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周泽歇业,为刑讯逼供正名

      安徽律师吕先三代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合肥市公安局在扫黑除恶运动中,凑成了黑社会性质分子,案件程序按步就班进入一审法院后,燕薪、金宏伟律师全力阻击,总算是拿掉了涉黑罪名,但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仍以诈骗罪重判其12年。吕先三律师年逾古稀的父母在法庭喊冤,却被以扰乱法庭秩序被拘留,其妻子赵静万般无奈之下携嗷嗷待哺的孩子于年初疫情期间到全国律协门口,每天上班一样定时定点举牌喊冤几十天,震撼法律圈。

      以憨厚朴实闻名,中规中矩办理刑事案件,小心翼翼地控制敏感话题的北京著名律师周泽和上海斯伟江律师,在同行撺掇下介入二审辩护,也怪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办案法官太“依法办案”,把合肥市公安局侦查阶段的同步录音录像复制给了周泽律师,这办案认真执着出了名的周泽律师,一头扎进几十个G的视频中,没曾想,几个月下来,硬是被他逮住了合肥市公安机关办案民警的猫腻,把埋藏在浩如烟海的证据中的刑讯逼供视频揪了出来,并公布在了网上!这下可摸了老虎屁股,合肥市公安局不擦自己屁股上的屎,却嫌周泽律师公开了他们屁股上有屎这个不雅事实为由,投诉到周律师的娘家--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要求“依法严肃处理”!

      这就是周泽律师拟被朝阳区司法局处以停止执业一年处罚的前情摘要。

      吕先三律师是否构成诈骗罪,已经不是一个法律上的价值判断和事实判断问题,这是一个但凡智力发育正常的基本生活常识判断问题!更是一个良知尚未泯灭的基本人性问题!周泽律师公布吕先三律师被黑打成诈骗犯、被刑讯逼供的视频,也不是一个应当争论是否正当的问题,是否应该被以“不正当方式影响办案”而反遭处罚的问题!道理三岁小儿都能明白:强奸犯被目击者举报,怎么可以放纵奸人而打击举报者?!

      我们要讨论的重点应该是,处罚周泽律师,其逻辑后果必然是法律、法理上如何对待刑讯逼供的问题?窃以为,这个问题真的很重要,如果周泽律师歇业一年真的变成现实,那么,《刑法》247条规定的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是不是应该废除,让“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行为登堂入室,如是,则既使其法理自洽,逻辑顺遂,又为司法机关刑讯逼供扫清法律障碍,提高办案效率,善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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