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十二条第7-9条复习

第七条,经营取决于坚强的意志:

所谓经营就是经营者意志的表达,一旦确定目标,无论发生什么情况,目标非实现不可,这种意志在经营中必不可缺。

虽说目标是经营者的意志,但是必须获得员工的共鸣。换言之,体现经营者意志的经验目标必须成为全体员工的共同意志。


第八条,燃烧的斗魂:

经营者在履行使命的时候,少不了这样的斗魂,平时柔弱,不会吵架,看不出有什么斗魂,但是作为经营者,为了保护广大员工,一旦面临危险,立即挺身而出。没有这种气概,经营者就不可能得到员工们由衷的信赖,这种英雄气概,来自强烈的责任感,无论如何也要保护企业,保护员工,这种责任心,使经营者勇敢而坚定。


第九条,临事有勇:

经营者所需要的勇气,又可称之为“胆力”,所谓“知识”,是指各种信息,指理性上了解这些信息。应该把“知识”提升到“见识”的高度。有见识是当经营者的先决条件,真正的经营者还必须具备“胆识”,所谓“胆识”,是“见识”加上“胆力”,经营者只有具备这种“胆识”,才能面对一切障碍,正确判断,坚决实行,摆正经营之舵,在风浪中勇往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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