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步©《南洋枭雄江叔政》第001章 江叔政,下南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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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虎步©《南洋枭雄江叔政》第001章  江叔政,下南洋(上)

  清末民初,两政混乱,时局动荡,民不聊生!每逢战乱四起,军阀混战之年,也多是牛鬼蛇神肆意虐世之时。

  时间:七月九日,晚上九点,有大雨。

  地点:两广潮州,饶平县城,贫民区。

  今晚雷电交加,大雨倾盆,沿街竹棚里,住着一个青年。此人姓江,名叔政,在家排行第三。

  江叔政,家在北边,并非两广潮州人。他自幼爱文,喜读书。他天性不喜四书五经八股文,偏爱杂文野记和史书。

  此人肤白如玉,相貌端正,他眉眼如画,唇红齿白。人人都说他天生就是白净,一出娘胎就是帅气的胚子。可江叔政却是认为,他之所以能够肤白如玉,全然是因为他从小就不喜爱出门的缘故。

  三年前,江叔政九个月未曾踏出家宅一步,如此生活习性,使得他与家人大吵一架。随后江叔政一赌气,他收拾了行囊,背上了书箱,开始了读万卷书,走万里路的旅程。

  流浪三年,日晒雨淋,过吃喝不定的漂泊生活,仍旧没让江叔政黑上半分。他现在依然是肤白如玉,直至此时江叔政才有些相信,他可能真的就是天生白净,属于怎么晒都晒不黑的那种人。

  今晚,雨很大。

  雷电交加,大雨倾盆,简陋通风的竹棚中,或蹲或坐,挤满了十几个身上带伤的穷苦汉子。

  江叔政是在半年前流落潮州,他依仗力气大,当了苦工。依仗识文断字给人免费代写书信,得了好人缘。他还依仗能够似模似样的耍几招刀法,还真就是唬住了一群穷苦汉子,尊他为苦工头头。

  苦工的工头是什么?

  答案很简单,还是个苦工。

  跟普通苦工的唯一区别则在于,为了抢活干,为了有饭吃,江叔政还要带着手下一群苦工去跟别的苦工头子打架抢地盘。

  比较操蛋的地方则在于,当有人来抢地盘时,江叔政才是个正儿八经的工头,只因那时,他能一呼百应。

  当没人来抢地盘时,他手底下这帮穷苦汉子,压根就没人把他当回事。除非,除非是有人想写家书信件时,才会死乞白赖,堆着笑脸求着江叔政动笔写字。

  手底下的那帮混蛋当中,唯一的讲究人是一个绰号叫做‘李三要’的五十岁汉子。

  要钱、要粮、要干活,这就是李三要。

  江叔政现今所住的竹棚,就是李三要他家以前的牲口棚。只因家里唯一的老牛被朝廷抢走当税赋了,这竹棚也就空闲了下来。李三要索性就做了个顺水人情,让没地方住的江叔政住在这里。

  可惜啊,唯一的讲究人李三要,现今他死了。

  竹棚里,一群身上有伤的穷苦汉子皆是沉默无言,哭丧着脸。竹棚正中央,原本属于江叔政的睡床上,此刻有一具尸体正躺在那上面。

  这尸体就是李三要,刚死没多久。他身中十四刀,其中六处伤口可见骨,两处伤了内脏。

  十几分钟前,李三要刚被抬进竹棚时,已是出气多进气少。

  这般伤势,是没得救了。

  江叔政唯一能做的,就是在他流干鲜血之前,保住他的命,让他可以跟妻儿交代遗言。

  可惜,论医术,江叔政就是个半吊子水平。遗言说了一半,他就死了。

  此时此刻,有妇人接了一盆雨水,在为李三要擦干净身体,整理遗容。

  窄小低矮的竹棚里,只有一盏油灯,燃烧着黄豆大小的火苗,散发着微弱的浑黄光芒。

  十几个穷苦汉子个个无言,呆呆傻傻,气氛很压仰。

  江叔政此刻则是坐在角落里,玩着他自小就开始养着的宠物。这是一条蛇,很珍贵,很稀有。按照家中长辈所言,江叔政从小就用秘法、秘药养着它,一养就是二十年啊。

  它叫‘千年醉’,很漂亮,具有红冠金顶,很是稀少和难得。

  此蛇奇毒无比,可它的毒,却是不杀人。

  被它咬一口,就如喝醉了一样,只会常年让人在昏睡中衰老而死。那个家中长辈姓安,他今年已经八十多岁了,可他的相貌却只是四十刚出头样子,他也如四十岁的人一样,身体机能正当壮年。

  那人性情有点怪,他是个野郎中,早年间他打着悬壶济世的旗号走江湖,只因性情怪异,得罪了不少人。

  按理说,有了仇家,你可以一把毒药撒过去,把仇家全弄死啊!

