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列维-斯特劳斯在《忧郁的热带》写道:「有些属于过去的小细节,现在却突耸如山峰,而我自己生命里整层整层的过去却消逝无迹。一些看起来毫不相关的事件,发生于不同的地方,来源于不同的时期,都互相接触交错,突然结晶成某种纪念物。」
在《绿皮书》的最后,当我看到Don把Tony捡来的石头放在自己书房,我想起了列维-斯特劳斯这段细腻的描述。石头是两个月驱车南行的纪念物,在Don眼中,它璀璨、不朽。纪念物本身并不构成意义,它的全部意义都在于人的赋予。人们借由它沟通过去与现在,提醒自己某些行将消逝的生命经验。旅途的时间和记忆碎在身体的骨骼里,成为自身拖带着的世界。
决定我们成为某一类人的,往往不是皮囊,而是皮囊下的世界,由我们见过、爱过的一切组成。
二
在《触不可及》等故事的构架里,白人是贵族与精英的形象,黑人则处于穷苦落魄的社会边缘。而《绿皮书》的主角形象则被倒置。它根据真实事件改编,想探讨的主题是严肃的,可故事并不沉重。
Don是非裔美国人,血缘上的黑人,精神上的白人。他是一个音乐天才,刚会走路,母亲就教他弹钢琴,后来去列宁格勒音乐学院学习,成为那儿的第一个黑人学生。他接受的是古典音乐的训练。但之后,鉴于人们无法忍受一个黑人在舞台上演奏古典音乐,唱片公司着力把他往「有色艺人」方向发展。天才的光辉难以淹灭,他多次受邀去白宫演奏。
Tony是意裔美国人,虽然生着白人皮囊,却并非白人社会的既得利益者。失业后,他可以为了50美金赌注连吃26根热狗,否则就交不起房租。他大大咧咧,满嘴跑火车,保持不了片刻的安静。他身体里藏着一个黑人灵魂,热爱黑人的音乐,喜欢听Chubby Checker,Lil’ Richard,Sam Cooke和Aretha Frank等人的歌曲。
Tony在朋友的推荐下成为Don巡演的司机。巡演之路远非Tony所预想的那么简单。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美国,种族歧视正处于最激烈之时,白人至上主义甚嚣尘上。民权运动方兴未艾,抗议示威如火如荼进行,马尔科姆·X和马丁·路德·金成为了黑人的民族英雄。一九六二年,黑人邮政员雨果·格林编写了一本叫「绿皮书」的小册子,专门为黑人设计旅行指南,里面标注了各城市中允许黑人进入的旅店、餐馆。Tony就带着这本「绿皮书」出发。
Tony并不喜欢Don,因为Don高高在上,吹毛求疵,总在用精英主义的立场教训他。他的诸多嗜好,譬如玩纸牌、抽烟等,无一不被Don鄙夷。但他佩服Don,在匹兹堡听到钢琴演奏后,他给妻子写信时这么形容道:「Don弹起来不像黑人,像李伯拉斯,只不过更好。当我从后视镜里看他的时候,我肯定他脑子里一直在想着什么事情。天才就是这样。但是我觉得那么聪明好像也没什么意思。」
即便Don已经成为首屈一指的音乐家,与之来往的也是美国的上层阶级,黑人皮囊却让他得不到白人社会的完全认同,肤色成了原罪,越往南种族歧视越严重。在罗利,Don只被允许用树林里的厕所。在路易维尔,他在酒吧喝酒时被三个白人男子挟持,好不容易才从险境脱身。在梅肯的西装店,他不被允许试穿西装。Don因自己的同性恋身份给Tony带来的麻烦而道歉。Tony安慰他说:「我知道这是个复杂的世界。」他虽然莽撞冲动,但自有其细腻温情的一面。
Tony认为自己的世界比Don的更「黑」,两人为此发生过争执。Tony所说的「黑」其实是指社会阶级层面,越底层者越「黑」。底层的现实相差无几,他就混迹在其中,住在街上,每天为谋生计拼命赚钱,像绝大多数黑人一样。而在他眼中,Don坐在王位,满世界给富人演奏,是最受上流社会尊重的那类人。
但Don告诉Tony,富人付钱让他演奏,是因为这让他们感觉自己有文化。一旦从舞台上走下来,对他们来说他只是一个普通的黑鬼。他不被自己的同胞所接受,他说:「如果我既不够白,也不够黑,也不够男人,那告诉我,我是谁?」Tony愣在原处。悲悯早就深植在人类的精神之中。雨淅淅沥沥,两个生命就这样彼此获得了谅解。
最后一天的行程在伯明翰。这里曾有过Don的痛楚回忆,六年前在市政礼堂演出时,Don因为演奏了白人的音乐,从舞台上被赶下来。这次演出,Don虽然是主角,但因为是黑人不被允许在餐厅用餐。此时的Tony,不再计较拿不拿得到尾款,他带Don愤然离去。他们在底层的贫苦黑人常去的橙鸟餐厅里,度过了整个巡演里最快乐的一个夜晚。
善良与美,有时候长在最卑微的土壤里。
三
这个世界的有趣,并不在于用你熟悉的眼界去打量一切,而在于放下那个属于自己的世界。唯有如此,所见所闻才不会仅仅只是在加深偏见。
每个人都在放弃一部分我执后,才见识到了更广袤的世界。在橙鸟餐厅,虽然舞台摆的不是施坦威钢琴,使用这架钢琴的通常也是那类会在钢琴上放一杯威士忌的潦倒音乐人,Don还是欣然前去演奏,和爵士乐队的即兴配合。对Don来说,身上精致的世界束缚着他,使他的情感变得拘谨与压抑。底层世界的痛苦和欢愉,倒是给了他一种酒神式的快乐,让自我在情感的宣泄中得以解放。结束后,他说:「这才是真正的演出。」
Tony原本的世界是粗粝的,不修边幅也不循规蹈矩。可是他内心并不偏狭,他接纳了Don的建议,努力改正自己的语调,变音,用词,并学着用Don那种更加文学化的腔调来写信。Tony曾问Don的助手,为什么Don要选择往南巡演,助手告诉他:「因为天才并不够,唯有勇气,才能改变人心。」那一刻,Tony的认知受到巨大的冲击,所谓尊严地活着,就在于饱含信念地去行动。
Don和Tony,一个孤独,一个喧嚣,就像黑塞小说中的纳尔齐斯与歌尔德蒙。两个全然不同世界就这样发生了碰撞:一个禁欲式的孤绝天才遇到一个世俗的享乐主义者。一个在人群里注重理性和道德的宁静,一个则是现代社会里的伊壁鸠鲁主义信徒,追求放纵、热烈与感性的愉悦。
可是,喧嚣与孤独的并不总是天生的死敌,它们在对峙与妥协中,构成人生的全部迷局。人的一生,不过是在两者之间踯躅徘徊,既要俗世的快乐,也要保持精神的清醒与自洽。生活就是一场喧嚣与孤独的角斗,谁也不可能全身而退,不同的是,有的人死去的喧嚣部分多一些,有的人死去的孤独部分多一些,侥幸活下来的那部分就是所谓的自我。
「要永远地创造自我。」福柯如是说道。这大概是现代人某种永恒的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