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写的一篇,所以时间会有点奇怪)
其实今天本来是打算把以前写的小故事改改放到“奇奇怪怪故事”里的,但今天看了奇葩说中题为“伴侣在大城市找到很好的工作,我要不要放下一切跟他/她去”那场辩论,再加上最近身边的一些事情,我想理一理自己关于“喜欢”的想法,或者说我想理一理自己关于“自我”的想法。
我真的是在理思路,所以我连到底要讲什么都没确定,往常是上面的“请在这里输入标题”先填满,而这一篇是先在写内容,
刚刚把泡脚桶挪开,换了一个舒服点的姿势,不知道能不能再一个小时内写完,总之我们现在进入正题。
hold on,我在一个小时后把写好的内容删到只剩下这段以前几段,从这段开始是在1563个字以后大致理清了思路的发言。
关于“喜欢”我想的是两个方面,第一方面:“好的喜欢是为了这个感情变更好”,第二个方面:“不要在喜欢中丢失自我”。
关于自我,第一方面:“感情中也要有自我”,第二方面:“人是自己感情的行动主体”。
你肯定想不到我画了两张图才总结成上面两段。
先从“好的喜欢是为了这个感情变更好”说起。
前面推文里提及的我很喜欢的逻辑老师任老师在他的公众号推文《关于喜欢》中讨论了“好的喜欢与坏的喜欢”,我在看时深以为然:
我喜欢姚明,欣赏他追求卓越、坚忍不拔、睿智风趣,偶尔还能从他那里得到一些鼓舞,这是好的喜欢。但如果我不准别人不喜欢姚明,认为谁不喜欢姚明就是和我作对,就要上去理论一番,这就是坏的喜欢,因为这个时候我维护的只是自己“姚明值得喜欢”的这个价值判断,维护的是自己的“品位”,实际上是在喜欢着自己,和姚明无关——这是第一种“坏的喜欢”,以喜欢他者的方式来进行自恋;
第二种坏的喜欢更隐蔽难防。林宥嘉的《浪费》就是讲的这种喜欢的其中一个类型:
没关系你也不用给我机会
反正我还有一生可以浪费
我就是剩这么一点点倔 称得上我的优点
没关系你也不用对我惭愧
也许我根本喜欢被你浪费
这种喜欢,表面上深沉无私,实际上是最自私的喜欢。处于这种喜欢状态的人们往往沉溺于自己的付出,不管如何掩饰否认,最心底处肯定藏着一套账本,里边详细记下了自己所付出的点点滴滴,并且会不时翻阅,常常沉醉。
这两种“坏喜欢”有一个通用的、效果不错的鉴别方式——凡是浓烈喧闹的,都是坏的喜欢。好的喜欢,应该是淡如泉水,饮有回甘的,应该是“根,紧握在地下,叶,相触在云里”的。
我对此的理解就是我刚刚提到的“好的喜欢是为了这个感情变更好”,同时我赞同李思恒在辩论发言中的一句话:“因为喜欢,本来就是一种动力。”
而如何变好就是“不要在喜欢中丢失自我”。
我喜欢你,我要和你站在同一个水平在认识你,我不要仰视你,我也不要你俯视我。有点像詹青云在辩论发言中表达的“我们可以坐彼此的副驾驶,但我们同时也都会开车”这样。说明下这不是原话,这是我的总结,可能存在断章取义的情况。
而不好的喜欢就像黄执中辩论中举例的“妈妈吃鱼头”。妈妈吃鱼头这个行为在我看来就是丢失自我的行为。这个行为本质是出于母亲对孩子的关爱,但这种关爱真的是最适合孩子的吗?真的是最合适的表达方式吗?这种喜欢到底是母亲对孩子的喜欢还是母亲对自己这种奉献行为的喜欢?双方在这段感情中都能更好吗?不好说。
我觉得这是我理解的好的喜欢,我在喜欢你的时候我有变得更好,我没有丢掉自己变成你的依附或者附属,在这段关系中我们都可以成为对方的依靠。这也是我渴求与希望给予的喜欢。
来,思路跟着我跳一跳,我们来到“自我”的环节。
“感情中也要有自我”,那我们要怎么有“自我”,或者说我们要怎么“做自己”?
看下图:
不知道这个言论说服你没有,反正我目前觉得还蛮有道理。但是为什么做自己一定是要画个圆呢,如果是做个个实心球呢?好的我今天先不细想这个问题,毕竟写到这里已经凌晨一点,我开始头昏脑涨了。
其实“人是自己感情的行动主体”是我由这个话题想到的另一个方面的事情,吐槽一下我自己思路还挺跳跃。
大家肯定都有那么几个朋友吧,几个朋友中肯定有那么几个谈对象的吧,几个谈对象朋友中肯定有个别会找你聊他们的感情问题的吧。
对于“人是自己感情的行动主体”是我由“人是自己的行动主体”变来的,想说的就是这个“感情问题”的话题。
我开门见山好了,有点困了:作为朋友感情问题的倾听者,这是他们的感情,他们才是当事人,他们才真正经历里相处过程中的所有晴天暴雨,不要自以为是的说出自以为是的话,做出自以为是的行为,当然,我这不是叫你不关心你的朋友,你是个聪明的社会人了,其实有时候你的耐心倾听就已经能帮助他们很多了。
作为感情问题的倾诉者,你要明白你选择的倾听者除了听你述说,能为你做的真的不多,即使他们真的很想帮助你,但他们更多的不知道如何帮助对你来说才是真正的帮助,因为这是你自己的感情,所有细枝末节可能只有你才清楚,选择只有你才能做出,你才是自己感情的行动主体。求人不如求己。
(这篇排版可能不太好看,不过我觉得可能是太久没用这个软件的原因,之后会好的,晚安啦。)
(P.S. 以上纯粹个人观点,欢迎理智的讨论,也想听听你们的真知灼见;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