  可那个姓安的野郎中,他偏偏就是奉行一条‘不杀人’的原则。

  所以,他被仇家给撵的到处跑。直到后来,他咬牙一跺脚,心中一发狠,养了一条‘千年醉’。

  自此之后,只要有仇家找他麻烦,他就放蛇去咬人。然后那家伙就会跟三孙子似的,天天伺候昏睡的仇家吃喝拉撒,那德行,比亲孙子都孝顺,唯恐仇家死了,让他坏了‘不杀人’的原则。

  这不是最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情,最让人想笑又想哭的事情则在于。姓安的野郎中,貌似他的仇家有点多。

  常年昏睡就没醒过的仇家一多,野郎中他就伺候不过来了。所以,这家伙一拍脑袋,想出了一个主意。

  再然后,他就把自己给卖了。

  没错,他把自己卖给了江家。

  江家也是够倒霉的,看中了野郎中的医术,就得帮他养着好几屋子的昏睡仇人。

  安郎中无儿无女,他是越老越寂寞。等江叔政出生时,他非要收江叔政当干儿子。话说安郎中对江叔政,当真是掏心掏肺,一心一意的对他好。

  甭管是多么珍贵的药方,或是压箱底的绝活,安郎中全都不藏私,皆是有问必答。

  只可惜,人性就这样,当你太容易拥有,就不会去在意。

  江叔政也是如此,别人求都求不来的机会摆在眼前,可江叔政就是不感兴趣,死活都不愿意去学。

  就连江叔政现今养着的宠物‘千年醉’,还都是安郎中在好言好语,连哄带骗的情况下,才让江叔政点头同意,养着这样一条蛇,留着防身用。

  此蛇属于奇物,很珍贵,妙用有三。

  其一能解毒,其二能延寿,其三能酿酒。

  没错,就是酿酒。

  在此蛇的毒液中添加少许药材,就是酿酒中的至宝,可谓是天下所有酒道中人,都梦寐以求的存在。

  千年醉是个酒名,也是这奇蛇的名字。喝上那么一口酒,滋味无穷,千金都不换。

  安郎中今年八十有五,相貌则只是四十出头。其身体素质,照样能扛着三百来斤的扁担,走上几十里山路都不带歇脚的。

  原因何在?

  因为他在最初之时,想养这条‘千年醉’的根本原因,就是为了喝酒延寿。至于拿它去对付仇人,则只是附带效果而已。

  此时,在这雷电交鸣的雨夜中,竹棚里。

  油灯旁,当妇人为李三要整理完遗体之后,江叔政轻吹口哨,只见‘千年醉’乖乖巧巧的盘旋手腕,随后钻入江叔政的衣袖中消失不见。

  相比于南方人的身材,江叔政的身高至少要比他们都高出大半颗头颅。此刻江叔政从箱子当中,翻出一把略有弧度似弯刀,上有雕花绣刻的雪亮三尺刀。

  拎刀站起身,身高本来就能给人带去一种压迫感。此刻,江叔政站在李三要的尸体前,向着满竹棚十几个穷苦汉子,冷笑道:“真他娘有本事,你们是穷疯了,还是活腻味了。偷哪个粮行不好,非要去偷张家粮行。都是当苦力的,别说你们不知道张家粮行是专门给军队搜集粮食的商号。”

  “我们不识字。”有人抬起头,说了一句。

  话音落地,刹那间,雪亮的刀光恰如惊雷乍起。

  一刀过后,一颗大好头颅从颈上落地,颈部伤口处,血如泉涌,足足喷了一尺多高。

  竹棚外,雷鸣电闪,声响滔天震耳欲聋。

  竹棚内,在刺眼的刹那白光照耀下,使得江叔政帅气的面容在此刻看起来,是极为阴森冰寒。

  眨眼间死了个人,众人惊慌纷乱。

  江叔政则是嘿嘿冷笑,一脚把滚落到脚边的头颅踢开,轻笑道:“这狗日的东西就姓张,他现在竟然跟我说,他不认识一个‘张’字?”

  “你杀人了。”有人望着那颗死不瞑目的头颅,惊恐向江叔政说道。

  江叔政则是呵呵一笑,开口回应道:“我知道我杀人了,别这么看着我,我就是故意的。”

  平平淡淡,温文尔雅的笑容。

  清清静静,慢条斯理的言词。

  此时此刻,众人仿佛是头一回认识江叔政。习惯还是那个习惯,笑容还是那个笑容,可偏偏就能给人一种完全换了个人似的感觉。

  “我知道,你们这帮混蛋一直都是把我当傻子,当书呆子恭维着。你们自个摸着良心问一问,你们谁没欠过我的恩,谁没欠过我的命?我今个摆明告诉你们,以前我那是不想搭理你们,只因为,我是过客,在此地歇歇脚,过段时间就走。”

