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广州女生被滴滴司机杀害一案

同事突然发来一则消息,广州女生被滴滴车司机奸杀,从新闻里无法看出她在遇害过程中到底有无反抗或求救。但这么一个年轻女子就这样离开了人间。我感叹这是飞来横祸,可另一同事说却说飞来横祸是,我在正当的时间里,正当的社会行为,并在正当的活动范围内出现不测。我当时只反驳了只要是意外之灾就可以称作飞来横祸。但现在想想,何为正当时间?何为正当的社会行为?何为正当的活动范围?难道就因为广州女生凌晨一点从酒吧出来才回家就否认这是非正当时间,非正当的社会行为,非正当的活动范围?那如果这样的话为什么社会不规定正当时间,正当社会行为,正当的活动范围。这个女生因为缺少安全防范意识而丧失了自己年轻的生命,她对她生命的丧失承担一定的责任,但她决不对犯罪人的犯罪行为负责。在合法的范围内,人有选择自己行为的权利,不能因为自己的合法行为勾起了变态的犯罪念头就说这个人为犯罪提供了便利,创造了条件。愿因果轮回,善恶有报,一路走好。愿世间少一丝罪恶。感恩在家看了电视新闻担心我的老爸老妈,提醒我晚上别出行。愿身体健康,心想事成。

你可能感兴趣的:(谈广州女生被滴滴司机杀害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