦着不让他回去看太太的病,岂不是笑话。米先生和原配太太认识时,是在国外留学期间。那时候,外国的中国女学生是非常难得的,遇见了很快就发生感情,结婚了。婚后,才发现太太是神经质,后来更暴躁,儿女一个个都同她吵翻了,这些年他很少同她在一起。痛苦仓皇的岁月!

敦凤的憋屈,不仅在于嫉妒,事实上,对于那个老太婆,她也说不上嫉妒。而且她认为她自己对于米先生也没有什么感情。她的憋屈在于自己身份的矮化。是的,按照公开的认证,她是名正言顺妻子。可在别人的心目中,总把她当做是姨太太。

一般而言,再婚者对于婚姻对象的选择,肯定要比第一次婚姻更加慎重和理性。对于米先生而言,“这一次他并没有冒冒失失冲到婚姻里去,确实预先打听好、计画好的,晚年可以享一点清福艳福,抵补以往的不顺心。”对于敦凤而言,嫁给比自己大二十三岁的老头子,“全为了生活”,“要是为了要男人,也不会嫁给米先生了。”看来,两人进入再婚,是各取所需,一个是需要精神的安慰,一个是需要物质的满足。

从米先生这方面来说,他对这个风韵犹存的新伴侣是比较满意的。他对从前的女人,你打我也打,你骂我也骂。对敦凤,却是有时要说“对不起”,有时要说“谢谢你”,尽管这种彬彬有礼,温文儒雅,反而显得表面做作,显出他们关系的苍白。但要知道,如果一直伪善,其实也就是真善了。

从敦凤这方面来说,她和米先生的相识,本来是在太太们的风月沙龙上。米先生在这种场合,具有撩女人的本事,而敦凤呢,“从小跟着她父亲的老姨太太长大,结了婚又生活在夫家的姨太太群中,不知不觉养成了老法长三堂子那一路的娇媚。”所以,两人最初还是展开过欲擒故纵的爱情游戏的。敦凤还有一个做寡妇的苦衷,会常常受到婆家叔伯的敲诈,现在好歹有了依靠。此外,纵有千般不满,她对这个老头子,也会有情感的而满足,某一刻,两人坐在三轮车上,“和自己的男人挨着肩膀,觉得很平安。”

原配病重,责任高于热爱,米先生按照传统礼仪看望,无可厚非。面对敦凤的赌气,他也做得很宽厚很有风度了。敦凤要到舅母家去散心,他便不说去看病人的话,而是笑着,跟了出来,叫了部三轮车。在舅母家,敦凤故意没完没了提到前夫,并说算命的说米先生还有十二年阳寿之类,还对米先生冷言冷语,都是伤人伤感情的话,米先生都不予计较,温柔相待。

敦凤的赌气也有情有可原的方面。除了对对方记挂另一个女人的嫉妒、被当做姨太太的委屈,还有她需要在表嫂杨太太那里赢得自尊。她和米先生是在杨太太家的沙龙认识的,杨太太总认为米先生是她让给敦凤的,并且似乎是她一手拯救了敦凤。即便当初果真是米先生因别的男人而吃杨太太的醋,故意走进敦凤,敦凤也不能承认,那“太伤害了她的自尊心”。

纵然敦凤如此看不上米先生,可是,她毕竟“经过了婚姻的冒险,又回到了可靠的人的手中”,正如杨老太太心中嘀咕的,“这样有地位的人,又这样有学问,新的旧的都来得,又知礼,体贴——真让敦凤嫁着了!”敦凤对米先生的冷漠和贬低,很大程度上当然都是做给别人看的,她和米先生之间,有着很多相依为命的伴侣的那些温馨关切的细节。她虽然和他生着气,也有意拣有汽车通过时才过街,实际是不愿他气喘吁吁追赶;眼看要下雨,米先生把她的皮包网袋、麻布袋一一接过来;敦凤把装着滚热栗子的纸口袋交给米先生拿着,之后他微笑着把一袋栗子递给她,她倒出两颗剥来吃;她照顾他的吃喝拉撒睡,嘴硬说为了我自己总得把他喂得好好的多活两年啊;她见米先生走上楼梯来接自己,心里一阵欢喜,却装着诧异的样子;她把一条围巾递给米先生,说:“围上罢,冷了。”又想极力向一旁的舅母表嫂证明“我还不都是为了钱”……

