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岗位负起责任

 

    对社会来讲,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但它不能够自动承担主体责任,还必须在它的内部进行责任划分,实现责任分担,才能让各个环节共同承担起主体责任。很多企业已经在做责任分解工作,把安全责任逐层分解,直到把“人头”作为企业安全系统最基本的责任单位。

    这没有错,责任应该分解,但是,如果不了解企业的真正内涵,仅仅在形式上分解责任,这个责任在“人头”上也是无力承担的,并且仍然没有到位。

    企业是典型的组织,具有明确的组织特性。

    组织至少由两个人或者由两个人以上组成。如果对组织下定义的话,那么,组织就是具有特定目标,又具有一定资源,保持某种权责结构的群体。请注意,这个定义已经包含了企业作为组织的三层意思:第一是有目标。这个目标可能是为了赚钱实现利润,也可以是某种的愿望抱负,比如实业报国、产业报国。第二是企业必须有运作所需要的资源,就是我们通常所讲的人、财、物。现在是信息社会,信息也是企业内部的一种资源。第三,企业内在地表现出一种权责结构,就是在企业内部,某个人处于什么位置,做什么工作,有什么权利,有什么样的责任,而这种权利和责任又相互关联,这就是企业内部所表现出来的权责结构。

    一般的教科书都把“权责结构”解释成权力和责任结构,而我的观点,应该是权利和责任结构——不能遗漏了利益,责权利要统一

    这里要着重强调“岗位”的概念。我们拿着放大镜来看这个权责结构,它一个个的结点就是岗位。岗位是企业中最小的最基本的责任单位,企业的安全责任就是由这样一个个的岗位相互关联共同支撑起来的。企业的安全责任只能落实到岗位上,不能落实到“人头”。为什么?因为人员是流动的,只有他在某一个岗位的时候,才需要肩负该岗位的责任。我们一个时期提倡领导干部深入车间工地和工人同吃同住同劳动,有些企业还有领导带班制度,领导在工人岗位上干活,那么这时,他就要承担这个工人岗位所肩负的责任,比如质量,不能出次品;比如安全,不能出事故。个人从某个岗位上升职、降职、开除,但是他带不走那个岗位的责任。安全责任永远和岗位联系在一起。

    “责任落实到岗位”和“责任落实到人头”,代表了安全管理的两个认识角度。要承担安全责任,也需要相应的权利。责任落实到人头就会出现经验管理的盲区,我看张三顺眼就给他权利,看李四不顺眼就不给他权利。但如果责任落实到岗位,责任面前就没有了人的区别,只要在岗位上,无论是谁,都会给他配置相应的权利。

   安全管理中责权一致非常重要。对每个岗位都要实行职权与职责一致的原则。有责无权,想安全做不到安全,主动负责意识就会受到抑制。有权无责,将必然导致滥用权力、官僚主义、瞎指挥。

    管理界有句行话:“有责无权活地狱。”古今中外,莫不如此。春秋时期,中山国的相国乐池奉命带领百驾车马出使赵国。为了管好队伍,他在门客中找了个很能干的人来领队。走到半路,车队乱了方寸。乐池责怪那个门客:“我认为你是个有才能的人,所以叫你来领队。为什么会弄得半路就乱了阵脚?”那门客回答说:“我是您的下等门客。您只给了我领队的责任,却没有授予我权利,出现失误为什么要责怪我呢?”

    法国是总统当家。在一次专访中,7名法国前总理不约而同地一起向公众大倒苦水。由于只有责任,没有相对应的权利,他们担任欧洲政界这个最不讨好的职务时如同身陷“地狱”,离职后备感轻松。包括皮埃尔?梅斯米尔、雷蒙?巴尔、米切尔?罗卡德在内的7位前总理都承认,法国总理这份工作就像一部“令人望而生畏的研磨机”。

    责权一致原则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金科玉律。岗位的权利和责任越接近相等,安全管理的效果越明显。权利和责任是围绕岗位的一体两面。权利不能离开责任而存在,责任同样也离不开权利,岗位的效用是通过权利和责任的对等共同发挥作用实现的。有一则“老鼠和狗”的故事,说明了责任和权利的共生关系。

    一群老鼠爬上桌子准备偷肉吃,却惊动了睡在桌边的狗。

    老鼠同狗商量,说:“你要是不声张,我们可以弄几块肉给你,咱们共享美食。”

    狗严词拒绝了老鼠们的提议:“你们都给我滚。要是主人发现肉少了,一定怀疑是我偷吃的,到那时,我就会成为案板上的肉了。” 

    我们很难分清守望这些肥肉到底是权利还是责任,但狗的驳诘态度已明确表明:这是一份权利,更是一份责任。

   岗位是企业中安全责任的主体。个人服从于岗位,在岗位上履行职务,在岗位上承担责任,在岗位上享受利益。美国前总统杜鲁门办公室的门上有句话“barrels stop here”。意思是,麻烦的“水桶”传递到此为止。这个办公室是总统的岗位,任何问题到“我”这里结束,“我”不再传递给任何人。解决问题是这个办公室主人的责任。企业成员个人对安全负责,就是指对岗位负责,而不是对某一个人负责。因为,企业是岗位相互关联的责权结构,企业的安全责任是靠相互关联的责权机构共同支撑的,所以,企业成员既要对岗位的安全负责,还要对岗位相关联的安全负责,对岗位的上下工序负责,对岗位的前后流程负责,对岗位的上下级结构负责。

   岗位是责任的核心。在安全管理中,每个岗位上的每位企业成员都应该属于高级管理层。德鲁克说过:“不论一个人的职位有多高,如果只是一味地看重权力,那么,他就只能列入从属的地位;反之,不论一个人职位有多么低下,如果他能从整体思考并负起成果的责任,他就可以列入高级管理层。”

   我们处在责权结构中的每个人,都应该对企业的整体安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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