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 | 自由职业怎样缴纳社保?

自由职业者,只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可自主选择【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多交费退休金就高,反之则少。但【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按全市统一规定执行。

一、相关概念

(一)【社会保险】

我国社会保险有以下两个类型:一个是城镇职工保险,另一个则是城乡居民保险。社保包括了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

个人缴纳社保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单位或社保平台代缴;二是以自由职业者身份交纳社会保险。

(二)【灵活就业人员】

是指没有固定工作、失业或再就业人员。即自由职业者,如律师、自媒体从业者、快递员、外卖员、技术小工等。不包括中小微企业和朝九晚五的全日制工作,如公司、店铺及较大的档口和其员工雇工。

(三)【养老保险】(自费社保可缴)

2021年度,武汉市灵活就业人员每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标准,在社会保险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划分为7个档次,由本人选择确定,分别为:第一档:748元;第二档:997.28元;第三档:1246.6元;第四档:1869.9元;第五档:2493.2元;第六档:3116.5元;第七档:3739.8元。

养老保险规定累计缴满15年就能领取养老金,断缴不会影响缴费年限的累计。

养老金计算的是累计缴费年限,而不是连续缴费年限,当然了,因为我国实行的养老金政策是“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缴费越多,退休金就越高。需要注意的是,很多人在退休的时候因为社保缴费时间不足15年导致无法领取养老金,而现在规定,社保是无法一次性补缴的。

(四)【医疗保险】(自费社保可缴)

2021年度,武汉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医疗保险标准为373.98元每月;缴纳大额医疗保险,缴纳金额为7元每月。

医保需要缴满25年才能终身享受医疗保险。医保断缴期间不能享受医保待遇,也就说断缴期间生病住院只能使用个人账户余额,住院治疗费用无法报销;连续断缴3个月以上,连续缴费时间就会清零,参保之后需要重新累计,而医保每年的报销比例是与连续缴费时间相关的,重新累计之后每年报销上限会降低。

(五)【失业保险】

缴费时间累计计算,断缴不会清零账户信息,社保断缴对失业保险没什么影响。失业金的领取根据失业保险缴纳的期限而决定,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时间在1-5年的,最长可领取12个月的失业金;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时间在5-10年的,最长可领取18个月;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时间在10年以上的,最长可领失业金的期限上限是24个月。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也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自费继续缴存养老保险。

(六)【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即交即用,断缴没有什么影响。

(七)【生育保险】

要想享受生育险的报销,必须在生育之前,满足连续一年(部分地区为9个月)

二、业务办理渠道

(一)灵活就业人员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特色服务-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湖北省政务服务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鄂汇办”手机APP、“武汉人社”支付宝小程序、“武汉人社”微信公众号、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和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参保、续保、暂停和信息变更等业务。

(二)灵活就业人员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特色服务-医保服务专区”和各区医保经办机构医保经办窗口等渠道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大额医疗)】新参保、续保、暂停和信息变更等业务。上线稳定后逐步开通支付宝和微信小程序、“鄂汇办”手机APP等办理渠道。

(三)灵活就业人员通过“楚税通”手机APP、“鄂汇办”手机APP或前往协作银行(目前有邮政储蓄银行和农业银行两家)办理养老保险缴费档次自主选择与变更、职工基本养老及基本医疗保险(含大额医疗)缴费等业务。

三、办理注意事项

(一)养老保险业务

1.灵活就业人员可在一个社保年度(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内缴纳本年度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首次在我市以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只能从参保当月开始缴纳。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得以事后追溯方式补缴中断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2.因停机暂未办理的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可在新系统上线后三个月内进行补办。

3.灵活就业人员到龄后缴费年限不足15年需延长缴费的,须由社保经办机构出具核定单后,再通过“楚税通”或“鄂汇办”手机APP、协作银行网点进行缴纳。

(二)医疗保险业务

1.灵活就业人员可在一个医保年度(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内缴纳本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首次在我市以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只能从参保当月开始缴纳。

2.灵活就业人员中断期补缴、退休一次性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等业务,须由医保经办机构出具核定单后,再通过“楚税通”或“鄂汇办”手机APP、协作银行网点进行缴纳。

(三)保费缴纳业务

1.灵活就业人员在协作银行选择批扣方式缴纳职工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费(含大额医疗)的,批扣时间统一为每月20日,每月批扣一次。批扣期内,灵活就业人员不能通过其他方式缴纳。若查询批扣失败的,可通过“楚税通”或“鄂汇办”手机APP、协作银行网点再进行缴纳。

2.一个社保医保年度内,灵活就业人员在协作银行选择批扣方式缴纳职工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费(含大额医疗)的,应于每月20日前在协作银行账户中足额预存本制度年度内累计至本月应缴未缴的职工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费(含大额医疗),不足额的协作银行当月不予批扣。批扣失败且未缴费的,将在下个批扣期合并计算并发起批扣。(注:如存在中断月份的,当期仅批扣含本月在内的连续月份)

3.灵活就业人员通过“楚税通”或“鄂汇办”手机APP缴纳职工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费(含大额医疗)的,一般可在1个工作日后查询到账情况;通过协作银行网点成功缴纳职工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费(含大额医疗)的,一般可在3个工作日后查询到账情况。

具体事宜可分别向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咨询,人社咨询电话:027-12333;医保咨询电话:027-12345;税务咨询电话:027-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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