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妹14岁了。
我现在也想不起当年自己的14岁遇见了什么,见到过什么。
大概我还在那个土房子里呆着,晚上看看租来的言情小说吧,电视只有几个台,没看过什么,当年流行的芒果台偶像电视剧,我也从来没看过,所以哪怕是中学午间休息,好友给我讲她看过的偶像剧情节,给我讲哪个明星很帅,那种带着少女的崇拜,我也没什么感觉,因为我没看过。
记得小妹给我说过,她说期末定的目标是年级前十,我说:“好啊,如果你达成目标,我就带你去城里吃肯德基。如果没有,那你就寒假洗碗。”
她答应了。
我记得看到成绩的那天,她哭了,我劝说她:“你是觉得没达成目标很丢脸,很伤自尊心?还是觉得洗碗的事,很难完成?或者觉得你考得很差?”
她没有说话,摇了摇头,继续流眼泪。
我继续说:“其实这些都不重要。没达成目标,其实没有那么多人去关注你的,你不是世界的中心,并不是人人都围着你转的,我相信也很少人会拿着这件事来笑话你的。那么,洗碗的事,我也洗碗,你只要每天洗碗一次就可以了,能做到吗?我希望你是一个说到做到的人。考得很差,也没有关系,失败是成功他妈,人生总会起起伏伏的,没有一个人永远都考得很好,总会有有起有落的,你下次有进步就行了。其实我一直觉得,大多数人,在考试中都没有发挥自己的真实水平,我觉得你总是不够相信自己。”
小妹破涕为笑,用哭过后的声音说:“失败是成功他妈。哈哈~”
我知道她取笑我,上次一起做糖醋里脊,调汁有点失败,我安慰她:“没关系,失败是成功他妈。”
看来她记得了,笑了,应该没事了。
我说:“那我不能带你吃肯德基了,可以带你吃别的。我不能违背当初的约定,但是带你吃别的不违背,哈哈。”
有天她和母亲赶集回来,递给我一张传单,小妹说:“我要吃披萨,我没吃过。”
我想起一个事儿:“你和你同学一起约说要去城里书店看书,还去吗?”
她皱了皱眉头,有点不开心:“那个同学,她妈妈说不安全,所以不让她去,她不去,我也不去了。”
“那我带你去。”
“好耶。”
其实我也不知道城里哪家披萨好吃,我能记起来的就必胜客了。
去城里要坐40分钟班车,还有20分钟大巴车。
下了车,看到了糍粑,我问她要不要,她说要,所以我给买了。她尝了一口:“没有家里那边的2块的好吃,糖放的少了,有点苦。”
我没吃出来,觉得还好。
去找书店的路上,看了成绩的地标性建筑钟鼓楼和白塔,所以我让她看看,也给她拍了合影。她有点怯怯的不够大方自然,拍出来效果不是很好,所以大喊:“赶紧删掉啊!”
哈哈,我留着了,毕竟关于她的照片还挺少的。
找到了书店位置,然后有点饿了,找了必胜客吃披萨。
到了店里,我问她:“你自己点。”
她不知所措,“我不知道。”
“你有选择困难症?”
“嗯。”
“那我给你点。”
所以我故意点了她不喜欢的榴莲披萨。
其实这个事,让我想起了小时候的一件小事,忘记我多少岁了,可能十一二岁吧。我记得姑姑和我们几个堂姊妹逛超市,让我们自己选自己喜欢吃的。大姐那个时候好像二十多岁吧,大姐选了酸奶,说要减肥,堂弟七八岁,选了玩具枪,而我,不知道要选什么。姑姑问来问去,我也不知道,所以姑姑替我选了一包星星糖。
那包糖其实没有什么味道,除了甜,一点也不好吃。
我之所以记得那么清楚这个事情,除了那个糖很难吃我不喜欢,更重要的是,我在那一刻明白了:当你可以选择时,一定要自己选择,不要别人帮你选,就算自己选的很难吃。
其实后来想起来,是真的觉得难过而心酸,因为我很少去超市,也很少吃零食,所以不知道什么好吃,也完完全全被超市里的东西琳琅满目,吓坏了,眼花缭乱,不知所措。
点了披萨和一个蘑菇汤,还有2杯饮料。
尝了蘑菇汤,她说:“我觉得味道很熟悉,但是尝不出来,蘑菇,鸡肉片,好像有奶油。”
我知道她大概又想回家自己尝试做一次,真是善于实践的吃货,我说,“我觉得里面可能有奶油,应该是杏鲍菇。”
上了饮料,有着玫瑰花瓣,她觉得蛮好喝。
等我的饮料上来,我一插吸管,下面的饮料就冲上来了,阻挡不过,一个桌子成了车祸现场,手忙脚乱。
处理好,她觉得我的饮料挺好,因为有巧克力冰淇淋奶球,所以她来吃我的。
披萨上来后,我建议她用餐具来吃,她一边用刀和叉子切披萨,一边说:“我觉得披萨像个大的饼一样,还没有我在什么都有里的好吃。”
“嗯,我知道了,你喜欢乡村非主流。”
吃完了披萨出了门,走在街上,看到麦当劳,我问她要不要吃冰淇淋,看到她刚才还蛮喜欢的。
她又犯了选择困难症,所以我又给她选了。
她尝了说:“我觉得有点腻了,不像冰淇淋的。”
吃完了冰淇淋,去了书店。
我让她自己找书看,我自己也翻翻书。可是她总是围着我转,让我觉得有点受不了。
她说:“我不知道。”
我:“那你再看看吧,多找找。我想看会儿。”
小妹:“那我买枝笔。”
我:“嗯,好。一会儿走的时候买。”
所以她去书店别的角落找她的书了,我落得清闲,看了大概半个小时吧。
“姐,我要买这两个。”她拿给我一本数学,一本物理,都是知识参考书。
“你考虑好了吗?两本都要买?”
“数学可以不用买,我数学还行吧,物理才考了85分,我觉得要买一本。”
“那你再看看其他的吧,比较一下。”
“我其他类型也看了,觉得这本不错。”
“那……那边的中考书角落,你也看了吗?”
“哦,没有,我再去看看。”
过了一段时间,我看完了大概随手拿起的已经拆封的《天才在左 疯子在右》十多页吧,她过来说:“我选了,要买这两本。”
我看了,一本是《世界未解之谜》,一本是《物理知识点》。
我心里总算有点欣慰了。
在我看来,读书是知识的求索,精神的觉醒,人生的导师。
所以我其实心里不是特别乐意,当可以随便选书,选的是关于学校学习考试需要用的参考书。
看了时间,书店呆了一个小时,该走了。她说:“我饿了,我想吃烤串儿。”
再问她需要什么烤串儿,她说了。于是我给她买了小鲜肉烤串儿。
看来经过披萨事件,她还是变得很有自己的想法了,懂得改变策略了哈。
当然后来还买了鸡排,她的最爱,她这次总算没有再说,家那边的乡村非主流更好吃了。
走在回家路上,我想了很多,但是没有说给她。
我觉得我今天是你一说我都会给你,因为我曾经第一次离开生活二十多年的一座城市,还从来不曾知道外面的花花世界,现在依然觉得我自己从来都是刘姥姥一样的人物。我依然觉得自己悲哀,从来不是看过世界的那个人,我也不会是带你看过世界的那个人。只是现在的我,姑且算带你吃过一小撮儿的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