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有资格要求房产证上只能有我一个人的名字

三年前我和我陈先生裸婚,当时我研究生未毕业,他大学毕业工作一年后考研失利,婚后我们一无所有,老公找了一份月薪3000的工资再加上兼职代课,一个月也就4000,当时我们每月上交房租水电就要1200。

可是当时并不觉得日子会很苦,因为自己觉得自己是嫁给了爱情,也一直相信面包和爱情都会有的,可是却未曾想到自己却要比常人多付出很多。

因为没钱,是必要凡事精打细算,因为没钱最怕逢年过节,平时两个人的生活还好,但是只要是涉及到两方父母两个家庭,拌嘴必不可少,吵架闹离婚也不是没有过。

在婚姻中不怕生活的困苦和拮据,就怕婚姻中的他,不懂你曾为一穷二白的他所放弃的富贵和荣华。

所以多少次我也曾为自己当初的单纯后悔不已,多少次我曾流泪到深夜独自咽下婚姻中贫穷的苦水。

好在上帝比较眷顾,16年一个偶然的机会,先生从外贸公司离职,以合伙人的身份加入了一个英语小培训机构。渐渐的我们开始手里有些存钱,替父母还了外债以后还有些剩余。

我也办起了一个小小的辅导班,收支家用是绰绰有余,可是我们攒钱的速度却仍赶不上房价增长的速度。

17年底,身边与我同龄的朋友们早已入住了新房,比我年小的妹妹们也都选择了有房有车的对象,我心里的那个落差,总觉得自己不比任何人差,为什么如此努力却……

我有几个女性朋友,因为结婚前是男方买的房,所以不敢要求,甚至都不能提出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有的提出了,男方却要求女方也要凑些首付,女方拿不出钱,房产证上就只写了男方一人的名字。

而我就是有资格要求我和先生的房产证上只能有我一个人的名字,因为我在他一穷二白时就选择了他,并且为此付出了很多人难以承受的生活压力和精神打击。

今年6月份我们终于在东拼西凑中选定了房子,付上了首付,我理所当然的要求房产证上只写上我的名字。

一是考虑到婚后财产,即使以后会遭遇离婚危机,这个房子依然是我们夫妻共同拥有,所以写谁的名字无所谓,最关键是我先生的户口不在合肥,他自己没有资格买房,又考虑到以后买二套房就可以写先生的名字。

但是先生不这么认为,他觉得这是我们夫妻共同努力的首套房,应该把夫妻的名字都写上,这样更有意义。

我们两个人在这个事情上意见相左,所以大吵一架之后,我们就互不搭理对方,晚上我收拾收拾睡到了隔壁房间。

连续冷战两天之后,我内心仍然坚持自己的想法,但是已不想再冷战下去,毕竟这样不仅伤夫妻感情,也影响彼此工作的心情。

第三天晚上10点的时候,先生给我分别微信和支付宝都转了钱,因为付首付的时间到了,看到转账记录之后我也看到了先生和好的心意。哎,人家都给我个台阶,我就顺着下呗,然后我就主动走进了我们的房间。

这个事情已经过去了,我们也和好如初,这也只不过是生活中小插曲的一个,我也知道先生最终肯定会同意,因为我有这个权利。

感谢自己曾经不以貌取人,不以家庭条件择偶,不以物质外在环境衡量自己的婚姻,也感谢自己曾经的坚持和付出,才换来如今的理直气壮和理所当然,以及自己在家庭中的话语权。

更感谢上帝的眷顾,让我可以拥有爱情,也能拥有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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