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你,幸福

(1)

提起笔,又放下,我不知道这件事该从哪里写起。

第一次见到笨笨,是在第二次去一中找言言玩的一个中午,言言拿出手机拨了一个号码,教室里一个男生的手机响了,言言挂了电话,铃声也不再响了。窗边的那个男生回头笑着看着言言,言言低着头,笑的很灿烂,然后也那样笑着看着那个男生。

那个男生笑起来的样子很好看,眼睛里闪着星子般的耀眼光芒,清澈且纯净,还有些可爱与腼腆。

言言附到我耳边,轻轻和我咬耳朵:

“喏,他就是笨蛋,叫我娃娃的那个男生。”

“哦,他喜欢你呢。”我淡淡的说,不知道为什么,只凭那笑容,我就确定,他喜欢言言了。

言言的脸瞬间变成苍白色,接着又变红,轻轻的说道:“亭儿,别开玩笑了,我和他只是好朋友。。。”

我轻扯嘴角,眨了下疲惫的眼睛,冲她露出一个淡淡的而又似欣慰的笑容,她明了,我那是不信。

他的眼睛闪着星子般澄澈的光彩,那般好看,他看着她微笑,像是从暖春的阳光中走出的男孩,他看着她,笑容里洋溢着甜蜜的幸福。

她看着他,笑不可支的模样,潜意识里,她应该也是喜欢他的吧,虽然她说不可能,但是,熟悉她如熟悉我自己,那份喜欢,在她内心深处,正在苏醒着。我望着他们,如同望着我那片心爱的蓝天,渴望着自由一般。轻轻牵起唇角,勾起一抹笑意,希望他,亦或是她,都是真心的,她,是会幸福的。离开,没有我守护的日子,希望他可以带给她快乐,带给她我所扮演的角色能带给她的东西。

她的眼角扫过我的脸庞,我慌张的收回笑容与空洞的眼神,她却已诡异的笑着把头伸到了我的眼前,她的唇几欲落到我的唇上,我慌张的看着她的眼神,她眼里是明亮、纯真的笑意,却还有一丝无辜与狡黠。心里暗叫了声不妙,她的“爪子”就爬上了我的脸,轻轻的捏了一下。

“亭儿,在想什么呢?”

“啊哈?!我啊?”我故意提高了声音说:“我想,这个班里某个叫你娃娃的boy,且正在与你眉目传情的那个,是不是要叫他妹夫或者,弟媳呢?”

“哈,啥?”

她的脸瞬间变红,由红到橙,由橙到黄,由黄到绿。。。彩虹的七种绚丽的色彩在她的脸上完美的绽放了个遍,最后恢复到正常。我未等她动手就跑开了,她追着我跑出了教室,在楼梯拐角,我几乎跑断气,被她抓到,挠我痒痒,我笑的流出了眼泪,向她告饶,她才罢手。

不久,我同桌也从她朋友那里回来,和我汇合,然后两人合起来一起黑了我一袋她们口里“我的”所谓的喜糖之后,我和我同桌离开了一中。

晚上十一点二十三分,我趴在床上看着我最喜欢的《幻城》,室友们在打牌,除了翻书和打牌的声音,只有室友们偶尔爆发出的笑声。手机铃声突然响起,是那首百听不厌的《忘不掉的伤》,那前奏响起的第一声,吓得我弄掉了手里的书,好久才反应过来要接电话。手这才伸到枕边,拽过手机,是言言打过来的,我有点惊讶,她从不会这么晚打电话给我,我按下接听键,她说:“...”

(2)

搁笔至此,已许多年了,不记得当初是因何故而搁笔,如今,也早想不起当时言言给我打电话说了些什么。

只记得,在我见过她与笨笨没多久,两人还曾一起来看过我,再后来某一天中午,笨笨独自来见我时,他们二人已分手,只是我还不知道。

那日他来时,我还未吃午饭,便约他到校门外不远的一家麻辣烫,那时,已经过了饭时,店里老板和店员们都去了后面休息,整个前厅里,只有我和笨笨两人。只记得他坐在阳光里,微低着头,阳光笼罩在他身上,好似给他镀了一层金光。他这幅样子,像极了现在人们常挂在嘴边的“暖男”——阳光帅气,大概这个词就是这样来的吧。

我奇怪他怎么一个人来的,他才告诉我他与言言分手了。直至那时,我才知道,他们这段恋情,也不过只持续了十几天,就无疾而终了。

这件事,我不怪他,虽然我希望言言幸福,但我也知言言的性格,何况,我们不过是十几岁的孩子,才看了几本校园爱情小说,又懂什么情爱?不过是向往小说中那些美好的、懵懵懂懂、朦朦胧胧的情愫而已。

这些事,到如今已过去了六、七年,我所记得也不过这些。我与言言自那之后再也没有联系,因为、自那时,我发现,她变了。她不再是我以前认识的那个人,距离,使我们彼此的关系越来越远,就好像两条平行线,永远也无法相交一样。而笨笨,那个阳光帅气,还有几分可爱的男孩,在那之后,我们还发过几次短信,但却再也没有见过,再之后,不知何时,彼此都默契的不再联系,甚至到最后连联系方式都没了。

这些年过去,无意中翻出这篇没有写完的《我想你,幸福》,能想到的,也只有他坐在阳光里,阳光帅气的样子。

许多人,很多事,都被埋在了记忆深处,无意中翻出时,也只剩下些零星的碎片。而那些被我藏进记忆深处的人,不知是不是也如我一般,偶然还会想起,淡笑着说一句,那时的自己真是傻的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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