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八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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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德七年六月

  ○癸卯 朔。升原任翰林院编修 孙清 为山西按察司副使,提调学校。清 不修行捡,坐事落职。至是,以金□赞剌起用,物论大不然之。吏部尚书 杨一清 对人輙自解曰:“此人若不收用,何事不为。”或谓:“为清之地者,伶人臧贤也。”

  ○贼 方四 余党四千人奔宁羌,遂犯沔县。副总兵 阎纲 督都指挥 黄正、刘毅、指挥 苏澍 等击败之于木竹垭,乘胜,遂追至老马山。贼与苗蛮合攻之,纲 被伤,毅 及千户 黄虎 等死。都御史 洪钟 以闻,且言:“纲 等寡谋深入,以致挫衄,但越险履危,亦有微劳,乞免逮治,以责后功。毅、虎 等,宜加优恤。”巡按御史 王廷相 亦以为言,并劾都御史 蓝章 及 钟 调度失策。兵部议覆,诏:“纲、澍 等戴罪杀贼,毅 赠署都指挥使,子袭升一级,并 虎 等各给棺歛,钟、章 姑免究,令协谋灭贼,不许交相猜忌,再误事机。”

  ○甲辰 凤阳御盗参将 马昂 称疾乞罢,以所部兵委留守 李清 代领。许之,仍令巡视守备官严督诸将防守。

  ○赏狭西兰州斩获达贼有功官军银布有差。

  ○升山西布政司左布政使 张贯 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辽东。

  ○丙午 监察御史 陈祥 言:“右都御史 王鼎 屡被举劾,晏然在位,且宪纲:‘都御史与御史得互相紏劾,妄者抵罪。’今御史 张琏 劾 鼎 奸贪,如其得实则 鼎 当罢,若虚则 琏 当抵罪,而 琏 与 鼎 决不可并立也。”不听。

  ○巡抚山西都御史 姜洪 奏:“虏自三月以来,近边杀掠。偏头三关,堪战骑兵不过四千人。调赴河南及戍辽州者各千,其留者又缺马。恐缓急无备,乞还河南所调兵,以布政司都司贮库银给买战马。”从之。

  ○南河伯 方寿祥 以擒 刘资、赵鐇 之捷闻。兵部言:“寿祥 镇守湖广,失于防御,致盗越黄陂扰阳逻执宪臣。顾乃报功以饰罪,请按核乃切责 寿祥,令自陈状。”

  ○丁未 升河南右布政使 倪天民 为山西左布政使。

  ○戊申 命:“锦衣卫指挥使 薛玺 佥书管事。”初,玺 奏:“自曾祖 绶 至父 勋,皆世袭永顺伯爵,乞仍其旧。”吏部覆议:“三世袭伯,皆系特恩。其原授诰券,止应袭指挥使。盖诰券当遵,而特恩不可为例也。”乃许 玺 管事。

  ○革顺天府通州北关巡检司。

  ○庚戌 升河南布政司右参政 杨子器 为右布政使□。

  ○浙江杭州府地震有声。

  ○辛亥 工科给事中 吴岩 劾奏:“都御史 边宪、萧翀 罪重,不当复其职,请即罢黜。且言:副总兵 白玉 系狱,复遣随征,故 宪、翀 得援以自脱,宜仍置 玉 于法。”不纳。

  ○以狭西河州卫署都指挥佥事 金冕 守备西宁。

  ○命:“给事中 黎奭 于江西,王萱 于四川纪功。”兵部奏:“四川、江西用兵已踰数年,虽降敕切责,或移文催督,竟无成功。且四川之盗,阳为听抚,阴缓我师。经今数月,势愈猖獗。江西则狼兵贪狠,不听节制,甚至私与盗交,纵其奔窜。其东乡斩获之数,真盗无几,余多良民。屠戮之惨,尤甚于盗。即今顿兵不进,要求无已,官司知而不奏,近于蒙蔽。乞简命给事中各一员,会纪功御史查究,并应处事宜驰奏。”从之。

