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之癖该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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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越来越觉得现时代有喜长之癖好,希望人长得修长,修长头发,长时间地燃放鞭炮,对联、画幅越来越长……长是一种气派,一种风度,一种品质,一种文化的文明刻度,但有些长却令人反感,令人苦痛。譬如领导作报告,长篇宏论,子丑寅卯,甲乙丙丁,让你脑子灌水,让本来清晰的头脑变得犯糊。譬如网络小说,篇幅之长,动辄洋洋大观,四五十集几十万言,除无聊的消遣功能,实在乏善可陈,枉费精力和时间,不如闭目养神的实惠。

想看电视剧吧,短片难找,长的长得望而生畏,望而却步。几个月前看《狭路》,写涉世不深的女大学生莫莉,在解放战争的隆隆炮声中,居然混迹军民群体,追随、袒护、疗养其苟延残喘的恋人一一恶魔中校林午阳,又一次次地蒙混过关,马龙谭氏姐夫姐妹等个个脑残!如此脑残剧,居然六十集,居然名星联袂,观毕,方知上当,刷新了我的容允底线,自此,我不敢看长剧。

说话不长,似乎就不能显其份量;文章不长,似乎就不能工其材;剧不长,似乎就不能尽其能。好长而避短,渐渐的,长成为癖好,也成为时代之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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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大论,多挟有功利,如话讲得长,说得极到位,无疏漏之责,或以说代做,以说代替监管;文字篇幅或剧目长,得到的报酬就多。不如换个角度看,看艺术家是以怎样的噱头抒发感慨的,“快出书吧,村头的厕所没纸啦!”出书(当然内容丰富篇幅长或多)本是神圣的大事儿,可是在人们心中,是极无聊无趣无用之事,是浪费纸张,是犯罪,这噱头针砭时弊可谓一针见血。

现代社会信息量大,节奏快,更新速度也快,文字当以精悍简短为要,可撰写者却悖逆而行,长固然让作者和演员获利更多,提高人气或点击率或收视率,中篇写成了长篇,不短的剧得为重量级星儿额外增加桥段,完全把受众抛诸脑外,经过时间沉淀,大多为过眼烟云,只不过过了把长的瘾罢了。

乾隆皇帝撰诗四万多首,且有侍臣修饰,有多少诗词传世? 唐代祖咏是王维的诗友,他在科考中只写了两韵,当主考官要求写满四韵,他审视再三,觉得表达完美,不愿续貂,搁笔交卷,留下意尽不续貂”的佳话,但他不合格的《终南望余雪》传颂于世,而那些被视为佳作的却不曾留下任何痕迹。网络写手的宏篇除了获取点击率,又有多少让受众在一饱眼福后获得审美愉悦?

如果是一个负责任有担当精神的写作者,蕴涵文化的文字传承者,当在自己、受众与社会责任、书家诸方面权衡,揆情度理,审慎对待。逞一时之快的文字游戏,不仅作贱了观众,也作贱了自己。

令人叹服的是,本来出的书是街头巷尾的庸品,价值虚空,却一条路走到黑,不去自省,却别出花样,为推销自己,网络几个人,开个研讨会,让文艺评论者鼓噪一番,廉价的吹捧,软性的甜点,在时下的文化背景下并不难做到,于是一路招摇,结果是花了钱,费了力,问津者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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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写作者先必修身养性,以正其心。为文不能与为人悖离,起码不逾公民道德底线,健康有用;目中有人,明确为谁而写的大方向。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莫言提出的“作为百姓写作"理念,很有见地,他反对写作者以精英的身份居高临下地俯视生活,主张写作者就是一个具体生活的人,本来就在生活之中,如果以精英的姿态介入生活,隔岸的热泪也冰冷,高楼上的垂青也冷漠,这种观点是对“为百姓写作"的一种颠覆,或一种推进式的深入。这种作为百姓中的一员的身份而写作的姿势,根植的是大众意识、人民情怀。鲁迅说过,耽误别人的时间就等于谋财害命。讲话者写作者若设身处地为受众着想,其言说与写作姿态、价值、意义定然不同,长之癖就可煞住。

如此正其心,方能工其话,美其文。

至此突发奇想,为了纯化文字的圣洁形象,是不是仿照建筑工程方面的做法,像桥梁建筑那样对设计期限作出下限要求?文化市场是不是也立此定规,对长篇文字或剧目有一个保质的限定,三五年观众或出版的数量的下限要求与此后的出书(品)挂钩,从质与量上论英雄,形成联动机制?让长的作品长得合乎情理,冗长的作品来瘦身,直至长短两由,各得其所。

但愿写作者以精馔玉食示人,奉献给社会的是满满的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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