  话语至此,江叔政的笑容冷到彻骨,继续说道:“以前你们闯祸让我扛,我不介意顺手摆平些小麻烦。可现在不一样了,你们立着我的旗号去偷军粮,被发现之后竟然还敢跟军队动刀。这不是最重要也不是最关键的,最关键的是,你们趁乱下死手杀了几个当兵的。最重要的则是,若非你们抬着李三要来找我,我压根就不知道你们今晚都干了些什么。”

  “狗日的,你们真他娘是活腻了。从小我爹就跟我说,人这辈子,求的就是一个问心无愧。咱家对别人怎样,是咱们的事。别人对咱家如何,那就是别人的事了。人不敬我,是我无才。我不敬人,是我无德。我爹还说,咱们姓江的,这辈子只求一件事,那就是可以在进棺材的时候,问心无愧说一句‘我这辈子,欠别人的,要比别人欠我的少很多’。我爹还说,人生若能如此,那就是赚了。”

  话语至此,江叔政已是咬牙切齿的说道:“我对你们好,从一开始就没指望你们能够知恩知报。可是,这并不代表,你们这帮混蛋玩意就能恩将仇报。”

  这一晚,竹棚里杀声四起。

  江叔政手持一把绣花逆鳞刀,在这雷鸣电闪的雨夜里,剁了十几颗人头。

  有句话说的好,叫做书到用时方恨少。

  这句话若是换在习武上,也是一样的正确。

  杀完人,江叔政受了点轻伤。他低头看看自己胸膛和手臂上的几处伤,随后向缩在竹棚角落里的妇人和孩子说道:“嫂子,有两道伤在后背,劳烦您动手帮我包扎一下。”

  妇人是个典型的村妇,她在角落中,抱着孩子瑟瑟发抖。在听见江叔政说话时,她只顾喊着:“别杀我,别杀我。”

  “放心,三要大哥对我有恩,毕竟我是在你家竹棚里住了半年。说啥也不能杀你们啊,再说了,我也没理由杀你们。”江叔政呵呵一笑,他收了刀,脱去上衣,背对李三要的媳妇。

  李三要的媳妇很害怕,她哆哆嗦嗦,一手拿着剪刀,一手拿着药品给江叔政上药处理伤口。

  虽然,有把能要人命的剪刀在自己背后乱晃悠。但是,江叔政还是强忍着这般不好的感觉,全当自己并不知道李家嫂子偷偷拿了剪刀在手。

  小孩,是一个男孩。他爹死了,他哭过也闹过,现今已经没事了。

  这年月就这样,满大街都是死人,兵灾人祸,疾病贫穷,征税敛财抓壮丁,样样都能要人命。他年纪还小,伤心来的快,去的也快。只有等他长大懂事之后,他才会明白,他在今晚是失去了什么。

  朝廷能昏庸到什么程度呢?

  说起来,这像是一个笑话。

  穷苦老百姓压根就不知道什么叫做朝廷,然而,朝廷也不知道这大清国里竟然还有活不下去穷人!

  在那些高官贵族的眼中,他们始终都是觉得,大清国如日中天,一直都是国富民强,威压四方。直到有一天,西方列强入侵了,他们才如当头棒喝恍然明白,原来外面还有那么大的世界啊。

  不过这些都无所谓,他们依旧认为大清国如日中天,只不过是很多年都没打过仗,有点生疏,一时没打赢而已。等多打几次,找回感觉了,一切就能恢复成正轨。

  事实证明,这个想法成功了一半。的确是多打了好几次,只不过,仍旧是没赢而已。

  所以,大清国就把西方列强,当成了很能打的乞丐。因为他们知道,这帮家伙来此,无非就是想要钱,想要小小的一点地盘而已。

  既然如此,我高贵的大清国富有四海,对待乞丐,自然不能小气了。况且,他们还那么能打。

  于是乎,既然想要,那我就给他们一点恩惠。反正我有的是财富,赏你们一点也无所谓。

  想起这当今的局势,看着李三要的儿子在满是残尸断臂的血肉堆里翻找财物。江叔政不由叹息一声,嘟囔道:“这该死的年月,让人活不下去啊。”

  小屁孩还真从死人堆里,翻找出二十几个铜板。然后,这个懂事的孩子,把沾满鲜血的钱,分出大半,双手捧着送到江叔政的面前。

  江叔政哈哈大笑,这就是他喜欢李三要一家的原因。不为别的,只因他们虽然不懂得什么叫做分享,但是他们也跟其他穷人不一样,没有吃独食的毛病。

  江叔政把钱留给小屁孩,小屁孩咧嘴笑着把钱往自己怀里塞,瞧见他一双眼始终都望向自己的逆鳞刀,江叔政也是笑了。

  “红了,比刚才更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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