两人都分别想到了自己原先的另一半。在米先生记忆中,“就连过去要好的时候,日子也过得仓促糊涂,只记得一趟趟的吵架,没什么值得纪念的快乐的回忆,然而还是那些年轻痛苦,仓皇的岁月,真正触到了他的心,使他现在想起来,飞灰似的霏微的雨与冬天都走到他眼睛里面去了,眼睛鼻子里有涕泪的酸楚。”米先生虽然知道那日子不值得回味,不知怎的却有了莫名的伤感。原来他有暗中的比较,自己跟眼前的妻子,不吵不闹,反而感觉有某种冷漠的距离。这不是他想要的。

敦凤的回忆,直接把米先生和死去的丈夫相比较。她发现现任丈夫米先生“连头带脸光光的,很整齐,像个三号配给面粉制的高桩馒头,郑重托在衬衫领上。她第一个丈夫纵有千般不是,至少在人前不使她羞,承认那是她丈夫。他死的时候才二十五,窄窄的一张脸,眉清目秀的,笑起来一双眼睛不知有多坏!”她不由自主美化了前任的丈夫。其实那个丈夫不一定给她带来幸福,比如他“一双眼睛不知有多坏”,而且,小说提到,她的一个瘪三小叔子为了敲诈,要告诉米先生她丈夫是害梅毒死的。这可不完全是空穴来风。她的前任丈夫显然不顾家,不负责任,有什么幸福可言。

看来,再婚比第一次婚姻,其感情基础要更加脆弱。一点点小小的危机或考验,都可能因为有前任的比较,而将现任的缺陷放大。敦凤因为怄气而要到舅母家去,小说中有一句对客厅的描述:“青玉印色盒子冰纹笔筒、水盂、铜匙子,碰上去都是冷的”,这真切地反映了他们俩对这场婚姻的惨淡心境。可是,这种心境不一定是真实的。因为太多人对婚姻,都有不切实际的想象。

在小说的最后,张爱玲告诉我们:“生在这世上,没有一样感情不是千疮百孔的,然而敦凤与米先生在回家的路上还是相爱着。”——这才是真实的婚姻状况。婚姻本来也是千疮百孔的破败的人的结合。婚姻有很多功能,除了经济的共同体之外,还有感情的依托。这种依托的程度,可能浅,可能深;相互依托的人,也不一定非要爱的那么投入,那么纯粹。爱情的激情从来都不会长久的,而相互的算计也从来不是冷冰冰的全部。我们可以解构婚姻的神圣性,却无法否认平凡人所需要的那种安稳。所以,我不认同有些人评价说他们貌合神离,形同陌路,仅仅维持形式上的家庭。婚姻很难作为表演做给别人看,毕竟其中的酸甜冷暖,都得靠当事双方亲自承受。

小说的开头,说他们家十一月就生了火。天气越来越冷,心倒是始终渴望温暖。选择进入再婚,就是他们相互取暖的一个重大决定。小说接着写道:“小小的一个火盆,雪白的灰里窝着红炭。炭起初是树木,后来死了,现在,身子里通过红隐隐的火,又活过来,然而,活着,就快成灰了。它第一个生命是青绿色的,第二个是暗红的。”这段话包含着人生况味的隐喻。生命总是朝向着枯萎和死亡的结局,这没什么好说的。更可怕的则是心灵的枯萎和死亡,对人生感到索然无趣。

通过再婚,他们两人重新焕发了一些生命的光彩,不过,色调已经不再是青葱的,而是混合着生命的各种沉淀。不管怎样,在最终化为灰烬的那一刻,红隐隐的火还会燃烧下去。千疮百孔而依然相爱,这才是生命的可敬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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