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具有波粒二象性的光子(也是光波)进入我们的眼睛——或者翻译成文艺语言“映入眼帘的每一米阳光”,都需要穿越一定的距离。这距离,是空间的,也是时间的。因为,你的眼角膜不是光源,无法在你眼巴儿前产生“光”。
我能想到的最靠近眼睛的光的来源,可以是光源本身,比如蜡烛、台灯;也可以是光的反射物,比如沉浸爱河的情侣,前提是你得睁着眼睛,否则爱人的反射光无法进入你的眼睛——或者翻译成通俗语言“你看不见他(她)”。可想而知,无论是光源还是反射物,距离都不可能为零。
由于光的传播需要时间——物理学家说光在真空中的传播速度每秒299792458米(约30万公里/秒),空气中的速度也大抵如此。所以,任何进入你眼睛的光,都是穿越了时间与空间的距离的——传播时间等于传播距离除以传播速度,这是物理老师和数学老师一起说的。
于是,也就有了“光年”的概念,我以为这个词有些简洁却意味深长的美。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兼具了时间与空间的深邃。年是时间的概念,是365天,是31536000秒。而光年,是一个距离的概念,衡量的是光在真空中,一年时间里所能传播的距离。这个距离,等于传播时间乘以传播速度,即31536000乘以299792,单位是千米。据说世界上最快的飞机可以达到每小时11260千米的时速,依照这样的速度,飞越1光年的距离需要用95848年——这是百度说的,未考证。
长期以来,光总是为人们所津津乐道。我想说的当然不是以“光年”为题的流行歌曲,我可不想经历一场光年之外的爱情,那还不如学牛顿看看彩虹,给皮君多拍几张靓照,自己看一次3D电影,在家用光纤宽带刷手机看网络电视,或者研究激光武器早日实现祖国统一——这些才是光的真正魅力。若是实在无聊,还可以翻翻我的本科毕业论文《非线性光纤参数的放大特性研究》——这也才是真正无聊。
其实,光还有一个较为完整的名字“可见光”。我们的手机信号、微波炉加热的微博、消毒用的红外线,其实都是与光同质的电磁波。它们都是靠着自身电场与磁场的交替变化向前传播,只是因为频段不同,而不具有可见光的可见性,无法成为目光所能及的距离。因此也就少了些可供文艺青年男女感情抒怀的趣味,试想大理洱海旁有个酒吧叫一米微波,或者信号正好?
目光所及,皆是距离。综上所述,这距离,是空间的,也是时间的。
周末在故宫参观了《敦行故远》的展览,展览本身很惊艳,“敦行故远”四个字更引人遐思。远,自然是空间的距离;故,既取自“故宫”,我以为也含“久远”之意,是为时间的距离。
我们所见的来自壁画的色彩,或是绚烂如初,或是氧化暗淡,皆是穿过墙面与我们眼睛之间的距离,才成为我们所能察觉的光亮。可它们穿越的又何止是这短短数米,那是从乐遵和尚开凿第一个洞窟至今的千余年时光,是从敦煌到北京的数千公里路途。即使只是些复制品,即使是在交通发达的今天,这距离也不能不叫人感叹。更别说那些百年前就被伯希和带走的珍贵藏品,早早就跨越万里重洋。但这百年时间,与它们从创作、沉寂,到被掠走的千余年时间比起来,尚不足十分之一。与我们早已洞悉的上下五千年相比,更是只若一瞬。
一百年前,一个刚过完28岁生日的法国年轻人,第二次从巴黎出发前往中国。他率领一支探险队穿过欧洲大陆,由中俄边境到达喀什,后沿着天山和丝绸之路北道抵达库车、乌鲁木齐,那也是玄奘取经时走过的反方向。在乌鲁木齐,伯希和头一次听说一个道人在1900年修缮敦煌千佛洞时发现了一批写本。他向光绪皇帝的堂兄、以义和团统领之名被流放新疆的澜国公打听。澜国公便将路过敦煌时道士送给他的一本卷子作为礼物,送给了伯希和。
“我看了一下,很快发现这是一本7世纪的写本”,既是考古学家又是汉学家,并且身带斗士般勇气的伯希和随即决定前往敦煌,并在1908年1月深入正值凛冽寒冬的戈壁滩腹地。经过最低测量气温仅-36摄氏度和1600米海拔的极端考验,伯希和决意无论付出怎样的代价,也要到达敦煌。终于,伯希和进入了千佛洞的藏经洞,“3月3日‘忏悔礼拜二’这天,我进入神圣之所,我惊呆了!”
