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轮上的男爵

科西莫以背离大众社会的姿态隐秘于树上,以此作表面的,可理解为抽象化个人的自由意志在新旧思想交替的时代所面临的隔阂感与疏离感。以此作滥觞的,不以避世者、逃避者的身份却生活在树上,甚至从冷静的第三者的身份(抑或说是上帝视角)参与到树下的生活,为树下的人争取自由和幸福,可以说是真正的艺术家了。审视一位艺术家,如若他只是以自我的感性出发批判与辩论不符合自己的观点,武断地放弃了对不同个人生存环境与所处环境的考察与理解,臆断地忘却了个人视距不同的客观影响——这是陷入了傲慢、偏见的学术涡轮之中;如若他怀揣着人道主义情怀,去理解而不是去蔑视,去感悟而不是去批判,扎根在与所有人的相似之中,不以自我的与众不同刻意的营造割裂感使大众感到刻奇,或许这才是艺术家。

基督教等禁欲主义赞颂着痛苦,刻意地淡化了对痛苦的感受与对痛苦本源的探究,虽方式、侧重点、淡化程度有所区别,但都先验地肯定了痛苦地必要性,并先验地强加赋予了痛苦价值与意义。因此人们天然地认为稀少的、旁人做不到的事情就一定是高尚的事情,被人崇拜的、被人敬仰的东西就一定是高尚的东西,反而忘却大众所拥有的美好价值其实与这些并无区别,在格式化下的品性与道德也并无优劣之分。“否定痛苦的意义”本身并无意义,而指出无意义地赋予单词意义应该有一些道理,在这个旋转不停的车轮上,是应当适时停停,审视一下继续呆在车轮上的意义。

我们惯性地认为“一见钟情”不过“见色起意”,却忘却了爱情本身具有的复杂性与广延性——双方所各自认同的价值产生相同或矛盾的微妙感觉——一种对对方价值的欣赏与肯定。如若将爱情单一地理解成“酒神精神”,即狂热、过度和不稳定的情愫,就是对爱情这个单词的神圣的不尊重——只在乎个体内在情绪的抒发,否定了“日神精神”对外在理性所标画的超越世界的追寻。这种理性与感性的交织,恰似“日神精神”与“酒神精神”矛盾但却交融的内在联系。基于理性的相同意志的认同归属与激动亢奋的自由意志的勃发倾向达到平衡,才迸发出一场难忘的邂逅。

生活就像踩在轮上,我们生怕掉下来只有时刻保持谨小慎微。所以轮是什么,是命运,是裹挟着人前进的社会道德,亦或是期望与救赎?那么轮下是什么,只是普通人的生活,还是存在的阶级差异。如若只是单一地讨论,不免陷入宿命论、虚无主义和达达主义之中。如若说在轮上的生活是普世的真理,那么我们认定的真理的基本价值是否来自于其他更为本能的价值,为了维持某种方式而产生的生理与心理上的要求?我们更要质询这个意志的价值。假设我们欲求的是真理:为什么不是宁求非真理?我们很难知晓这里谁是俄狄浦斯,谁是斯芬克斯。在这里质询的“在轮上”的意义也同样是道谜题,我们无从得知车轮裹挟着的究竟是什么,我们也无需完全地知道。当我们想到这里并开始质疑,我们便已是一位在轮上的男爵——一位在前进的边缘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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