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买卖同罪能早日实现

最近两天被一则新闻刷屏了,电影《亲爱的》原型中的被拐孩子找到了,他的亲生父母苦苦找寻十四年,最终与电影《失孤》原型的父母一样,孩子选择与购买者(养父母)生活在一起。

这种尴尬又残忍的结局,对于付出无数煎熬与心血的亲生父母来说,几乎等同再次失去孩子。

悲哀吗?悲哀得连愤慨都已经被吞噬了。

由于购买方(养父母)的需求,人贩子铤而走险的做出了拐卖儿童的无耻行为。剥夺了原生家庭的所有权利,拱手让给购买方(养父母)。年幼无知的孩子认定了购买方为养父母,对被养育的经历充满感激之情。这种颠倒是非的行径,无疑会让有正常法律概念、伦理之心的人感到心寒心痛。

无论是《亲爱的》,还是《失孤》的原型事件中,购买者都有相同的家庭结构,都是只有女儿,需要购买儿子来维护所谓“传宗接代”的传统。所以,被赋予传宗接代使命的孩子往往会得到购买者的优待,造成“家庭融洽”、“养父母对我很好”的假象。

正是这传统与角色使命造就了泯灭人性的买方市场。为了达成他们自私的欲望,给人贩子提供了市场,他们可以购买别人的孩子,全然弃原生父母的亲情、法律责任于不顾,这份罪恶,本质上与拐卖没有本质区别。

漫漫的寻子路,并不是所有失去孩子家庭都像孙海洋一样幸运。有多少家庭一辈子都沉浸在失去孩子的痛苦之中,一辈子活在自责当中。甚至有的父母受不了打击,郁郁而终。

可是,讽刺的是,购买方还能顶着“养父母”的光环逍遥法外!

希望早日实现买卖同罪,没有买卖,方能天下无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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