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流九等之门当户对

等级,我觉得很好,门当户对就是恋爱的双方对等级的最佳匹配。古代乃至近现代,离婚在中国是少有的。为什么仅仅改革开放三十几年,离婚就成了常态,难道改革开放把中国几千年的婚姻制度也“革命”了,那为什么当年就很少有人离婚呢?

首先要门当户对,这是婚约父母双方替儿女选择的第一条,这让两方家庭在思想上有一个统一性,在阶级地位乃至家庭教育经济基础相似时,双方对待问题就会少有分歧。这样的两个人结合较现代要可靠的多。

改革开放后,自由恋爱成为主导,但那时的恋爱依然局限于一乡一县,但现代人口流动自由之大,恋爱双方仅从自身角度出发,并未能对各自家庭作近一步了解,地域差异习俗之大不同,因为刚恋爱时没能真正走近彼此生活,年青的恋人自以为一切都不是问题,其实大问题已等在那——离婚,离婚成为自由恋爱的孪生兄弟。

自由恋爱自由离婚全可以讲通,但有谁问过自由离婚的产物孩子呢?他们是一切自由的结晶,更是自由产物的最终受害者。《三字经》云:养不教,父之过。而离婚后孩子的养与教几乎全是祖父母外祖父代为之,因为此时孩子的父与母很少有心来教育这自由产物的孩子,下一步是年青的父与母各自组建新家庭,当然新家庭又需要新的结晶来证明新的开始。此新结晶与前结晶之大不同,一新字意义大不同,这其中含义只有两结晶心中明白。这对于上一结晶是绝对不公平的,因为从离婚开始已注定此产物是悲剧,虽然在此我言之过极,但在孩子内心的悲苦与悲剧相比更甚,因为悲剧是站在看客的角度去评价这一事件,而对于悲剧中的核心人物,他是最无辜的。虽然他的父母是造成悲剧的因,但这一苦果得让他品尝一辈子。当然也有幸运的孩子遇到了贤良的后父后母,当其中的苦涩只有他能品出滋味。

因此,三流九等不是什么封建制度的产物,门当户对也不是对自由恋爱的专制,当今的国民感叹此时的风气之坏,我们有没有从自身寻找症结,中国传统文化我们了解多少,继承多少,我们是否该从此事悟出更多,中国传统文化为什么能在民国以前一统江山,引领世界是有其真实价值的,而能为国人创造和谐之家庭乃是传统对国人最大的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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