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碎了心的父母

对簿公堂的一家人,公婆给儿媳的买车钱是“送”还是“借”?三场官司讲明真相

去年12月的一天,扬州一老汉刚从外省工地就去了检察院,事情要从十年前开始,靠打零工为生的老李掏尽积蓄为儿子小李娶回了媳妇,你想着两个人结婚了之后,能安安稳稳的过日子。

可是没过几年,儿媳小吴以李家太穷为由,和小李闹起了分居,孩子也不管不问。老两口为了挽回儿媳,拿出了17万元养老钱,全款购买了一辆汽车,并登记在儿媳名下。

但是媳妇小吴虽然人回归了家庭,但心却在外面,常常自顾自的在外面潇洒,孩子也不顾。对此老李非常不满,于是在18年11月拿着儿子小李出具的“借款17万元用于买车”的字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夫妻二人共同偿还这笔借款。法院判决支持了老李的诉讼请求。

二审媳妇小吴不服,说是公公自愿出钱给孩子给他买车,只要他回归家庭,他让他还钱并且提交了两段手机通话录音和自己书写的录音摘要。

于是二审法院在仅有小吴出庭的情况下判决,老李和小吴夫妻二人之间无借贷合意,未形成有效的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撤销一审判决,驳回老李的诉讼请求。

刚才老李将真实的录音给检察院检查,检察官将两段录音从头到尾仔细听了三遍,发现老李对儿媳反复强调“17万元你们肯定要还我”,同时小李也没说父亲的钱是赠与妻子,但小吴向二审法院提供的录音摘要并未反映这些内容。最后驳回二审判决。

好在最后一家人签订了和解协议,小吴在7日内将汽车过户到老李名下,老李不再向小吴追讨17万元购车款。

@林梦竹

1、这位姑娘人家父母拿出所有的积蓄娶你回来就是为了你能够跟他儿子好好过日子。这样孩子不顾、家庭不顾的在外面潇洒,良心难道不痛吗?既然觉得人家穷,那当初就不要答应结婚,现在已经结婚了,孩子都有了,那你就要对孩子负责任,都是成年人了,不能那么任性。

2、父母一味的妥协,认为给予媳妇好的东西,就能让他回心转意的回来过日子。他知道一个心不在家庭的人,想要让他短时间内回归家庭,那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仅仅靠物质,根本无法满足他们,这些仅能满足他一时的欲望。

3、一个家庭的组建,在我们最初的时候,往往认为是两个人的事,但是结婚之后你会发现其实是两个家庭的事。

怎样维系两个家庭,让两个人的婚后生活更加幸福甜美,是需要两个人不断的沟通交流,是需要两个人的默契,是需要两个人共同的打造。这是需要我们一生都在不停学习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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