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地踏步的“罪”与“罚”—读《虚无的十字架》

已经记不清这是第几次读东野圭吾的小说,只知道一口气读完了整本书,东野圭吾擅长用推理的形式反应社会存在的一些现实问题或是弊病,本书当然也是其中之一。

要求杀人凶手自我惩戒,根本是虚无的十字架。然而,即使是这种虚无的十字架,也必须让凶手在监狱中背负着。


本书以死刑为主题,探讨了死刑的意义及其废存问题。文章以两个家庭的悲剧为主线,原本幸福的一家三口,中原道正和小夜子的女儿爱美被入室抢劫犯杀害,最终在夫妻两人的努力申诉下被判处死刑,然而当一直以来的目标实现后,他们的痛苦却并没有因为死刑的实施而减弱半分,最终两人不得不因为痛苦而离婚。另一个是仁科史也和井口沙织,两人在即将考高中之前交往怀孕,并生下一名婴儿,却因为两人的年少恐惧而选择将刚出生的婴儿杀害,埋在了青木原的树林里,原本想将这个秘密带入坟墓的两人却因为小夜子的到来走向监狱。

01-原地踏步的死刑

在中原挣到的女儿被杀害后,夫妻二人最大的愿望就是将杀人凶手判处死刑,最终他们“如愿以偿”。然而换来的并不是大快人心的喜悦,却只有失落和必将羁绊一生的痛苦。

凶手杀人偿命似乎本就是天经地义,然而现实是怎样的呢?被杀害的人永远不会因此死而复生,而他们的家人也将永远生活在失去亲人的痛苦之中,甚至是两个家庭,因为即便是杀人凶手也是一个家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吧。正如文中所说,这种结局只是形式上的结束,却换不来任何人的解脱或是蕴藉。既然这样,死刑到底还有什么意义呢?

02-该如何偿还?

另一个家庭,即仁科史也的罪与罚。从性质上来看,仁科史也同样是杀人凶手,即使杀得是自己刚出生的孩子。即使隐瞒了整整二十年,最终真相还是会浮出水面。那么对于他又该如何定义刑罚呢?文中他的妻子花惠的一番话引人深思。大意是这样的,仁科是在年少的时候犯了错,但他通过二十一年的时间救了两条甚至更多孩子的生命,难道还不能偿还曾经的罪吗?况且他如今偿还的一切跟他在一开始就被判处死刑相比,到底哪一个更有意义呢?

究竟该如何偿还犯下的罪?看完这段话时,我的第一印象也会觉得她说的很有道理,我甚至觉得这样的偿还比合乎法制的死刑要好很多倍。读完整本书后,自己最深刻的印象就在于此,最大的收获也是引起了我对死刑这样一种刑罚的思考。

03-拷问读者还是社会法制体系?

毫无疑问本书的主题正是在于对死刑废存问题的拷问,通过两个家庭的悲剧拷问读者心灵的同时,是否也在拷问现在的社会法制体系?

当然,不可否认的是法律在维护社会正义的同时具有僵化或是形式化的弊端,因为法律是没有温度的是冰冷的。一方面体现在,即使法律对杀人犯判处了死刑的判决,也无法弥补被害人及其家人的痛苦和伤害;另一方面,死刑并不能保证换来犯人的忏悔或是悔改。那死刑的意义何在?也许正如文中小夜子所说,“只要杀人就判处死刑,这么做的最大好处,就是这个凶手再也无法杀害其他人。”然而,事实上,死刑原本可能就是虚无的十字架,能带给人的也只有虚无和悲痛。

其实在写这篇观后感之前,就曾担心不知该如何结尾,因为每次写文都会提前订下一个看似引人深思且宏大正派的结论,但这次却不知该如何说服自己,是因为作者留下的本就是一个问题?还是因为现实还没有告诉我们答案,我无从得知。但起码现在看来也是最重要的,就是引起社会,引起我们每个人对死刑这以法律制度的思考,其意义何在?该废除还是留下?相信这一疑问会是推进法律进一步完善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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