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记录傻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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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一生,还会走在花丛中,还会爱上很多人,但她们都不是你。”

思索了两三天,迟迟不肯动笔,怕添油加醋,显得故事情节不够丰满,严密,打动不了读者,情绪才下眉头又上心头。

……

奶油色的保温杯内躺着二两烫开水,掀掉那沉重的杯盖儿,热气麻溜的跑出来,与外面的小伙伴交换温度,湿度,饱满度……

键盘打字飞快,提笔画书词穷,纵然脑海中有万马奔腾,也似流星般一闪而过,眼前只有一纸,一笔,一折扇,来书写这情,这景,这事故。

学习使她快乐,整天唉声叹气,两眼昏花,手里始终不离那瓶神仙水,十分钟一小滴,半小时一灌溉,每次“浇水”——抬头,睁眼,对准,一挤,前后五秒钟,动作很自然,效果很明显,即便眼角含着花,拿手一揉,顿时精神焕发,像某电影里的黑老大,磕完药,摇摇脑袋,飘飘然。

吃多了怕噎着,喝多了怕呛着,想多了怕痴着,说多了怕吓着。于是乎,变得不多吃,不多喝,不多想,不多说,开始装。

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我说,你也不好看呀,都一年了,我这才注意到你,记得刚开始,我还背后说你穿着打扮像那隔壁王二妈呢,这一年,看来是长大了,不对,是,人靠衣装马靠~真他喵有趣,右手虎口处有痣的我真是烦人,纠结了三年,还是明白了,有些话还是趁现在没离开赶快说出来的好,佯装潇洒过后便会遗憾半生,酿成这杯八二年的酒,伤心……

念念不忘,又不敢念,想赶快忘,怕耽误你学习,哦,说的我多卑微,急忙抬起左手,手掌对脸,握紧拳头(学挖掘机哪家强,山东找蓝翔)顺时针旋转三十度,小拇指尾这些密密麻麻的线缕一缕能扎马尾了……

其实我不会看手相,给你说的那些都是哄人的,别相信哈,什么感情不顺,事业不顺……看把你吓得,哈哈,你让我伸出手,捋顺指头,食指朝着西边儿,不靠中指,嗯哼,不依靠父母,无名指有点儿靠中指,依靠另一半,啧啧啧,说的我是真的信了——打初中就开始住校,艰苦岁月,别提了,我想家了……于是乎练就了现在特立独行的我,这指头爱靠谁靠谁,都是后天性的,西北人的侠风才是骨子里生来就有的,说的都是些撒啥,鞋(hai)梆子都开了,别叫我大哥,我今年十八。

整理了这些文字,该添油的还得加醋,文笔依旧很烂,全当是对一次美好的遇见后留下的感觉进行回笼感悟随即用文字记录下来的方式吧,怕遗忘,快记录,想起来读过的一句话:“最难过的不是告别,而是遗忘。”

时光無多,愿君珍重。

那就先这样吧,我是文字记录者,我是木鱼儿,故事还在继续,那些被记录的可爱人儿,你们要好好的,别辜负我的不打扰。

戊戌年七月初六·文泽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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