  ○壬子 升四川布政司右参议 刘显 为河南右参政。

  ○录山东长山清河等处功。赏济州卫指挥使阎斌等七百四十二人,银绢布钞有差。布政使 姜洪、夏时 再赏如青城之数。

  ○革庆成王府辅国将军 表木□对 禄米三之一,坐私出境也。

  ○狭西汉中府火星如斗,起西南陨于东北,天鼓随鸣。

  ○癸丑 兵部言:“耳记功次,赏格所无。近年四川贵州重山叠嶂,旷无州县,擒斩贼级,无处收验,故官军每遇斩获,既取两耳,又取小功,总为一副,谓之耳功。今河南直隶,地方平衍,州县辐辏,而总兵等官輙令军士割耳奏报,又无小功,且不别其首,从及就阵与否。其中必有滥杀稚妇及窃割道殣者,若与斩首同赏,则侥幸者众,而人心不平,乞酌为之制,仍从实覆勘。”乃命纪功官分别等次以闻。

  ○甲寅 升河南布政司左布政使 崔文奎 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管理南京粮储。

  ○升湖广按察司佥事 郭韶 为四川布政司右参议。

  ○安南国王 黎睭 遣陪臣 杜履谦 等奉表贡方物,赐衣服彩叚等物有差。

  ○乙卯 巡抚甘肃都御史 张翼 奏:“虏寇凉州,副总兵 苏泰 等袭败之,斩首八十一级。”赐敕奖励,升赏奏捷者如例。

  ○丙辰 升湖广布政司右布使 刘挺 为河南左布政使。

  ○致仕光禄寺卿 周惠畴 奏:“原籍无产,且道梗不能回,乞寓居于京。”许之。惠畴 奴事内侍,荡惑上心。人方幸其去,而复乞留,以规复进。后托伶官 臧贤 为请,遂得如所愿云。

  ○黜南京户部郎中 戴达 为民,以差福建时侵克官银,故也。

  ○丁巳 升都察院经历司都事 沈钦 为湖广按察司佥事。

  ○太监 蒋贵 传旨:“以御马监·太监 耿宗,分守辽阳地方。”

  ○盗 刘七 等加船十三艘,自黄州下九江,经安庆、太平、仪真以达镇江,所过残掠。南京守臣奏:“乞增兵防御。”兵部议:“镇江,四达之地,东南抵浙江,西比抵山东,逆流而上抵湖广。沿江沿海,俱宜防守。宜令 彭泽钺 率兵自湖广而下,驻南京以东;陆完 自山东淮扬而南,驻苏常、浙江,便地督操江、坐营镇巡、巡视备倭,巡海兵备及三司府卫等官,募水工弩手,集盐船沙船,随贼所往,水陆并进,务期殄灭。镇巡以上,听其参奏,以下径自系治。若在军前,许斩首以徇,仍令山东、河南、北直隶镇巡官分守要害,以防穷寇北溃。”诏:“如议。”

  ○纪功给事中 柴奇、御史 吴堂 劾:“巡抚山东右副都御史 张凤 处事乖方。前抚苏松,多克银米,歛怨于民。今抚山东托疾不出,纵贼北走,请即罢黜。”下其章于所司。

  ○戊午 升山东按察使 王懋中 为湖广布政司右布政使。

  ○以兵荒免济南、兖州、东昌今岁备用马匹凡四千四百四十有奇。

  ○己未 纪功给事中 吴玉荣 奏:“验核贼首 刘三,名惠实,缢于土地岭。赵风子,名鐩,实获于江夏县。朱千户,名谅,实斩于裴子岩。都御史 刘琬 所报皆妄,宜罚治。”兵部议:“琬 所奏擒获者虽非贼首,然亦剧贼 刘资、赵镐 及伪称朱千户者,乃宥之,其奖励赐敕免追夺。”

  ○贼 刘七 等船泊于和尚港,去南京仅六十里,张帆上下,迄无御之者。事闻,兵部议:“以武靖伯 赵弘泽、都御史 陈世良 职专操江九江;兵备副使 周廷徵、巡江御史,危行;守备都指挥 徐永、把总指挥 杨勋 等并沿江军卫有司南京内外守备官,不能遏截,俱宜究治。”得旨:“弘泽、世良 降敕切责,并巡江御史俱停俸,把总等官及 徐永 仍革其冠带,内外守备官姑宥之,令协谋防御。”

