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韩,再会......
距我上次牵她手的日子已经92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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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刘白,和她,是同班同学,上海交通大学15级学生。整整大一一年,我没和她说过话,基本上各做各事,互不联系。到了大二的某一个晚上,我们的世界才开始有了彼此的痕迹......
我自大二开始找了一份兼职——驻唱歌手。缘自我从小学唱歌,后来又学过吉他,从小到大登过大大小小的舞台,自恃有点才华,所以就开始了在“孤旅”的兼职。孤旅,是一间小酒馆的名字。即使规模不大,但老板人很好,来来往往的顾客也形形色色,妙趣横生。于是每晚的八点至九点,我就去往“孤旅”。
说说我们怎么相遇的吧,那是上海的一个深秋之夜,灯火如平常照耀着这座城市的繁华,人来车往,热闹非凡。我如平常状地弹着吉他,唱着我最爱的歌--陈鸿宇的《理想三旬》,眼神四扫,看着来来往往进进出出的人们, 突然眼前一抹亮光,一个穿着白色T恤下身蓝色短裤的女孩身影从我眼前晃过,,我并未太过在意,继续拨着弦,唱着歌……曲终,我眼神一瞟,见那白衣女孩一人坐在吧台边上的桌上,桌上一杯白咖啡,我那时有一刻愕然,发觉这面容好像很熟,又不太敢确定。没往下细想,又拨了弦,弹了首柳爽的《高米店南》,在间奏的时候,我抬头瞄了她一眼,她正举着咖啡杯对着我,此时小酒馆不时调节灯光的照射器刚刚好对着我们,像是加了一层银白色的镀膜。女孩小抿了一口,眼眸忽闪,四目一对,我就立马认出了她--吴韩。即使大一一年没怎么说过话,但她姣好的面容和纤瘦的体形也足够让人印象深刻了。
我想她也应该认出我了,她放下手里的咖啡,向我挥手以示打招呼,我也举起手回应。当天晚上工作结束后,我推开店门口的玻璃门准备回寝,但我在出门的那一刻就看见了她,她在等我。我上前和她打了招呼:“你。 。在等我?”
“不然呢?”她婉然笑道。
“你吉他弹得不错嘛!唱的也挺好的。”
我挠挠头:“哪有,哈哈。 。小时候学的......”
那天,我们聊了很久,天南海北,无所不包。从那天起,我们算正式认识了吧。
以后,“孤旅”就多了一位常客。我们也开始熟络起来。从此每晚的9点至9点半的林荫路上,总有两个细细长长的身影,一个背着吉他的男孩,一个偶尔嘴叼棒棒糖偶尔手捧冰淇凌的女孩,两人说说笑笑,直到尽头。我们见过四季的上海,春风柔和,夏蝉肆鸣,秋花绚烂,冬雪洁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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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一见钟情,但很希望日久生情。我对她,即是如此。第一眼见她,只是觉得她长得很好看,但世界上长得好看的女生多了去了,但越和她熟络之后,她外在的美在我看来是锦上添花,和她聊天,会给人一种很舒适很放松的感觉,不会有和老师谈话时的严肃,就好像熟识已久,相交甚好。她也有一些小毛病,比如丢三落四什么的,出去玩的时候总会忘点东西,所以只有我多细心一点。我一直不太明白什么叫做喜欢?但那一天,我或许明白了:
那天,阳光正好,微风不燥,我闲来无事,在校园里无目的地散着步,走着走着,眼前出现一个熟悉的模样和从未见过的男生,是她,她正和那个男生有说有笑,很开心的样子,我却脸色沉了下来,我从未见过那个男生,她怎么笑得那么开心?我明知道这太正常不过,却还是不开心,很不开心,就像自己喜爱的宝物被夺走了似的,但我并未走上前询问她,而是,默默走开,那时,我在心里种下一颗种子,名字叫:喜欢。
尽管上次装作无意地问出了那个男生只是她的高中同学,顺道过来看看她,但我还是心有不悦。我和她的关系究竟只能止于朋友,还是能上前一步,我一直找不到机会告白(其实就是太怂),在犹豫中迎来了暑假。
我问她暑假有什么安排?她说想出去玩,我心生一计,说道:“去哪玩?要不一起?我也有出去玩的打算(本来没有的)。”她说想去云南玩,就这样,我与她结伴而行,来了一场旅行。除了游玩,我其实还有另一个目的:我想告白,不想再拖啦。
云南丽江,古城风光,空灵静好。五天时间,我们游览了丽江壮阔高耸的玉龙雪山山巅的绝美景色,一眼望过去,云雪一色,叹为观止;泸沽湖碧蓝如洗,一眼见底,银鱼肥美;坐骑高头大马缓缓走过茶马古道,感触历史先迹;走进束河古镇,坐看九鼎龙潭。转站大理,在古旧的客栈投宿,夜里灯火如昼,长街人满,走到脚酸才打道回府。
清晨微风拂窗,鸟鸣悦耳,我们住的客栈后面就是一片竹林,地方虽小,却很雅致,生机盎然。我洗漱完后在黄木走廊上吹着晨风,凉爽至骨,让人油然而生一种悠然和惬意。“啪嗒”一声门打开的声音传来,她端着小蓝盆,盆边一条白毛巾随意地挂着,而她长发披散,面容清丽,嘴角一抹微笑:“早啊。”
“早......”我那一刻惊了,真的好美,好美...
