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钢笔情结

  单位组织征文比赛,结束后,评了奖,发了表扬通报。我和同事商量,为了鼓励大家参与集体活动的积极性和写作热情,应该给获奖者发一份奖品。发什么呢?我毫不犹豫地说发钢笔。同事认为可行,说征文比赛奖文具比奖别的东西更贴题、更靠谱。接着他又补问了一句:不知道他们稀罕钢笔吗?

  是啊,发奖品要有纪念意义,也要实用。奖钢笔,如果往后退20年一定是非常合适的。因为那时大家都缺笔用,也都盼望着有一支好用的笔;可现在的人们,还会看重这样的奖品吗?这样的奖品还能起到鼓舞人心的作用吗?

  现在,大家真的都不缺笔用了。需要时,可以从后勤部门随时申请来成盒的中性笔、铅笔,如果不喜欢用这种批发的东西,自己花钱买支像样的笔也不是多大的事儿;还有一些年轻人,办公打字基本上都是在电脑上完成了,用笔的机会已经很少了。笔,在当下已经失去了先前的那种重要地位,人们对笔的感情也远没有我们出生于60、70年代的人浓厚了。

  我的第一反应选择笔,与其说是贴题儿,不如说是我内心深处有一个笔的情结。

  我喜欢笔,喜欢钢笔,这要从小时说起。真正接触笔、需要笔应该是从上小学开始的。那是1976年。在那个年代,物质贫乏,文具也一样。记得上学的第一天,我背的是一个半新的草绿色书包,那是妈妈亲手用帆布缝制的,和部队挎包的颜色、式样差不多,是哥哥退换下来的;不是因为破损,而是因为它太小了,装不下几样东西;文具盒是舅舅给哥哥手工做的一个木质方盒子,虽然很结实,但也很笨重;又宽又厚的文具盒里只有两支铅笔,一支是新的,是为我这个新生特意准备的,另一支是用剩了半截的。那时,钢笔只有高年级的学生才有,我这个刚入学的小学生是不会给配备的。晚上,和哥哥姐姐们挤在煤油灯下,一起看书写作业,看着他们手握钢笔,很是羡慕。

  我偶尔也会用一次钢笔,而且那是一支很好的笔。那笔是父亲某次参加全县活动后,花大价钱买回来的,据说笔尖是金的,书写流畅,线条平滑;笔帽是不锈钢的,笔杆不粗也不细,手感特别舒服。它是父亲心爱之物,是父亲的宝贝。他不止一次向我和家人介绍它的贵重;想想也是,那笔花掉了一个工人半个月工资,如果换算到当下,差不多相当于现在的千元,甚至是两三千元,当然是奢侈品了。父亲是文化人,写得一手好字,所以对笔情有独钟。那支笔是父亲专用的,放在家里座钟上面。当然,孩子们也可以借用一下,但不能带出家门。我们都知道它的贵重,所以每次用时都有一种神圣庄严的感觉,很小心,很珍惜使用的机会,觉得用它写出了的字与其他笔写的都不一样。

  每次去百货店买油盐酱醋时,都会对摆在柜台内货架上的钢笔瞄两眼,心里痒痒的:什么时候才能有一支属于自己的笔?那些钢笔放在两只大纸盒里,没有独立包装,一段时间也只有两三款卖,卖完了再进新款型。这些钢笔,除笔尖之外全部都是塑料材质,比较粗糙,价格在两三元,即使这样价格,对于我来说也不是轻易就能买的。两三元,在70年代是什么概念呢?当时,一支铅笔两三分钱,一个32开50页的学生写字本5分钱,一只牙膏3角钱;一个男壮年劳动力,干一天农活挣10个工分,一个工分8分钱。

  小学三年级,需要钢笔用了,哥哥给了我一支。又过了一年,我用压岁钱买了第一支真正意义上属于自己的钢笔,它外形是一只玉米棒子。我喜欢得不得了,整天带在身上。可没几天,就在一次游玩时弄丢了。丢了宝贝还行?我在走过的路上、玩过的树林里仔细寻找,转了好几圈,也没有找到。让我心疼了好一些日子。

  那时,拥有钢笔是文化人的象征,是让人羡慕的。在上衣的上口袋里别上一两支钢笔,金属笔帽露在外面一截,就像现在人们戴名贵手表、拎奢侈包一样,很有面子,感觉很好。有一句俏皮话:口袋上别一支钢笔的是小学生,别两支的是中学生,别三支的是大学生,别四支的是修笔的。钢笔虽然名字很硬气,但也不禁用;教室里人多、地方小,笔很容易从书桌滑落到地上,和水泥地面相比,钢笔笔尖和塑料笔身根本经不住碰撞,几次就会断裂。所以,那时修笔是一个行当,每个学校附近都有修笔的门店和小摊儿,生意不错。

  我还用过一种叫蘸水笔的笔,它的笔尖和钢笔相似,但笔身内不能储存墨水。用时要从墨水瓶里蘸一下,写几个字后墨水用完了,再去蘸一下。这种笔不大好用,经常在纸上留下斑斑点点的墨迹。后来用的人越来越少,现在已经见不到了。我们当时用它,主要是因为它的价钱比钢笔便宜很多。

  出现专门的文具商店是近些年的事情。在此之前,钢笔和其它文具都是在百货店里卖,它们占据商店一块主要的地方。每次逛商店,我都会到文具区转一转,看看有什么新笔卖、原先自己心仪的那一款还有没有。文具区是我去的最多的地方,也是我最喜欢的地方。后来手头只要有闲钱,就会考虑去买一支来,而坏了的笔也舍不得丢。到大学时,能用不能用的已经积攒了十几支。

  之后的几十年,走南闯北,去了很多地方,换过几个单位,但读书写字一直是我生活工作的重要部分;即使现在,绝大部分文字工作都是从电脑上完成了,面对屏幕上跳出的一个个文字,总没有写字的感觉,没有笔尖在白纸上自由滑动来得舒畅,所以我一直保留了手写的习惯。我喜欢在书桌、客厅、办公桌的笔筒里插一两支钢笔,随身背的包里也有,可以说是笔不离身。有笔在,就像家里有余粮一样,心里感觉踏实。虽然现在很少买笔了,甚至一年也进不了两次文具店,但每次从文具店经过,心里仍然有一种温暖的感觉和走进去看一看的冲动。钢笔情结已经牢牢地根植于内心深处。

  作者简介:

  刘巨成,男,原籍天津,现居山东济宁。曾在空军部队服役24年,转业后进入公安系统。喜爱写作,多年来部分作品在网络媒体和济宁报刊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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