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y39:No judge

朋友圈设置了三天可见,然后被闺蜜埋怨,找东西都找不到。

三天可见,屏蔽掉的究竟是什么,看过好多个公众号的推送,洋洋洒洒写了好多个理由。于我而言,只是觉得多了很多因为不得已加上微信的陌生人,而我羞于将真实的自己暴露的太过明显。

加微信似乎成为现在构成联系的重要方式,比电话方便,不会打扰别人又能直接联系,不用直面回应,可以稍加思考,甚至润色语言,加上表情包的加持,这个沟通方式大有取代电话的趋势。

而朋友圈的存在,是个人魅力展现的舞台,千人有千种的表现方式。有些人谨小慎微,连开都不开;有些人则大开城门,把朋友圈当做了摊位,不用交摊位费,每天八百条广告刺激着逛朋友圈的人的神经;有些人呢,则是生活琐事一地鸡毛。

不论是什么,都是个人自由,自由选择,别人没有权利也没有资格去判断好坏高低贵贱。

他有权利发什么,你有权利看什么,不想看,屏蔽掉就一切归零。

至于那些真正想了解你的人,或者你关心的人,约起来啊,见面造啊,没什么事是一顿火锅解决不了的嘛!

顺手发了一张不要做评判者的图片,远在海洋另一端的陈酿小朋友秒赞,点开对话框聊了两句。

她说,在国外的生活里,人与人之间 no judge 这一点做的特别好,你可以尽情做自己,幸福感也会飙升。我永远相信那句话。

你若盛开,蝴蝶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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