伯希和在藏经洞内的狭小空间里待了三个星期,那些藏品上记录的是公元后第一个千年后半期,汉、藏、回鹘、粟特文化在中原门户之地敦煌相交融的情景。后来,伯希和将“战利品”运到北京,又从北京运往法国,像英雄般受到媒体和知识界的热烈欢迎。那时,公元后第二个千年刚刚开始。而今,公元后第二个千年的后半期已过近半。藏经洞内的卷子和写本,继续在远方延续着时间的距离。延续的,还有关于伯希和,和他的“同行”们的争议。
村上春树谈到自己的处女作《且听风吟》时,曾说“从事写文章这一作业,首先要确认自己同周遭事物之间的距离”。也许在我们的心里,在心里的某一个角落,都有着对于“距离”的温柔感知。
初冬的一个周五的晚上,头顶望月,和煦无风。在胡同里吃了一大碗面条之后,我买了一杯咖啡,心满意足地走入近旁的一条胡同。胡同里安静得一点声响都没有,只有橘黄的路灯,还有或是秋叶繁密或是枝丫索然的古树。两旁的平房都拉着窗帘,谁也不愿自家小屋成为过客眼里的橱窗。只有屋里的灯光,透过窗帘,带给寂静胡同一丝人气与光亮。喝完咖啡,我走进了三联书店。自从九年前第一次来过这家书店,我总会偶尔突发奇想地过来逗留一番,也常常偶遇些小小的感动,就像九年前第一次来到这家书店。
就在我正为书店撤走所有座位而愤愤时,目光扫过一本名为《北京——当历史成为地理》的书,余光落在旁边书上的一个“潮”字,习惯性地多停留了一秒钟,竟看到封面上映的竟是湘子桥。如果当我老去,记忆中只能剩下一座桥,那应该就是这韩江上的十八梭船廿四洲吧。如果只能剩下一栋房子,那也许会是小公园的百货大楼,和楼前早已被铲掉的木棉花。我不由自主地低呼一声,鼻子一酸,却分不清这是一种怎样的感动,就觉得这两本书好像是特地摆好在这里等着我的。毕竟,在大帝都,潮汕国只是国角省尾一个不起眼的角落。
学着旁边的孩子席地而坐,翻开书,是一本选集,古至韩愈《祭鳄鱼文》苏轼《潮州韩文公庙碑》,近有秦牧、饶宗颐、陈平原等大师关于故乡的言辞恳切。读来风轻云淡的词句,却给人不动声色的感动。直到次日,一个阴郁的周六午后,我随手打开桌上尚未拆封的《且听风吟》,序言里谈到距离产生自由,“这或许可以看作村上长时间旅居国外的一个原因”。我似懂非懂,故乡之于我们,不也是跨越时间与空间的距离吗?
两千公里的距离自不必说,我们眷恋的故乡也并非今日的故乡。那是我们记忆中的湘子桥,是儿时在百货大楼照过的哈哈镜,还有一同并肩抬头仰望的木棉树。当我们在远方乐此不疲地逛胡同喝豆汁儿,许久不谈乡愁时,即使木棉树已不在,百货大楼尘封多年,故乡,也会在不经意间穿越空间与时间的距离,在十年、二十年,甚至更漫长的人生中,带给我们不同的认知与情感。秦牧在《故乡的红头船》第一句话即是,“一个人,有时认识一桩事情,需要十分悠长的时间。”
目光所及,皆是距离。指尖所触,皆是光亮。
只要我们每天睁开眼睛,光就会不由分说地触发眼角膜的神经元,闯入脑海,被我们所感知。光传播产生的电磁场,更是无缝隙无间隔地环绕我们四周。我们除了紧闭双眼或是戴上眼罩、蒙上被子,好像没有更好地办法可以拒绝与光的接触。
然而,我们却看不见光的形状,触碰不到光的质感。至今清楚地记得高中第一次在物理课学到“光”的概念时,无论如何也理解不了光为何物。于是,两年后我成了一个光学专业的学生。于是,现在的我如何也理解不了这有什么理解不了的。如果当我老去,记忆中只能剩下一组公式,那应该就是麦克斯韦方程组吧,与故乡的湘子桥和百货大楼一起。
只是,我还会不时兴之所至,睁大双眼,想努力看清进入眼睛的到底是什么。我当然知道,这只能是徒劳,除了风沙,能进入眼睛的只有眼睫毛。四年所学化为一篇胡思乱想,老师知道了也不知作何感想。
目光所及,皆是距离。是光的绚烂,空间的迁移,时间的流逝,在不动声色中带给了我们不可或缺的,而又难以察觉的人生体验。这些体验里,有千百年的历史,有童年的回忆,有许久不谈的乡愁,还有胡思乱想也必须要有的结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