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太有名了,长期位居各种书单的榜首,所以我误以为这本书是很早之前出版的书,没想到是2003年出版的,不过据今年也17年过去了,而我总感觉2000离今天并没有很久远。
我一向讨厌读外文书籍,因为我不喜欢译文,我觉得译文没办法传递出原文应有的情感和状态,我也不具备外国的思维方式和文化背景,所以有些书籍的相关内容我get不到点,但是这本书真的让我很意外,读起来平和自然,就像一个平常的午后,一个温和的大叔在你耳边絮絮叨叨的讲故事,书里的情感总能轻易的引起我的共鸣,书里的内容两次都让我流泪,这真的是我第一次读外籍小说流泪。
第一次流泪是多年以后阿米尔读哈桑的信
第二次流泪是阿米尔找到索拉博之后,电话至妻子,去讲述自己所有的过往。
全书围绕着阿米尔与哈桑来写,他们同龄,哈桑是仆人的孩子,两人经常一起玩耍嬉戏,是很好的朋友,爸爸对两个孩子都很喜爱,但阿米尔是一个热爱写作的温和敏感怯懦的孩子,在与人争执打架时总是哈桑出头,爸爸喜欢哈桑的那种勇敢与仗义,而阿米尔由于孩童的自私,非常想获得父亲全部的爱,并因此总是因为父亲对哈桑的温情而心生嫉妒,虽然我没有体验过这种感受,从来没有因为父母过于喜欢弟弟而心生嫉妒,但作者写的太好,使我很能对小主人公对爸爸爱的渴望感同身受,小主人公后来就为了抢得爸爸的爱,用不光彩的手段导致仆人一家流离失所。
哈桑一辈子兑现着对阿米尔的忠诚,从小为他出头、追风筝、背黑锅,“你从我身上看到什么?”——“一辈子!”“为你,千千万万遍”,如此珍贵的小伙伴,阿米尔说抛弃就抛弃,甚至儿时他对哈桑的一些捉弄都让我感觉到郁闷,我总觉得善良的人就该被善意对待,就该幸福。
我一遍遍的猜测着主人公该坦白了、该勇敢了、该去找哈桑了,该说出这一切了,但是一次次的失望,他总是那么的懦弱,那么的鸵鸟。
“许多年过去了,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被埋葬,然而我终于明白这是错的,因为往事会自行爬上来。”
许多年过去了,哈桑死了,阿米尔没能见上哈桑的最后一面,我感到无比的遗憾,我多么希望他们能再次拥抱在一起。
拉辛汉的邀请阿米尔去看他时,他说“这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阿米尔就这样踏上了他救赎自己的道路,是的,他其实是在帮助索拉博,但他更是在救赎自己,他把他的爱、对哈桑的愧疚对补偿般的给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过程很艰难,我也一直忐忑,我总害怕下一秒就看到阿米尔再次因为所遇到的种种困难放弃索拉博,好在他没有,他经历了这一切,他打破了他的鸵鸟外壳,他终于勇敢起来,他没有放弃索拉博,他勇敢的对着他的岳父说索拉博是他父亲与仆人的妻子所生的孩子,所以他是索拉博的叔叔。
他终于摆脱了那个懦弱无能的自己的外壳,破茧而出。
“许多年过去了,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被埋葬,然而我终于明白这是错的,因为往事会自行爬上来。”
阿米尔的爸爸救赎自己的方式是尽其所能的帮助别人,他很勇敢,他敢于顶着黑洞洞的枪口大骂苏联人,他这一辈子大概都是在救赎自己。
不管怎样,这是我看过的最好的一本外文小说,我们大概都没办法成为单纯善良的哈桑,也许我们每个人身上都有阿米尔的影子,我们应该也学着去救赎自己吧,不管怎样,勇敢善良是最美好的品质。
以下为摘录
1、当你说谎,你偷走别人得知真相的权利。当你诈骗,你偷走公平的权利。
2、孩子又不是图画练习册,你不能光顾着要涂上自己喜欢的色彩。
3、那是我所想要的,要继续生活,要遗忘,要将过去一笔勾销,从头来过。我想要能重新呼吸。
4、美国就不同了。美国是河流,奔腾前进,往事无人提起。我可以蹚进这条大川,让自己的罪恶沉在最深处,让流水把我带往远方,带往没有鬼魂、没有往事、没有罪恶的远方。
5、就算不为别的,单单为这个,我也会拥抱美国。
6、也许那是因为爸爸,他是非同寻常的阿富汗父亲,依照自己规则生活的自由人士,他总是先看社会规范是否入情入理,才决定遵从还是拒绝。
7、但我认为,我不在乎别人的过去,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我自己也有过去。我全都知道,但悔恨莫及
8、他的橡胶靴子踢起阵阵雪花,已经飞奔到街道的拐角处。他停下来,转身,双手放在嘴边,说:“为你,千千万万遍!”然后露出一脸哈桑式的微笑,消失在街角之后。
9、在我脑里,一切都计划好了:我要班师回朝,像一个英雄,用鲜血淋漓的手捧着战利品。我要万头攒动,万众瞩目,罗斯坦和索拉博彼此打量,此时无声胜有声。然后年老的战士会走向年轻的战士,抱着他,承认他出类拔萃。证明。获救。赎罪。然后呢?这么说吧……之后当然是永远幸福。还会有别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