然后突然心里一动,像一秒跳了无数下,脱口而出一句,大脑甚至来不及反应,在说出这句话我万分惊慌,却又一丝窃喜,终于做了自己想做又不敢做的事,那句话简单,却从未从我的口中吐出:
“我喜欢你……”
她一时没反应过来,嘴唇微微动了,却未出声,刚洗过的脸本来就有点微红,现在更加红了几分,羞赧之情,浮于脸上。本来一个自信到爆行事大方的姑娘转眼变回一个青涩不知所措的小女孩,她微低下的头缓缓抬起,我也满面通红,双眼不知看哪,只静静等待她的回答,她一抬头,我也正看着她的双眼,澄澈的眸子,阳光的映射下,眼睛里淌着柔和的光,突然回想起一首民谣里的一句歌词:“看着你的眼,便想和你过一生。”
“其实,你不喜欢我也……”
还没说完她就开了口:“不,我也喜欢你……”
当时我的心情简直可以用欢呼雀跃来描述,原来,原来你喜欢的人也喜欢你就像是这种感觉:你不敢买彩票,因为你怕输,而当你第一次鼓起勇气买了人生中的第一张彩票,等到开奖的时候你得知你中了头奖。
我用力抱住她,说道:“我真是太开心了,小韩,我一直以为表白对我来说是件不可能的事,我也真的没想到你会喜欢我。”
“那你现在后悔还来得及,哼……”她假装推开我,假装生气的模样超可爱。
“不不不,我怎么会后悔呢,开心还来不及呢。”我匆忙说道。
她莞笑嫣然,我在心底默默决定:此生,得此一人,足矣。
然后我们眼神相对,“噗呲”的大笑声回荡在客栈的二楼楼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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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回学校的那天,高铁晚点……
我和她,到上海已经夜晚十点半了,原先应该9点就到的,别无他法,只得接受。
出了高铁站,漫天雪花飞舞,冬季的信号已响起,我们俩拖着两个巨大的行李箱,我肩上还背着一个小包,就这样走在深秋初冬的上海街头,霓虹闪亮,光芒四射,街上人很少,可能是天气原因,连车都见不到几辆。我们走着走着,时钟的指针指向了11,她有点心烦了,小声的嘟囔声一句两句地蹦了出来,我们正经过一个小型的隧道,我忽然停住,转身:“累了吗?”“……嗯,有点。”我取下肩上的小包,递给她,然后蹲下:“上来。”她拿过包,然后开心地像个小考拉一样趴在我背上,我嘴角笑了笑站起,双手拉住行李箱,向前走,边走边和背上的她聊着天,回忆着我们这一路上旅游遇到的有趣的人、有趣的事。走过隧道,街灯昏黄的灯散漫地发着光,暖色调的错觉围绕着我们,我们浑然不觉,因为太累,只想找一个地方早点睡觉。边走边唱,我努力强打精神,继续向前走着,她早已睡熟在我的肩上,我还是继续唱着我们最爱的歌,一首,一首,仿佛世界只剩我们两人……
终于,一间名为“夜归人”的酒店出现在道路的一侧,我急忙走过去办理手续,然后安顿好一切,再冲了个澡沉沉地睡去。
第二天一早9点半,我拿着房卡打开隔壁的房间,叫她起床洗漱,她洗漱好后我们下楼吃完早餐,就收拾东西回了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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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学校的我们像平常情侣一样一起吃饭,一起上课,一起泡图书馆。大三一整年,我们逛遍了大上海的大街小巷,大至徐家汇公园、宋庆龄故居、东方乐器博物馆、佘山国家森林公园和欢乐谷等等人声鼎沸的风景名胜,小至不知名的小巷的米粉店,搜刮了全上海的名小吃和小巷子里的平常美味。
一切,都很自然和顺利。但阿甘说过一句话:人生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下一颗是什么味道。下一颗,很苦,很涩……
大四,大学时光的最后一年。我们如往常地过着,但慢慢地,我发现我和她的距离渐渐变远,远到一周我们都见不了几次面。大四下学期,我准备找工作,而她选择继续读研。道不同不相为谋,可能这句话的道理亘古不变。考研是很辛苦的一件事,三点一线,她的生活被资料、教学视频所挤满,每次周末出来吃饭她总是快速解决战斗然后说你吃完了吗?吃完我们走吧。我能理解她考研的心情,但理解不代表能接受。我慢慢感觉我对她的耐心没有以前那般了,但我还爱她。就在这样尴尬的情况下,大四悄然地结束了。最终我们都成功了,我找到了一份在当地的国企的工作,而她考到了北京。