  ○庚申 大学士 李东阳 奏言:“臣自五月抱病,三乞休。虽报国之心无穷,而趋事之力有限。伏冀矜不能之往咎,贷未死之余生,特许休致。”上曰:“卿累朝元臣,勋德隆重,出处所关不轻。近屡引疾,朕已具悉,特令吏部谕意,恳为天下留卿,宜体至情勉出,以慰人望,慎毋再辞。”

  ○转广东布政司右布政使 罗荣 为左布政使。

  ○复除服阕按察使 金献民 于山东按察司。

  ○致仕刑部左侍郎 叶贽 卒。贽,字崇礼,淮安山阳人。天顺甲申进士,任刑部主事,历员外郎郎中,鞫谳明慎,人称不冤。出为嘉兴府知府,改台州广信,以操履清谨闻。既去,民皆思之。迁四川布政司参政,江西左右布政使,徵拜右副都御史,总督南京粮储。藩僚以故事馈赆,贽 谢不纳,其督粮储严出纳、清宿毙,继者多遵其法。转南京工部右侍郎,又转刑部,请老而归。足迹不至公府,郡大夫宾之乡饮,亦不赴。至是卒,赐祭葬如例。

  ○辛酉 巡抚甘肃都御史 张翼 奏:“都指挥 王杲 等追虏于观音山及乾柴墩,斩首六十级。”赐敕奖励,奏捷者升赏如例。

  ○壬戌 升广东按察司按察使 欧阳旦 为本布政司右布政使。

  ○黑眚见。初自河间、顺德二府及涿州夜出伤人,有至死者。寻见于京师,形兼赤黑,大者如犬,小者如猫,若风行有声,居民夜持刁斗相警,达旦不敢寝。踰月乃息,后又见河南封丘县。

  ○监察御史 刘大谟 劾奏:“都察院右都御史 王鼎 当四方纷扰之秋,无纤毫裨益之效。闻劾则杜门称疾,得旨则趋朝致谢,驱逐不去,靦颜在列,请赐罢黜,以作士气。”不报。

  ○癸亥 总制都御史 张泰 奏:“虏 阿尔秃厮 侵犯甘凉,原拟调延宁军马二千五百援。近因套贼杀伤花马池墩军,而贺兰山后零贼不时出没,遂留二镇兵以守,而于甘兰固靖选兵三千,令都指挥 阎勋 将之,以援庄浪;仍令都督 杨英 选游兵二千人,待报启行;副总兵 徐谦 军山丹,游击将军 吴英 军永昌,副总兵 苏泰 军凉州,互相策应,仍调番兵厚加赏犒,使为前锋,所获牛马器械,即以充赏。各城堡亦据险夹攻,以纾边患。”兵部议,从之。

  ○巡抚大同都察院右佥都御史 袁经 卒。经,字大伦,长沙府宁卿县人。弘治庚戌进士,授西安府推官,升监察御史,按两淮,三吴有风来。历山东按察司佥事、狭西按察司副使、山东按察使。正德辛未,升右佥都御史,巡抚辽东,练兵恤士,摘奸剔毙,颇有能声。寻调巡抚大同,道病卒,如例赐一祭。

  ○琉球国中山王 尚真 遣正议大夫 梁宽 等来朝贡马及方物,赐宴并赏彩叚钞布有差。

  ○英庙丽妃 刘氏 薨。妃,山东济宁州人,父林,母陈氏。宣德壬子,选侍英宗睿皇帝。天顺丁丑,册为丽妃。至是薨,年八十有七。辍朝五日,祭葬如制,谥曰:“安和荣靖”。

  ○甲子 晓刻,金星犯鬼宿积尸气。

  ○升山东按察司副使 陈雍 为广东按察使。

  ○锦衣卫指挥使 周贤 以督修安定门城垣工成,乞升级,命为都指挥佥事。

  ○右副都御史 姜洪 卒。洪,字希范,直隶广德州人。成化戊戌进士,初授卢氏县知县。擢贵道监察御史,陈时务八事弹劾,不避权幸,谪山西夏县知县。擢广西桂林府知府,所属古田县久为猺獞侵扰,洪奏调兵讨平之,民赖以安。累擢云南左参政、山西右布政使,逆瑾方擅政,诸省有贺印钱,山西独无,瑾 中以法,矫诏罢归,复罚令输粟于边。瑾诛,起为山东左布政使。时流贼猖獗,调度兵食,劳瘁成疾,尝上用兵事宜,多见施行。未几,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提督鴈门等关,兼巡抚山西。未踰年,竟以羸疾卒于官。洪,性伉直,居官清介,身后家益落,不能举其丧,久之始克葬云。

