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李先生相识,是通过朋友介绍的。
最初认识,我们谈天说地,人生理想,个人价值,包括在许多事情上我们的长大都特别一致。我一直觉得李先生三观很正,当然,五官也不差,于是,我们决定尝试在一起。
李先生是一名人民检察官,在我的印象中,这该是一个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形象。
相处的过程中,他很细心,待我如孩子一般,宠我,每一个细节都照顾得周全。我以为爱情最美好的样子,本该是我仰慕你像个英雄,你疼爱我像个孩子。
我们认识几个月,他带我见过他的所有朋友,带我见过他的家人。
有一天我们去百里杜鹃游玩,李先生的朋友第一次见我,他说虽是第一次见,可是却早就听过我,我们第一次打完电话,挂了后,他就很兴奋给朋友说,找到了人生中理想的女朋友了,我们一定会结婚,如果他错过了我,以后再也不可能遇到这样志趣相投的灵魂伴侣。
于我而言,虽是短短几月,却认定了这个男人将是我一生的伴侣。不是非他不嫁,而是觉得嫁别人只是将就,唯独与他是灵魂的碰撞。
我去过李先生家几次,父母很和蔼也很恩爱,我很羡慕他们的感情。拌拌嘴是婚姻的一大调味剂。我记得有人说,你要看一个男人会不会对你好,就看看他们父母的状态。因为他是在这样的环境中成长的,将来也会用同样的方式对你。于是我相信了,我羡慕他那样和睦的家庭,那样明事理的父母。他们对我好,我一直记得,直到后来我们分开,无论我怎样恨他,我都感激他的父母对我的好。
我们去逛街,李先生的父母走在前面手拉手,聊着哪家菜好吃,哪家衣服好看,我们跟在后面,像两个小尾巴。李先生背着我的包包,我喜欢他和我出门,大包小包的提着,然后我就只需要拉着他的衣角与他拌嘴。我走路常常崴脚,也不知为什么,独行时不会,唯独与他一起时常常崴脚,他总是牵着我,说怕摔了,走路不会让我走外面,说外面车多,我眼睛东看西看怕被撞到,走人行道一定拉着我。
我是一个不喜欢花言巧语的人,唯独对生活小细节在意得很。有人说相处看细节,细节决定成败。可亦是有人说,有些东西是不需要成本的,比如系鞋带,比如牵着你。
你说网络上一碗一碗的鸡汤到底喝哪一碗才正宗呢,我用时间去验证了,在感情方面,往往毒鸡汤才是真谛。
后来,我们决定结婚了。
李先生的七大姑八大姨来了,他们住的地方远,加上年纪大了,怕结婚的时候来不了,特意提前跑来看我,我敬了他们酒,老人家们一句一句掏心窝子的话对我说,包括怎样相处,怎样包容对方才能长久。
有些话记在心里了,我想好了以后与他怎样在未来的几十年里熬过柴米油盐的琐事。
那天我肠炎犯了,疼得满床打滚,他手足无措,着急得打电话。后来疼睡着了,我隐约记得他一直抱着我。
我想相信你和他睡在一起时,他都是抱着我的,我喜欢贴着他的肚子,他的肚子软软的,很有安全感。他没有脚气,没有狐臭,没有奇怪的味道,所以特别喜欢往他身上贴。
商量结婚的事,是他爸妈给我说的,说今天结婚的话。房子还没有装修,结婚只能在酒店,怕我的亲戚朋友来看到说我嫁的人连个像样的房子都没有。所以想明年结婚,可是明年是我的本命年,怕我妈忌讳,能不能和我妈商量商量不去忌讳这种东西。
这话是在我们分手的前一天说的,我不会知道,第二天早上,因为一件事我们彻底再见了。
因为他总是查我手机,早上他又在翻我手机,我没有手机玩,就说拿他的玩一下,他不愿意。我觉得他心里有鬼,强行要看。然后就看到和他的兄弟聊天记录,有借钱还房贷的,好像是借八千。有说和我在一起太累的,谈恋爱太累的。
当时看了后心里五味杂陈,他说不喜欢我把什么事都很闺蜜说,我说原来你也会说,你也不过如此,又何必在我面前振振有词。
于是他叫我滚出他家,我穿衣服准备走。
他就暴怒了,抢过我手中的衣服一直打我,当时脑子一片空白,只有两个字一直浮现在脑海里:“家暴”
过了一会儿,他父母听到动静,急忙跑出来,他还在打我,于是两个人赶紧拉住他,他像只疯狗一样,眼睛爆满红血丝,狰狞得可怕。
我怎么都想不到,那个事事怕我受伤的人怎么会忍心打我。
然后我走了,我记得我们最后的对话是,我说我回去再考虑考虑,其实不是为了回去考虑,是想逃脱,可是怕他又打我。他说可不可以不删我,我说好,他说可不可以再陪他五分钟,只要五分钟,我说好,然后我们都沉默了五分钟,我说时间到了,我走了。
此后,我们再也没见。
我一个人回到宿舍哭了几天,吃了避孕药,昏昏沉沉,无所事事。
我这个人啊,就是不撞南墙不回头。只有彻底的失望才回彻底的放手。我们之前也因为小事情吵架,分分合合几次,总有遗憾,总有不甘心,这一次,我真的死心了。
这过去许久,我又认识了别的男生,我害怕猛烈的欢喜,害怕相似的经历。是对过去的恐惧,对婚姻的不信任。
于是,我又孤独到现在。
我感谢李先生在结婚之前打了我,让我有了后退的余地,也感谢李先生让我多了一双看人的眼睛。可是,我恨他。
若没有猛烈的欢喜,就不会有悲痛的来袭。再见了,这段不堪入目的感情,我在慢慢走出来了,我们都会有新的生活,但是,我不希望你过得好,如果有来生,我不会再遇到像你这样的人来教会我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