毕业那天,我们回到了孤旅。那天很冷,冷到像要把所有的温度都掠夺走似的。我们坐在她第一次坐的座位上,点了两杯热咖啡,气氛很沉重,明天我们将分别,她明早9点的高铁。我一时说不出什么告别的话,只一股脑地和她说着我们大学这四年我们去过的地方、吃过的美食,她的眼眶渐渐湿润,我说着说着眼泪就无声地流过了脸颊,我很怕,怕她去了北京就忘了我,更怕我会忘了她,我努力说着情话,仿佛这样她就会留下来,一直留在我身边,我们还会像平常一样去看夕阳和大海,还会去看月亮慢慢地爬上山岗,还会一起去吃巷角刘大爷的生煎……但,现实的冷风吹醒了这个梦,明天,即是分别。我们没有宿醉,只是喝完咖啡,和平常的朋友平淡地道了别,走在我们走过不知道走过多少遍的林荫路,还是昏黄的灯,瘦瘦长长的影子依偎在一起,仿似永恒,我们放慢着脚步,慢慢,慢慢地走着,街上没有其他人,只有我们,她开了口:“小白,等我回来,不要忘了我……”
“好好,嗯嗯…”我抽咽着说,“我不会忘了你的,小韩,我等你…”
然后我们分了手,各自回了寝,那天晚上,无眠,她在凌晨1点的时候给我发了句微信:“白,明早别送我了,我怕我不想走了……”
我难受地回了个单调的字眼――好。然后我们开始了漫长的异地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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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恋,很辛苦!有时我休息,她赶课题;她没课,我在加班。尽管很累,但我想坚持。即使每天聊天聊着感觉没话了,我还是每天想听一听她的声音。她也明白这一切,我们就像远在天边的两只小企鹅,彼此鼓励,互相取暖。
她读研三那年,我被提拔到经理的位置。突然有一天,老板叫我到办公室,宣布了一个消息:总公司外派我到巴黎分公司指导工作,为期三个月。这对我而言不算是个好消息,因为平常大小假期期间,要么是她回上海,要么是我乘车北上。而突然的出差意味着我们三个月里都不可能见面了。但没办法,我如期搭上了前往巴黎的飞机。尽管不能见面,但我们还是隔三岔五地打个电话或者通个视频,因为我们觉得每天尬聊甚是乏味,所以选择隔三岔五地打电话,因此电话还悄然地夹杂着一些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小趣事和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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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为朝,月为暮,卿为朝朝暮暮。朝暮之间,我从内心发觉这辈子是离不了她了,于是一场小“阴谋”从我的内心萌芽,生根。
三月飞逝,我给她发了一张在巴黎埃菲尔铁塔的日落照片,白鸽飞向天空,行人三两,天色渐暮,夕阳散照。却始终没有告知她我还定做了一对戒指。
在北京香山红叶红到发紫的时节我向公司请了一个假。我直奔北京,那天是她的生日。我带她去了北京的香山,叶落满山,诗意盎然。我们一起走到山顶,途中说说笑笑。那时正好黄昏,日落西边,薄雾彩霞,绝美景色。我打开音乐播放器,播放我们最爱的歌,也是我们在孤旅初遇时我弹唱的那首歌――陈鸿宇的《理想三旬》,然后单膝跪地开了口:“小韩,我想和你一直在一起。就像我们最爱的歌一样,你是我最爱的人,我想不管是一旬,二旬,还是三旬,都能和你一起度过。所以,你愿意嫁给我吗?”说完从口袋里掏出那枚在巴黎定做的戒指,然后静静等着她的回答……
这时夕阳的一缕光泼洒在我们的身上,她的脸霎时染了一抹红霞,本来就红扑扑的,现在更加了,显得十分娇羞可爱,她的眼眶慢慢进了水,不知是高兴还是被我突然的求婚惊住了,但还没等我多想,她朱唇微启:“嗯…我愿意。”我瞬间想起告白时的场景,但心里的喜悦远超当时的百倍,千倍万倍。我举起戒指盒,打开,她伸出洁白的右手,我拿起戒指,慢慢地将戒指戴在她的无名指上,然后目光相对,微微一笑。
我起身抱住她,很久很久,甚至抱到她喊疼才松手,因为我当时有点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就像微醺的感觉,有些恍惚,却很幸福。我们并肩而立,望着天空,感受此刻属于,也只属于我们俩的幸福。
“小韩,可否共度余生?”
“嗯,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