  ○乙丑 顺天、河间、保定、真定、大名、广平六府及山东、济南、青兖、登莱、东昌,被贼杀死男妇六万五千十六人,阵亡官军民快人等一千五百二十人。户部侍郎兼佥都御史 王琼 奉命赈济,因具数以闻,俱恤其家如例。

  ○丙寅 晓刻,水星犯鬼宿东南星。

  ○升右都督 谷大中 为左都督。大中,太监 大用 弟,冒从征镇番卫之功也。

  ○丁卯 升江西按察司佥事 李充嗣 为山东副使,整饬临清等处兵备。

  ○山东招远县,夜有赤龙悬空,光如火,自西北转东南,盘旋而上天,鼓随鸣。

  ○南京御史 周朝佐 等奏:“贼以奔败,余孽自湖广越黄州,下九江,抵镇江、瓜州,其舟不过十三艘,众不过五百人。操江都御史 陈世良、武靖伯 赵弘泽 不能擒剿,请如 马中锡、张伟 例,械系赴京,别简才能者代之。其巡江御史 杨凤 危行,守备太监 黄伟、魏国公 徐俌 等及都御史 王缜、张缙、刘丙,镇守 方寿祥 及湖广兵备等官,亦有罪。”兵部覆议:“世良、弘泽 宜系治,内外守备及 缜,宜切责。湖广失事官,宜查参。”得旨:“世良、弘泽 仍令戴罪自效,余如议。”

  ○戊辰 孝庄睿皇后忌辰,奉先殿行祭礼,遣驸马都尉 林岳 祭裕陵。

  ○升通政司右参议 任良弼 为左参议,兵科都给事中 张王□赞、刑部员外郎 柴义 为右参议。

  ○升四川保宁府知府 吴晟 为四川布政司右参议,南京户部郎中 施训 为狭西右参议,南京大理寺右寺正 李淳 为江西按察司佥事。

  ○都察院右都御史 王鼎 罢,赐敕,给驿还乡,有司月给米二石,岁人夫四名。

  ○赏狭西庄浪等处获功官军,参将 鲁经 等三百八人银绢布有差。

  ○己巳 给事中 石天柱 劾奏:“巡抚保定都御史 甯杲 阿附逆瑾,骤升羙官,投置闲散,已为宽贷。顷因盗起,畿复加录,用意其收功末路,以盖前愆。夫何东安之败,仅以身免,赵州之追,远尾其后。兵既衄而奏擒斩四十,战未交而奏擒斩二百,将谁欺乎?且其行军之际,纵令士卒擅杀良民,驻军之时专事需索,所费不赀。夫人孰不爱其生,而戕人之生以图功名,人孰不爱其家,而破人之家以充囊橐。其残忍贪墨如此,故众心汹汹,咸欲食 杲 之肉。乞明正典刑,以谢天下。”命:“兵部议处以闻。”

  ○初,副总兵 时源 追盗于庐州,遣夜不收七人为前导。及城,知府 徐钰、指挥 金玺 不纳,杀一人,监禁四人。参将 神周 兵至,黄州知府 余贵、指挥 张勇 等遏其使于关外,亦不合馈饷。都御史 彭泽具 以闻,命:“逮治之。其被杀军人,令官司厚加优恤。”

  ○狭西巩昌府地震有声。

  ○庚午 孝穆皇太后忌辰,奉慈殿行祭礼。遣驸马·都尉 林岳 祭茂陵。

  ○辛未 大理寺卿 燕忠 为御史 胡止 所劾,有旨:“令 忠 陈状。”忠 乃随事辨枉。上曰:“忠 事,朕已具悉,其安心办事。止 风闻欠当,且不究。”初,止 劾:“忠 寡学狠愎,为御史则擅作威福,为三司则抗拒风宪。今为廷平,则挟私多驳,酷刻不仁。”其言固过,而 忠 扬已力辨略,无引咎意,亦失大臣体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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