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时信条

第八条 论神是一体却有三位格

        根据此真理并神的道,我们相信只有一位神,他只有一个本质1,而分三个位格2,根据各位格不变的本性,永远分清,即圣父、圣子与圣灵3。圣父为一切有形与无形之事物的原因,来源与起始4;圣子是圣父的道5、智慧6与形像7;圣灵是由父与子所发出8永远的能力9。虽然如此,神并不因此分为三个,因为圣经教导我们,圣父、圣子、圣灵每位都有他们的位格,由他们的属性而分清;虽然如此,这三位却是一位神。由此证明圣父非圣子,圣子亦非圣父;照样,圣灵既非圣父,亦非圣子。虽然如此,这些位格如此分清,但不分开,亦不互相混合;因为圣父并未取了肉身,圣灵亦未如此,只有圣子10。圣父向来未有离开圣子,或离开圣灵。因为他们是同永远与同质的。无始无终,无先无后;因为他们在真理上,在能力上,在善良上与恩慈上是三而一的。

    1、赛43:10:耶和华说:“你们是我的见证,我所拣选的仆人。既是这样,便可以知道,且信服我,又明白我就是耶和华,在我以前没有真神,在我以后也必没有。”

  2、约壹5:7:并且有圣灵作见证,因为圣灵就是真理。

  来1:3:他是神荣耀所发的光辉,是神本体的真象,常用他权能的命令托住万有;他洗净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边。

  3、太28:19: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

  4、林前8:6:然而我们只有一位神,就是父,万物都本于他,我们也归于他;并有一位主,就是耶稣基督,万物都是借着他有的,我们也是借着他有的。

  西1:16:因为万有都是靠他造的,无论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见的,不能看见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执政的,掌权的,一概都是借着他造的,又是为他造的。

  5、约1:1-2:太初有道,道与 神同在,道就是 神。这道太初与 神同在。

  启19:13:他穿着溅了血的衣服;他的名称为“神之道”。

  箴8:12:我智慧以灵明为居所;又寻得知识和谋略。

  6、箴8:12:我智慧以灵明为居所;又寻得知识和谋略。

  箴8:22:在耶和华造化的起头,在太初创造万物之先,就有了我。

  7、西1:15:爱子是那不能看见之神的象,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

  来1:3:他是神荣耀所发的光辉,是神本体的真象,常用他权能的命令托住万有;他洗净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边。

  8、约15:26:但我要从父那里差保惠师来,就是从父出来真理的圣灵;他来了,就要为我作见证。

  加4:6:你们既为儿子,神就差他儿子的灵进入你们的心,呼叫:“阿爸!父!”

  9、太12:28:我若靠着神的灵赶鬼,这就是神的国临到你们了。

  10、腓2:6-7: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

  加4:4:及至时候满足,神就差遣他的儿子,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之下。

  约1:14: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充充满满地有恩典有真理。我们也见过他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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